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纳入统计范围的宠物诊疗行业行政处罚案例有42起,各案例情况如下:
编号01
处罚事由: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其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处罚事由:不依照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经营的饲料产品全价鲜肉犬粮11袋、罚款人民币2200元整
处罚事由:在诊疗过程中未使用规范病例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000元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伍元整(¥25.00)、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未销售的涉案兽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14片(价值¥70.00)、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即人民币壹佰玖拾元整(¥190.00),合计罚没款215元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没收违法财物犬瘟热病毒单克隆抗体(5ml/瓶)10瓶、犬细小病毒单克隆抗体(5ml/瓶)10瓶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0100元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处方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2000元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00元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7.99元(贰佰叁拾柒圆玖角玖分)、罚款人民币528元(伍佰贰拾捌圆整)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00元
处罚事由:病历上只有责任医师签名但无职业兽医师签名或盖章,属于使用不规范的病历的行为
处罚事由:当事人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继续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500元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圆整)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零陆拾柒元伍角(¥2,067.50)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肆元肆角叁分(¥24.43)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实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处置诊疗废弃物案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结果: 罚款15000元
处罚事由:诊所于2024年10月30日收治投诉人的宠物猫,并收取手机充值5000元,10月31日该诊所对宠物猫采用胃肠镜取出术,手术失败后,改用开腹手术取出宠物猫胃肠道内的异物。根据该诊所的诊疗中心账单明细显示,该诊所对宠物猫治疗费共计5398元,实收4588.30元,其中,10月30日,开单单价1400元,实收额1190元;10月31日,胃肠道取出术2000元,实收1700元、一次性手术洞巾、手术器械、无菌手术刀片及吸入麻醉费用,总计500元,实收425元。10月31日—11月10日治疗费,共计3998.30元,实收额为3398.30元,违法所得3398.30元
11月25日当事人已退还充值的5000元,当事人采用开腹手术取出猫的胃肠道异物为腹腔手术,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第十八条“动物诊疗机构可以通过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兽药的行为,并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经营的复方非班太尔片1片、处违法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2.1倍的罚款126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处罚事由: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
编号33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编号34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陆拾(¥260.00)元、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罚没合计:壹万零贰佰陆拾(¥10260.00)元
编号35
处罚结果: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编号36
编号37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350元、罚款11100元
编号38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1182元、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贰元(¥4182元)
编号39
处罚事由:执法人员在宠物诊所现场检查了解编号2024145投诉件投诉事项(指控该诊所实施手术切除子宫导致小狗死亡),该诊所负责人出示打印了该诊所开具的电子病历、处方笺,承认实施了手术
执法人员当场制作勘验笔录及复制电子病历、处方笺。其行为涉嫌超出其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动物疾病治疗不含腹腔手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反《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建议立案处理
编号2024145投诉件投诉人到我局制作询问调查笔录,指认在宠物诊所给小狗做手术死亡,诊疗费用花费3952元,提供了转账凭证及诊所电子发票与诊所缴费清单、处方笺。我局于2024年10月8日决定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10月9日,该诊所负责人到我局制作询问调查笔录,承认在诊所手术室实施了切除子宫手术,超出诊所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动物疾病治疗不含腹腔手术),确认收取诊疗费用3952元,对凭证及诊所电子发票与诊所缴费清单、处方笺予以确定。
处罚结果:决定责令宠物诊所停止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3952.00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3952.00元
编号40
处罚结果:罚款11100元、没收违法所得510元
编号41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3513元、罚款5000元
编号42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