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办理取保的,叫做直保;如果公安机关不办的话,就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如果批准逮捕了,就会继续羁押;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必须把人放出来,不管是监视居住还是取保候审,不能再继续羁押;如果需要再把你关进去的话,也必须要再提请检察院的二次批准逮捕。
为什么要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呢?
不批准逮捕有三个情况:一个是无罪;第二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三种就是构罪不捕,这里虽然涉嫌犯罪,但是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可以不逮捕,放在外面;如果是第二种的话,只能办取保;第三种可以监视居住,也可以取保候审,这个就代表检察院对你案件的一个态度,认为你危害性没那么大,你后续想要争取从宽处罚,起码比检察院逮捕的要容易一些。
如果前期把你逮捕了,后面没有新的情况发生,再给你做不起诉,再给你做缓刑,那不是代表检察院的办案质量不高吗?你都可以不诉,可以缓刑的,前期关你干嘛?把你关了之后,再把你放出来,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嘛。
另外就是办案的速度会慢一些,你不逮捕之后,人在外面有立功的机会,甚至可以筹钱退赃;如果你关在里面,那可能案件很快就到法院就判完了,所以有时候,你能争取到从宽,一定要竭尽全力去争取,不要觉得那我还不如被关在里面去好了;如果说你被逮捕之后,确实有新的情况发生了,比如说原来是同案犯未归案的,原来是没退赃的,原来是有一些情节没认定的,能获得谅解的,或者说有立功没被发现的,这个时候这些情况又发生了的话,后面你取保的几率还是有的,判缓的几率,不诉的几率也是有的。
所以能争取不批捕就先争取,实在争取不到,那就再做一些努力,争取批捕之后能够取保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