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早8时,家住兴安某小区的秦先生准备送孩子去上学,打开家门发现,家门把手以及电梯内都被人贴了小广告,仔细一看,上面的内容不堪入目……愤怒的秦先生选择报警。
面对此类严重影响兴安形象的违法行为,兴安警方绝不姑息。接警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在小区物业的协助下,调取了当时的监控。民警发现,当天凌晨时分,2名嫌疑人进入小区,并在小区的电梯、楼道、住户门上张贴了涉黄广告。
掌握情况后,民警迅速展开行动,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和位置,1日11时,民警在县城某宾馆先后将嫌疑人伍某、杨某、陆某、唐某抓获,并查获未张贴的涉黄广告若干。此时距离报警人报警仅3个小时。
伍某等人是邻县人,伍某今年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介绍他张贴涉黄广告赚钱,无业的伍某答应对方,之后在广东、全州等地张贴涉黄广告。11月30日,伍某与杨某、陆某、唐某来到兴安。1日凌晨,几人借着夜色的掩护,在县城张贴涉黄广告。清晨,几人张贴完广告回到宾馆后,不久便被兴安警方抓获。
目前,伍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伍某等人张贴的涉黄广告真的是那样吗?
这些涉黄广告就是骗子实施诈骗前的“邀请函”。诈骗分子雇人四处张贴散播小广告以色情服务为诱饵,当有人“上钩”后,再一步步引导其进行刷单、裸聊、赌博等操作,从而达到骗钱目的。
警方提示
远离“桃色陷阱”,不要相信此类小广告,更不要轻易扫码。一旦扫码下载相关APP,极有可能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掉入诈骗陷阱。广大市民如发现此类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兴安,是我们生活的城市
守护兴安城市形象
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兴安警方也将不遗余力
打击任何形式破坏兴安形象的违法犯罪
内容来源:城区所
编辑:蒋淞宇
审核:康恒
核发:林粤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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