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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本是一件美好的事,万万没想到我拿你当爱人,你却惦记我的钱……”这是邵某被负心男友伤透心后的幡然醒悟。
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邵某经长辈介绍认识,双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共同居住在清镇市陈亮堡村一处出租屋。2023年7月的一天,张某在家中玩邵某的备用手机时,发现邵某的微信收藏内有微信支付密码、银行账户和登录密码,趁邵某不在家中时,张某便将邵某微信内的钱扫码支付到自己的微信账户内。担心被邵某发现,张某在扫码支付后将双方的微信账单删除。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张某在邵某不知情的状况下,从邵某微信账户内累计扫码支付3万余元到自己的微信账户内,已用于网吧消费、充值网络游戏及日常开销等挥霍一空。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涉嫌盗窃罪,目前张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双方虽为情侣关系,但在未征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窃取对方财物,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盗窃罪,面临刑事处罚。
恋爱过程中尊重是标配,靠谱是高配,厚道是顶配,短期交往看脾性,长相厮守看品行。在此提醒大众,热恋中人亲财不亲,任何时候都要提高警惕,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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