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岳父·彭蠡表叔萧之敏《秘阁修撰湖南转运使萧公之敏墓志铭》

文摘   历史   2024-11-06 06:01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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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之敏(1112~1177年)名琛,字敏中,号直谅翁,今江西省都昌县人。

▲雍正《江西通志》卷九十一

1142年中进士,为官三十六载,在地方宦迹遍及襄阳、秭归、建康、大冶、建阳、江东、浙西、湖南,在朝廷历任御史、礼部侍郎、国子祭酒。

1177年八月卒于湖南转运副使官舍,享年66岁。

湖口县彭泽乡加塸里小桂山之原。

周必大(1126~1204年)为秘阁修撰湖南转运使萧公之敏墓志铭》。

3200字,载《益国周文忠公全》卷三三。

▲萧之敏墓志铭书影

秘阁修撰湖南转运使萧公之敏墓志铭

之敏,字敏中,系出梁萧氏,五世祖自豫章徒居江州之湖口

曾祖,妣韩氏。仲山,妣徐氏。

,业儒而不求仕,惟孜孜教子,后赠朝奉郎

安人彭氏

彭氏,朱门四友彭蠡的姑婆。

少好学,有济时之志。李成剽九江,系累齐民如贯鱼,公亦被掠,以书生独免

李成:金国名将,1133年进占襄阳等郡,1134年被岳飞击溃。:抢劫。

系累:捆绑。齐民:平民。:音“执”,拘禁

会夜贼醉寐,密拔其刀,断民缚纵遣,然后遁去,时犹未冠,人皆奇之。

未冠:古礼男子二十岁加冠。

萧之敏31岁中进士任襄阳府司法参军

登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第,补左迪功郎,蕲州广济县尉,未赴襄阳府司法参军。

▲雍正《江西通志》卷五十《绍兴十二年榜》

府捕强盗陈大汉等十三人不获,乡民群行适符其数巡尉执送官,不堪笞掠皆诬服。

襄阳:今湖北省襄阳市。

约法疑之白帅移狱。已而楚州获真盗,阖府嗟异。

户部尚书张澄吏事精明,礼部侍郎陈桷号醇正,相继来守。

属吏奉承不暇,惟遇事争辨不屈。

常曰:司法(萧之敏)突兀长身,他日真御使也。

自是有萧御使之名。

萧之敏39岁知秭归县今湖北宜昌市辖县

二十年(1150年),用荐者升从事郎,知归州秭归县。

县产椒漆蜜蜡,部使者科买无艺,公一切拒之。

部使者:宋朝监司俗称。科买:征购。无艺:无定法,无限度。

境有泷湫洞,岁旱羣祷雨不应,祷輙应,民号知县雨

萧之敏46岁任建康府观察推官与周必大同事

文林郎,调建康府观察推官。

萧之敏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九月到任,三十年(1160年)满

▲《景定建康志》卷二十四《观察推官

舒州恶少张天锡父子五人夜投宿僧寺,僧不敢纳。

天锡逾垣杀僧,屡鞠不承,迁延数年,株连者多死。

江东选官鞠治,至,天锡即伏辜。

武臣梁俊彦献议增沙田芦场税。诏同金部员外郎莫蒙按视,势熖张甚,至叱责转运使

不为动,税以不增。

金陵大府,贵游子弟多在焉,又常守以大僚,郡事纲举而已。

幕职曹掾官日夜纵歌呼,往往逾越法度,诸司略不谴何,独介然,居中时箴切之。

受纳秋苗别给餐钱,公谢不受,固谓无妨他人。尽以修官廨。

户部尚书韩仲通以法律进其居守也,御僚吏严甚,无敢可否事。

民有刀伤盗桑者,投環死,吏当其主故杀,已具,抗执不书。

仲通初大怒,已乃荐公改秩

时公在选调逾二十年,未尝求之于人,将代将犹

南宋官员由选人改为京官,需5张举状,大多数选人一辈子都难凑齐。

参阅宋朝官制【6】:选人·磨勘·改官——以曹彦约史料为例

府僚数十人列诵其贤于留守枢密王公纶

王纶1161年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

萧之敏50岁改京官,知大冶县(今湖北黄石代管县级市)

王公为成之,改左宣教郎,知兴国军大冶县。

三十一年(1161年)完颜亮渝盟,上司藉民为兵,日役数千人冒雪植暗椿、鹿角寨为防江计。

度不足恃,徒困民力,亟请散遣,上司不能

明年兵解,以疾去官

萧之敏1162年因病辞官归故里,该年曹彦约父亲曹兴宗去世,萧之敏前往吊唁。

萧之敏52岁知建阳县(今隶福建南平,朱熹故里)

隆兴改元(1163年),复知建宁府建阳县。

邑大难治,自政和以来阅五十馀令,终更者才七人。

至,务以礼义化其俗,民翕然顺从,至绘像刻文,纪善政。

▲黄震《黄氏日抄卷三十六《建阳四贤祠记

乾道元年(1165年)奉议郎。未几赐五品服。

三年(1167年),选为干办行在诸军审计司,未上。有举御史大臣,以名闻。

五年(1169年)四月,召对便殿,论正风俗。

曰:正风俗当何先?

