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市监局查处一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餐饮店

文摘   2024-11-26 21:33   江西  

赣州市大余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该县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18日,赣州市大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余县某餐饮店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就餐区、收银台等经营区域,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大余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来源:文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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