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样好的一位知识青年
二、灾难袭来
三、“小贺绝不是反革命,我们拿党性担保!”
四、拨乱反正,有错必纠,贺予生无罪平反
上世纪60年代,我从绛县县委办公室借调到知青办工作,亲历、亲见、亲闻了北京插队知青贺予生的两年冤狱遭遇。
一、这样好的一位知识青年
贺予生,1948年出生,山西省绛县人,后随父母定居北京海淀区,是北京101中学的高材生。
1968年12月,贺予生响应毛泽东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带着父亲贺恩和送给他的一至四卷《毛泽东选集》、一个毛泽东去安源的石膏像和母亲亲手绣了“革命到底”四字的枕套,到山西省绛县插队落户,先在勃村公社的西荆大队,1975年因知青并点,又转到勃村公社上高池大队。
贺予生来到农村,一落脚,就被选为知青队长。他不怕苦累,争挑重担,上高池大队缺少合适饲养员,他又自报奋勇喂养牲口。
他出工多,干活实,得到的工分也多,每年分红都在二三百元,在一个工仅分几毛钱的当时,这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他看到有许多缺劳力的家庭因欠款领不到口粮,便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分红拨给六七户最贫困的人家,连续坚持数年,合计好几千元,他从没放在心上,更没向他们要过。
他是非分明,嫉恶如仇,敢爱敢恨。他所在的公社学大寨只作表面文章,他提意见说:“学大寨要真干实干,不能搞形式主义,这样做是自欺欺人!”
上高池大队有个支委凭借权势建房多占了地基,他又首当其冲,揭发了此事,支委受到批评,退出了多占的地基。
他的品行和干劲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在人们的推选下,他从生产队记工员、生产队长,到大队会计、团支部书记、革委副主任、企业负责人,先后荣膺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县、地区、省各级“五好饲养员”、“学毛著积极分子”、“农业学大寨积极分子”、“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模范知识青年”、“模范干部”、“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出席了山西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农业学大寨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参加了共青团山西省委组织的报告团,到本省各地巡回讲用。
二、灾难袭来
贺予生认为“遗体火化是毛主席亲自签名的,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对毛主席的第一个背叛”。
然而,灾难却悄悄向他袭来。
1976年10月28日至11月26日,贺予生参加了运城地委党校举办的知识青年理论骨干学习班。在学习班期间,组织讨论。按说是理论研讨,可以畅所欲言,所以贺予生在一次发言中就直言不讳地说:“遗体火化是毛主席亲自签名的,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背叛,不应当保留遗体。”同时在日记中写道:“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对毛主席的第一个背叛。对毛主席有没有感情,不在于是不是拥护毛主席遗体不火化,而是看他是不是忠于毛主席继续革命的思想,是不是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
有人汇报上去,这下捅了马蜂窝,学习班立刻变成了批斗会,大字报铺天盖地,批斗会接二连三,而且步步升级。
11月12日,正式成立了贺予生问题专案组,对贺予生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隔离审查。
在审查期间,又发现贺予生在1974年12月12日的日记中写道:“过去封建社会中的一些皇帝,还主张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现在有些党的干部,甚至中央委员,连这些皇帝都不如,反而热衷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孔孟那一套,这怎么行呢?”还说中央领导“太优柔寡断了”,对林彪反党集团“六六年就起疑,七一年拉垮,迟迟下不了断线的决心,甚至藕断丝连,终于酿成9·13大灾,一下使党使国家很被动……”
据此,专案组认定,这是对伟大领袖的恶毒攻击和污蔑,于当年11月26日将贺予生转回绛县。
三、“小贺绝不是反革命,我们拿党性担保!”
