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湖畔黄昏第445篇文章
全文3100字
一
范季克(1164~1225年),名仲武,瑞州高安(今江西高安县)人。
1199年进士,历官新余、常德、泰和、安丰、涪州、嘉定,官终成都府路转运判官。
62岁去世,葬南康军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县)卜邻乡乌溪之原。
彼时曹彦约在朝任兵部侍郎,为宋理宗侍讲。
曹彦约和范季克多次同事,情谊深厚。
受范季克之子所请,撰《朝议大夫直焕章阁范季克墓志铭》。
约2300字,载《昌谷集》卷十九
朝议大夫:正六品。直阁:贴职。
▲《范季克墓志铭》书影
二
朝议大夫直焕章阁范季克墓志铭
嘉定己巳(1209年),余被命始得节湖北。
节湖北:1209年曹彦约提举荆湖北路常平茶盐
适岁种不入土,民旱,告诸郡讲求荒政,置局赈恤,择郡僚主局事,必贤而更练者。
常德在庾台之下,尤所目睹。郡以録事参军范君季克主斯局,积力强敏,心志恻怛。
常德府隶荆湖北路,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庾台:提举常平司别称。
凡一郡四邑,道里之远近,委积之丰耗,百姓之贫富,户口之多寡,本末毫厘,无不洞究,姓名等第,率皆默记。
有诉有求,随至立决。郡无失事,民如有年。职在谘询,亦免旷职。
予于此时知季克之为学,一意民事,而不在乎其他矣。
季克姓范氏,讳仲武,初字仲烈,后乃改今字。
家世隆兴府之丰城,曾祖大舆、祖英,右承务郎致仕。
父人杰,从政郎、衡州常宁令。
自常宁公始卜居高安,今为瑞州高安人。
季克生有异质,读书过目辄不忘。十二能属文,所学有根柢。
稍长蜚声场屋,遂冠伦秋赋,登庆元己未(1199年)进士乙科,主临江军新喻县簿。
▲雍正《江西通志》卷五十
邑大事繁,吏缘为奸,版籍改更,不可稽据。强者诡寄,规避赋役;弱者受楚,无所控告。
季克推求弊源,剔除吏蠧,县受其利,催科不扰。岁丁大祲,任赈恤之责,劝分移粟,井井有条。贫民既被实惠,而豪家大姓未尝有扰。
秩满,调常德府录事参军,所谓赈恤局事者特其一耳。
沅江有未行之盗为县所获,其令欲夤缘推赏,掠使诬服,以为欲劫仓库据县以叛。
夤yín缘:投机钻营
季克职在审勘,察其夸大,以本情平之。令肆谤言,撼不为动。
改秩,知吉州太和县。民讼繁夥,素号难治。
适有秤提禇劵之令,所在奉承太过,以深刻相尚。
季克不忍行一切之政,视如常时。钱币通行,人自按堵。
秤提:货币管理办法。禇劵:纸币。按堵:安居,安定。
思昔为是令者,其人物出类莫如黄太史公庭坚,访其旧政,遵而行之,著效烜赫,人无间言。
黄庭坚(1045~1105年),曾任泰和知县、国史编修官
▲黄庭坚书法
当癸酉(1213年)、甲戍(1214年)间,金人窘于鞑靼奔窜古汴,使介不通其意叵测。山东遗民方欵塞不絶,朝家急用文武,求之如弗及。
夙知季克才,不俟太和秩满,擢通判安丰军,俾任边事。
安丰军:治所在今安徽省寿县
始至,即周视郡境,咨诹耆老,厄塞要害,靡不详究,历历为庙堂言之。
又擢知军事,首议择将才,招勇敢,复武定军以保乡井,广行赈济以固根本。
武定军:淮西劲旅。
又以城濶难守,缩减北壁。既与戎帅同任其责,更环之以堑,以增险固。
改守涪州,仅八閲月,亦不遗余力,寛盐课以优井户,尊贤士以劝学者。
涪州:治所在今涪陵。
改知嘉定府。值关外用兵,总饷者袭开禧下策,敛四路免夫钱,期限峻急。
一时妄庸,欲夤缘趣办求之,民不堪命。
嘉定府:治所在今乐山。
季克取办公帑,不赋于民。时事益急,擢成都路转运判官。
兴元溃卒张福、莫简作乱于利州,劫仓库,焚城邑,害及王人,拥衆南下。
兴元府:辖境在今陕西汉中一带。
内郡久不知兵,望风汹惧。制帅退保阆中,檄季克节制本路军马。
即调犍为土丁,黎雅牌手及飞山军,扼资荣、怀安之路,与简池守各据险拒贼,招戎帅张威腹背击之。
多为干糗以备馈运,药饵扉屦输送不絶,官军争奋,困贼于普之铁山。其计既穷,诈乞降以缓我。
