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1300字
一
萧孺人黄氏(1126~1196年),萧之美妻,曹彦约姐夫萧景渊之母。
享年71岁,葬今江西省湖口县小桂山,墓志铭为时任桂阳军司法参军曹彦约所撰。
是为《萧孺人黄氏墓志铭》,约700字,载《昌谷集》卷十八。
▲《萧孺人黄氏墓志铭》书影
萧之美(?~1183年)墓志铭为丞相葛邲所撰,可惜失传。
萧之敏(1112~1177年)任御史时曾举荐葛邲任国子博士。
萧之敏墓志铭为丞相周必大所撰,萧之敏妻项氏墓志铭为丞相京镗所撰。
京镗曾任星子县令,1157年和萧之美同榜中进士,妹妹嫁萧之敏幼子萧景苏。
▲雍正《江西通志》卷五十《绍兴二十七年王十朋榜》
二
萧孺人黄氏墓志铭
孺人江夏黄氏,讳敏之孙,讳良弓之女,嫁河南萧氏。
为朝散大夫讳固之介妇,郢州通判讳之美之配。
介妇:诸子之妻。冢妇:嫡长子之妻
黄与萧本江州湖口著姓,地与南康军都昌之境接,其族大,遂为两郡之望。
黄氏代为文章家,教女四德。孺人早失怙恃,犹能博览群书,番两藏经手抄盈帙,往往多成诵。
通判公举进士于南康,既锡太常第,与其兄祭酒公居湖口里中聚落。
怙恃:父母。通判公:萧之美。太常:掌宗庙礼仪之官。祭酒公:萧之敏
齐家以和,涖官以正,乡党无间言,子孙有义方,则孺人实内助之。
涖:同“莅”,来,到
孺人讳德方,初以淳熙己亥(1179年)该恩受封。
至癸卯(1183年)而通判公即世后十四年,以庆元丙辰(1196年)八月二十日卒,享年七十有一。
子男二人:颜、颇。
萧颜(1145~1212年),字景渊,曹彦约姐夫
孙男五人:九龄、九思、九畴、九成、九仪。
通判公无恙时,颜以乡贡试礼部,今虽未遇,人多奇之。
颇与诸孙亦莫不博闻强识,駸駸乎达矣。
駸駸乎:马跑得很快
女二人:长适廸功郎、澧州司法参军游逢;次适进士黄滂。皆前卒。
孙女六人:长适进士曹士肃,五人尚幼。
其年十二月庚申,将祔于湖口小桂山通判公之墓,属某以铭。
曹士肃:曹彦约兄曹彦纯之子。祔:合葬
某,黄所自出也,孺人为母行。
及某壻于萧氏,而女兄先执颜箕箒,故岁时得进拜识通判公家法矣。
女兄:姐。执箕箒:嫁
通判公与孺人既淹贯古今,履德蹈善,官满俸辄尽,不治生业。
子孙男女无长幼,一读书即解其义。遇平居无事时,每使之次第而坐,举简册以为告戒。嬉笑谈论,不出诸此。
其子孙男女虽襁褓龆齓,率皆应答如流,与其父祖同趣尚,以是为乐,更岁月如一日也。
龆tiáo 通“髫”,垂髫。齓chèn同“龀”,换牙。龆齓:童年。
理义昭彻于其心,富贵不动乎其外。
通判公与孺人皆上下七十岁,未尝有疾痛疴痒召医问药,奄然属遗诫而逝。
视世俗役于利者,当何如哉!
铭曰:
粟也不可以耐久
玉也不可以世有
读古人书,采摭其膏腴
得其平可以齐物而一死生
行其德可以自家而刑国
既培而春,以利其嗣人
▲《萧孺人黄氏墓志铭》书影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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