12月4日,绛县公安局向运城地区公安处递交了以现行反革命罪依法拘留贺予生的“呈请报告”;
1977年3月31日,绛县公安局接到运城地区公安处的批复,对贺予生正式逮捕。
监狱里的日子非常难熬,外面社会的道德准则在这里统统被抛弃,贺予生与那些偷盗、抢劫、诈骗、强奸、杀人等犯人关在一起,备尝了屈辱、欺凌的滋味,也领教了牢头对犯人“开飞机”、“学壁虎”、“红烧肘子”等五花八门的刑法,但是他以顽强的毅力隐忍着,他心有不甘地坚持着,他悄悄地写诗,用文字的宣泄减轻肉体的苦累和精神的痛苦。在《罪犯小描》一诗中,他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狱中的情景:今与魍魉睡一蓬,忍作莲藕伴泥行……凄凄暗暗一小撮,测窥虎豹亦同形。
期间,贺予生也曾被押解出狱,到他插队的绛县勃村乡进行游斗。对此,曾任运城市政协秘书长的孟昭民在《一卡车反革命》的纪实作品中有过精彩的描述:
这一卡车“反革命”来到绛县安峪(勃村之误,下同)公社贺玉生(贺予生之误,下同)插队的村子游斗。车上的高音喇叭一响,全村男女老小都从家里跑了出来,围在车前,用目光搜寻着他们的亲人贺玉生。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两个月前刚刚离开村子里的小贺已经须发全白,弯腰驼背。他们最先从挂在贺玉生胸前的黑牌子上认出了他。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旬日之间竟被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心疼小贺的老乡们纷纷涌向卡车,几百双手伸向小贺,他们可能没有看清,贺玉生的双手正被冰冷的手铐紧紧地锁在身后。一些男人、女人、小孩快步地走回家去,从蒸笼里取了蒸馍,还有过大年攒下的麻花、鸡蛋、红烧肉,一齐往车上堆。值勤的公安干警厉声呵斥着“敌我不分”的男女社员,要他们离批斗车远点。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从衣兜里掏出一块钱,双手递到值勤人员手里,颤巍巍地说:“玉生是个好娃,你用这点钱给他买些吃的,他瘦得皮包骨头了。”车上的公安人员被眼前发生的一切弄懵了,不再凶神恶煞,转而和颜悦色地说:“老乡们,你们把钱和吃食都拿回去吧!贺玉生在监狱里能吃饱。”
把贺玉生押到安峪来批斗,按原计划是要在村里开批斗会的,并要求村支部书记带头批判他。公安人员看到这种情景,临时取消了批斗会。有几个老共产党员给公安人员说:“小贺绝不是反革命,我们拿党性担保!”此时的贺玉生满眼泪花。他被剥夺了公民权,连话都不能说一句,他心里暗暗地念叨着:安峪的父老乡亲,世间只有你们了解我,只有你们对我好!这是一位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热血青年,这是一位一心为别人,一心为集体,心里惟独没有自己的北京知青。他对押解他的公安人员说:“我已经做好了与安峪、与北京、与父母双亲和弟妹们永诀的准备,我已经活了25年,这就够了。我热爱十年来养我育我的安峪,热爱这里的男女老少。热爱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请转告安峪党支部,要是我被枪毙了,烧成灰了,把我的骨灰撒在安峪的沟沟坎坎上,撒在我曾经挥洒过汗水的层层梯田里。”
他确实做了最坏的思想准备。
在那个时代,这种准备一点也不难理解……
在贺予生入狱后的1977年9月8日,其母亲和弟弟小新千里迢迢来探监,此时他入狱已9个月,他也整整瞒了家里9个月,亲人相见,眼泪汪汪,泣不成声。贺予生在《会面》一诗中写道:
囚儿出门见慈母,
相会情激泪如瀑。
新弟悲珠流不断,
农哥询翁可福骨。
党知囚儿亲父母,
正理平案靠政府。
盼得鸿息牧马报,
红心永造革命谱。
四、拨乱反正,有错必纠,贺予生无罪平反
贺予生虽然入狱,但与他心心相印的乡亲们知道他是冤枉的,不少人为他鸣冤叫屈,更有他插队的西荆和上高池大队的干部、群众不怕风险,多次到狱中探望他。万分感动的贺予生在《相亲爱》一诗中流露了自己的心情:
阶级友谊花不败,
冰雪迷茫休想盖。
萍水之交不足惜,
连心战友通血脉。
四鬼阴毒加重害,
乡亲仗义输暖爱。
春风他日喜相逢,
携手齐心赶大寨。
他还想着有朝一日出去,继续与乡亲们并肩学大寨战天斗地。更有与他朝夕相处的知青,结伙成队的不断探监,其中有一对知青夫妇,总是及时雨般地给他送去所需之物。贺予生按捺不住地在《情意》中感叹道:
曾落一路门,相与剖心魂,
都是为革命,不做幻游人。
情若四海深,恩过九天云,
雪里接盆炭,不禁热泪淋。
“既与魔怪栖同房,何惧恶咒耳边扬”,贺予生在狱中备尝辛酸和怨愤,但他始终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他的冤案总有昭雪的一天。
贺予生身陷囹圄,不屈不挠,在狱中从没有停止过申诉。1978年3月14日,根据贺予生的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绛县人民法院院长亲自复查此案。
出狱的日子终于在焦急的等待中来临了。1978年12月16日,绛县人民法院以(78)绛法刑字第3号,判决“贺予生无罪,予以释放,并发给生活补助费二百元”。值得一提的是,一页16K的《判决书》,居然印发了两次,原因是在第一次《判决书》中,写有“贺予生于1974年12月至1976年12月,在书写日记和参加讨论会上,说了有损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错话,但构不成犯罪”这样的字句,贺予生认为,既然平反,就不应留尾巴,所以提出质疑。法院尊重贺予生的意见,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并报请县委批准,去掉这句,重新下发了一份《判决书》。
两份一样时间、一样文号,盖着相同的“绛县人民法院”红色公章的《判决书》,似乎在印证着当时有错必纠、拨乱反正的真实情况。
贺予生在铁窗中度过了两年零12天。
贺予生出狱后,将他在狱中秘密写的114首诗歌整理出来,题为《铁窗诗草》,油印装订成册,送给关心他的人们。
知青返城时,贺予生回到首都北京,在某单位当领导,干得不错,但愿他内心深处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结痂,直至彻底平复。
贺予生,笔名哞哞,著名诗人,翻译家,北京101中学同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