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检务】清镇一申诉人(财物被盗失主)参加完听证会,表示息诉罢访

政务   2024-11-26 17:17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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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近日,清镇市检察院依法对艾某某财物被盗申诉案件召开简易听证会,会议邀请清镇市级人大代表、律师、申诉人参加。

听证会上,申诉人艾某某陈述了申诉理由、诉求和依据后,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诉讼经过,向申诉人阐述了检察机关对该案件的审查情况和法院判决依据,并重点针对艾某某提出被盗财物的异议部分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释。办案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向艾某某详细阐述了生效判决对部分事实不予认定的原因及法律依据。听证员围绕听证事项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通过此次听证,艾某某对判决依据有了更直观的认知,也认识到自己申诉理由的不足。会后,案件承办检察官结合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下一步,清镇市检察院将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通过听证查清案件事实,让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听证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


编辑 | 陆玉龙
文字 | 李淳淳
一审 | 陈   杰
二审 | 况   祥
监制 | 安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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