曰:仁祖时,朝臣以危言谠论为,偷合苟容为,故风俗醇正。崇宁大观而后反是,在陛下示之好恶耳。

上曰:诚如卿言。

萧之敏58岁任监察御史

明日除监察御史

六年(1170年),转承议郎

七年(1171年)六月,轮对言:

人心之于国,犹身之元气。今欲土疆,其本在结人心。譬之良医治病,必先护养元气,乃可攻疾。此非书生空言,孙吴论兵,亦出于此。

曰:所谓一日道而孟子亦云,不嗜杀人者能一之。

又乞减冗费省冗兵,皆嘉纳。

萧之敏61岁按视秀州华亭县(今上海松江区

八年(1172年)正月,秀州华亭捍海堰成,命按视。

还,奏县之四乡咸水坏田,乞赋税三年,从之。

明年正月二十一日,上遣监察御史萧之敏相视,又捐四乡民租

▲《至元嘉禾志》卷五

三月,台谏官皆执政奉祠去。

台谏官都因弹劾执政(宰相)而被迫去官奉祠

萧之敏62岁任殿中侍御史

分察岁久见谓直谅,擢拜殿中侍御史

御史台官制: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

感激思报,为言:治乱安危由言路通塞,愿备其官假以事权,毋使风采消沮。

又言:前岁浙西夏涝秋旱,江湖淮南岁比不登,民多流离。今正阳之月,天多沉阴寒气惨慄,是谓常寒,侧身修行兹其时矣。

因缴进富文忠公熙宁初奏议。

曰:富弼所论诚实,有爱君忧国之心。

听纳,即跪言

汉灾异,策免三公宰相名任恢复,实为持禄保位计,爕理乖方既不引咎,闻人言灾异,辄肆怒骂

陛下昨许六察言事,今乃令求实迹,专务蔽瘀聪明,二三年来莫敢言其失

并奏擅权不公等事。

▲虞允文书法

曰:卿所论甚当,可谓称职。

于是宰相上章请去,缙绅喜曰:凤鸣朝阳矣。

萧之敏弹劾宰相虞允文(1110~1174年),因太上皇高宗赵构干涉而失败。

萧之敏62岁任江东提刑

宰相复留,乃除直秘阁,提点江东刑狱。

制词“刚方不挠质直,而明造膝之辞。有犯无隐,正人去国,岂朕所欲”之语。

造膝:促膝。有犯无隐:臣下宁可冒犯君上而不可有所隐瞒。

盖在职才四旬,所论如此,直声遂闻于天下。

既至江左,郡守多要官,举刺各一人,皆罢行之,所部肃然。

萧之敏63岁任太府少卿,权礼部侍郎

淳熙元年(1174年)朝奉郎,召为太府少卿

太府寺掌钱谷金帛之出纳,官制:卿←少卿←丞←主簿

黄灏曾任太府寺丞,人称黄寺丞。参阅曹彦约与黄灏:《迎寺丞舅归舟》《黄西坡文集序》

奏:臣奉使无补,何以复召?

曰:思卿直谅耳。

萧之敏殁后其文集被辑为《直谅集》,曹彦约作序。

参阅曹彦约《萧公直谅集序》:虞允文以德报怨?非也!

▲曹彦约《萧公直谅集序》书影

奏:提刑置文武非是,互用一员足矣。

又论经总制钱及额则赏,是诱其求增羡也,请罢之。

又奏诸路水旱频仍,今岁仅得中熟,而七月钱塘风朝坏堤岸,居民死者数千人。灾异在远尚不可忽,况都门之外乎?

九月壬子距立冬才数日,雷昼夜发声,亦非休,惟益修德政转祸为福。

曰:卿直谅之气殊不衰。

日,兼权礼部侍郎,进司农卿

萧之敏64岁任国子祭酒

明年(1175年)三月,迁国子祭酒太学之士以得明师,交相贺。

祭酒:国子监长官。参阅宋朝官制【7】:国子监·太学——以曹彦约史料为例

先自职事请托纷然。籍校定优劣升补先后为之格,遇则察行艺,次弟而授,奔竞顿绝。

旧制,职事官宗族补,是岁自长官临涖,令二子毋得入

其后学官子弟中国子生者皆驳放,始服之先见。

牒试:在朝官员子弟的解试不在本籍贡院而在国子监,后者录取比例远高于前者。驳放:否定已发榜公布的中式者而贬黜之。

顷之,谏官论职名不当轻授,引疾求去

萧之敏64岁任浙西提刑

八月,以本官提点浙西刑狱。

陛辞奏曰:周公作《无逸》,大概言畏天、恤民、和众、勤邦、俭家、省躬、罪己、有容德,具此八善,自然保寿无彊。

会庆节不远,臣当需次阻奉万年之觞,愿以此言为献。

又乞禁止外路献羡馀

会庆节:宋孝宗生日十月廿二日。羡馀:以赋税盈余为名向皇室进贡的款项。

宋孝宗书法《池上诗团扇》,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又录苏文忠公治道篇以进曰:陛下既尝置文座隅,更愿熟复此篇以发圣学。

