玉溪6起案例公布!

民生   2024-12-24 16:52   云南  


本轮玉溪市

森林草原防火期为

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

其中2025年3月1日—5月31日为高火险期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火灾易发!


未来将陆续发布

玉溪市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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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正值高火险期,通海县秀山街道林业站工作人员巡查至南山寺后小庙外(城市面山林缘)时,发现此处正冒着一股烟雾,林业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查看,发现原来是两人正在违规野外用火(烧纸、烧香)。经询问,一人是黄龙社区二组居民张某某,另一人是城郊社区七组居民徐某某。二人违反了森林防火相关条例规定,依据《通海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各处以500元罚款,并进行普法教育。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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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日,华宁县青龙镇矣马白村委会东半山小组村民王某某进行野外用火,该行为已违反《华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生态损坏赔偿金,并进行普法教育。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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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易门县六街街道二街社区居民何某某在二街社区徐德箐14组农地边烧枯枝落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对当事人处予罚款400元。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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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峨山县岔河乡谢札村委会黄草岭村民小组村民董某在山林烧蜂,该行为属于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乡林业站与乡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董某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处500元罚款,同时进行普法教育和规范野外农事用火宣传。





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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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9日,新平县平掌乡辖区内,村民李某某在自家耕地里烧除苞谷杆,此行为属于违规农事用火行为,曼干村根据村规民约,对李某某处以罚款200元。





案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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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5日,元江县因远镇因远社区因远小组村民宗某某在自家地里烧地草,进行野外用火行为,被市、县督察组发现。其行为已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元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负责

更是对大自然的尊重


让我们携手努力

共同守护这片美丽的土地




END -



来源 | 综合整理自玉溪发布
编辑 | 哎 嘿
设计 | 大 幺
审核 | Alan
商务合作 | 13887700076(微信同号)
法律支持 | 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 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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