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板在兴安县城某街经营一家回收废旧店铺,2024年12月23日20时许,刘老板发现自己存放在店铺内的现金丢失……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往现场了解到,刘老板将一段时间以来出售废旧获得的5千余元现金装在一个袋子内,并将袋子放在店铺。当晚刘老板外出了一段时间,期间其妻子来到店铺发现门没有锁,经检查没找到装有现金的袋子……
这是刘老板夫妇起早贪黑挣的辛苦钱,刘老板着急不已,向警察求助。民警掌握情况后,对现场及周边进行了仔细检查,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发现期间没有人进入刘老板店内。
在获得刘老板同意后,民警在店铺内开展寻找,由于刘老板经营的回收废旧的店铺,店铺内废旧物品、杂物极多,为民警的寻找带了挑战。经过十余分钟的努力,终于在店内一柜子抽屉的隔间内发现一个袋子。经刘老板辨认清点,袋子里装的正是刘老板“丢失”的5千余元现金。
见到失而复得的辛苦钱,刘老板对民警认真负责和高效的工作表达了感激之情。民警也叮嘱刘老板,外出一定要锁好门窗,同时不管是在家中还是店内,都不要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内容来源:刑侦大队
编辑:蒋淞宇
审核:康恒
核发:林粤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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