季克力言贼不可信,必须剿除以伸国威,以遏乱阶。贼既授首,公论韪其议。
授首:投降或被杀。韪:赞美
尤留意人物,首严科举解试,考官增给常费,不假堤防,尽革宿弊。
及两护类省试,得行所学。抽摘考校,无异寮属,四路知名士皆在选中。
类省试:因四川偏远,朝廷特准士子在当地参加类省试,不须前往京城参加省试。
至于接纳后进,表异英特,大者荐之于朝,小亦量才授任。
若乃贪虐之吏,则所素恶,澄按不贷,没齿无怨。
在蜀八年,朝家倚重。季克久当事任,力劳心剿,丐闲之章陆续而上。
上方思见仪刑,重于择代,始则寓直道山,继复擢丞外府,及乎召还表著,方将大用,季克求归愈切,势不可遏。
筑室旧居,以云坡勒名,异卉乔木徧植其中,青云白石乃其深趣。
范季克文集名《云坡记》,曹彦约作跋,载《昌谷集》卷十七
跋范季克《云坡记》后
宦路与丘壑,常倚伏于世道。深于此或不屑于彼,识者评之,必不舍天爵而从人爵矣。
▲《跋范季克云坡记后》书影
旧得寒疾至此增剧,还家未几竟不能起,可谓知其命矣。
生于隆兴甲申(1164年),终于宝庆改元(1225年)正月乙酉,享年六十有二。
讣闻,进秩元士,升职尧阁,盖异数也。
娶黄氏,先卒,赠宜人。
子男之晋,今为从事郎、郢州司户参军。
女一人尚幼。
之晋既以二年(1226年)十月葬季克于南康军建昌县卜邻乡乌溪之原,乃以治命。
持武宁章令君洪状,数遣使谒铭于昌谷。
治命:遗命。曹彦约号昌谷。
余知季克居乡时受知于故知枢密院雷公孝友
在湖北受知于前参知政事曾公从龙、故礼部尚书袁公燮、今兵部侍郎胡公槻
其在蜀尤为阁学后溪刘公光祖所敬,皆非偶然者。
刘光祖(1142~1222年),号后溪,官至显谟阁直学士。
后溪声言于朝,以为料贼无遗策,给饷无阙事,保守列城,捍蔽两川,士大夫口传耳熟,谓无过誉。
又作《德星堂赞》,以为“小范老子,胷中甲兵,不主招降,卒用贼平”。其主盟公论,尤为可信。
小范老子:戎人呼知州为老子,大范谓范雍,小范谓范仲淹。后以此称美州郡长官、地方重臣
事功如许,余所亲见,当兹衰晚之时,疾疢交作,旧时笔砚,不复吉蠲,诸方求者,悉已谢絶。
而独于季克一意民事,不在其他,愿赞一言,固非饰辞也。
人惟尊主则思庇民,庇民则能尊主。知天地生民之意,既已托之君师;而君师爱民之责,必须托之官吏。
自初学以至于谢事,一以此意为主,则居官之际与民一体,狱不滥刑,财不妄取,捍御而得其要,患难而知其权,轻利重士,皆自此心发见。
故知一意民事,乃其所学也。
季克自太和徙安丰,道出洪府,权帅闻其政声也,置酒从容扣问在县日施行本末。
季克为纚纚言之,至蠲放贫民下户余税,帅色不怡,耸身而言曰:
“某于民事无不尽意,独不以姑息为是。且贫民下户余税,岂其所自欠者?富户得产而不收,揽户得钱而不纳。若一一蠲放,则此二者受惠耳。”
揽户:以承揽他人税赋输纳从中取利者。
季克乃言:“蠲放贫民下户余税,则富户揽户受其利,诚如所谕。然催之不已,则受害者贫民下户耳,非富室揽户之所忧也。”
帅感悟称善,余闻击节焉,以为季克之于民瘼,可谓明白昭彻矣。
其后宣司敛蜀财,季克以漕计当其任,不及下户。
或谓大家巨室有诡匿为下四等者,免敷下四等户恐非计也。
宣司惑其说,将欲易辙。
季克言,宁使富民有徼幸,不可使真贫弱者重受其困。其议遂定。
以季克抱负如此,发之于政,见于行事,谓之非一意于民,可乎?
请铭之曰;
厥初生民,立之君师。
宗子兄弟,初无町畦。
孰为吝骄,析而二之?
疾痛疴痒,举不吾知。
加之上位,于民匪宜。
圣贤立教,视为四支。
举手揺足,莫匪我私。
尔寒我栗,尔馁我饥。
以此授职,顔无忸怩。
以此尊主,礼无阙亏。
季克为政,端本羣黎。
讲之以正,处之以慈。
思昔秉彞,不藩不篱。
取彼封闭,剖决无遗。
外此节目,皆其设施。
天与异禀,孰疾其驰?
虽则疾驰,名彻四夷。
炯炯松栢,柯叶不移。
云坡如在,心实似之。
▲《范季克墓志铭》书影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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