苏轼谥号文忠

皆称美,相与论《无逸》、苏文数百言。

萧之敏65岁任湖南转运副使该年曹彦约娶萧之敏幼女

三年(1176年),改除湖南转运副使

道州江华县税重民瘠,大军钱三千缗,上供米八百馀斛,力不能办,奏免之。

四年(1177年)旧常带职超进秘阁修撰

官吏畏之正,争检身恤下,湖南之民阴受其赐不可计。

方厉志澄清,欲遍行郡邑而病日侵。

上书丐祠,得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

参阅宋朝官制【4】:奉祠·请祠——以曹彦约宦历为例

萧之敏66岁卒于湖南转运副使官舍

敕牒未至,八月丙戌卒于官舍,享年六十六。

讣闻,致仕用前郊恩,又官其一子,盖异数也。

致仕恩:官员致仕例加恩泽。郊恩:郊祀典礼结束后官员例加恩泽。

士大夫识与不识皆太息,乡人至出涕相吊。

六年(1179年)正月壬午,葬于彭泽乡加塸里小桂山之原。

▲《湖口县志》所载彭泽乡嘉塸里

娶同郡项氏天裕之女,封安人,生三子。

长曰,前卒。顗、硕皆能世其家。复以官其兄之子。

萧顗1140~1197),字景仁,参阅曹彦约撰墓志【3】:萧景仁墓志铭

萧硕1154~1205),字景苏,参阅曹彦约撰墓志【4】:萧景苏墓志铭

四女:长适迪功郎、筠州司户参军景范,次适进士张元观,次以疾居家,次适乡贡进士曹彦约

李景范1144~1196年),曹彦约表兄、连襟,参阅曹彦约撰墓志【1】:李左藏墓志铭

孙男四人:必诚、必简、必闻、必蕃。

萧必简1166~1224),萧景仁之子,参阅曹彦约撰墓志【5】:朝奉大夫主管崇禧观萧君墓志铭

孙女三人。曾孙男一人。

▲萧之敏诗

刚塞强毅是其天性,处心积虑公而不私。平居闻时政之善,若贤才进用辄欢忭赞美,不啻如己有得。

至遇奸邪欺诞之人,直欲折其头角身之去就,祸福弗计也。

所至以廉介称,一毫不取诸人,其自奉有布衣所难能者。

当官毅然,初若寡合,及与人交表里殚尽终始如一。

遇觞咏从容时温乎可亲也。素无嗜好,惟聚书数千卷读之不倦。

每见历代及本朝名卿奏议剴切平正者,辄三复慨叹耻躬不逮。

剴切:符合事实

尤慕司马文正公之诚实,苏文忠公之议论,二书手不停披暗诵数百。

▲萧之敏诗

尤乐为晚进道之,其后正色立朝,不谄不渎,渊源盖有所自。

绍兴末,都民望右正言

都民望(?~1160),江州德化(今江西九江)人,1159年为右正言。

移书云:司马公并州犹上储议,且以告谏官范蜀公。今足下实任言责,事有急于此者乎?

:通判。司马光曾通判并州。范蜀公:范镇(1007~1088

民望欲荐,会卒;侍御史周撡又欲扳,复以他迁不果。

晚自受知,自谓可行所学,不忍用细故塞责,弹击自宰相始

深察其忠,顾势不两立姑听外补

未几竟易相召,岁中数迁而病不能留,旋斋志以没,岂非命与?

初,仕不逮亲,故于同产尤极友爱,常分俸给二弟,力教孝弟。

之美后亦登进士第,今为奉议郎,知蕲水县

逮亲:双亲在世而得以孝养。同产:同母所生。萧之敏弟弟萧之美,1157年进士。

▲雍正《江西通志》卷五十《绍兴二十七年王十朋榜》

雅留意于,博问精思所得深远。

暇日喜赋诗。未第时,都昌宰郭彦、参慰李鼐颇工词章,与相琢磨,诗名遂

▲《宋诗纪事》卷五十三萧之敏诗

没,二子既遗文为三十卷,复以水君遗事,不远千里谒铭于予。

póu:聚集。蕲水君萧之美撰萧之敏行状

予昔分教金陵,实与同僚。方他人游戏相追逐,必过予,清谈终日。

周必大1157年任建康府学教授,与萧之敏同事。

▲周必大书法

今盖二十年,中虽同朝者再,而无前日之欵矣。

云亡殄瘁是悲,岂特念旧而己哉。

云亡:贤人死亡。殄瘁:国家陷入困苦

铭曰:  

维昔阳城,安贫笃学;

振迹言路,凤鸣諤谔。

乃官成均,士化端悫,

乃刺道州,声隐衡岳

言路:台谏。成均:国子监。

天生斯人,艰矣难数;

侃侃萧公,文敏而朴。

或塞或通,守道弥确;

徼兮真清,蛻于众浊。

以配前修,谁谓其邈?

铭藏诸幽,亦詔后觉。

▲萧之敏墓志铭书影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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