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第三分院姚红梅院长带领团队以秉承精心设计、创作精品、超越自我、创建一流的奋斗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己任,用精心的设计进行创作,并在建筑行业创新了很多优秀案例,也屡获佳绩。今天,在洁净园深度访谈间,就“建筑师责任制在新形势下的作用”为大家做分享。
建筑师负责制,是近年来提倡的新生事物,其要义是由注册建筑师牵头总负责,这里的建筑师不是指某个人,而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为核心的设计咨询团队,建筑师团队包含建筑结构水暖电等各个专业的工程师。建筑师责任制实施主体是以建筑师所依托的设计企业,并根据与甲方业主的合同的约定,开展咨询和管理的服务,提供符合建设单位要求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一种工作模式,我们称之为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负责制大概包含规划设计、科研报告、工程设计、招标采购的工作、合同管理工作、运营维护指导工作及其他一些附加服务如一些专项设计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建筑师负责制工作范畴较传统的建筑设计维度上增加很多。
我理解的建筑师负责制实施意义,对提升建筑品质、促进创新和控制初步预算,并在对标国际建筑标准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提升建筑品质。我们作为建筑师都签过设计变更文件,变更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即我们称为“四方责任主体”来确认,四个单位统筹工作,共同将项目成功建设完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还有项目管理的团队,造价单位、合同招标采购等的管理。建筑负责制,最大的特点就是赋予了建筑师更多的责任和更多的权利。不同于以往由建设单位牵头的建设模式。很多建设单位现在还设有类似基建处这样的部门,其实质就是代替建设单位来进行设计管理的牵头工作。后来发展为代建制,如政府的一些项目交给代建的团队来组织设计和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控。再进一步发展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由设计咨询单位牵头,进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全过程的控制。后来发展到EPC,就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这些模式底层逻辑是不变的,它都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共同参与。负责牵头和管理的单位变成了建筑师的时候,他就被称为“建筑师责任制”。建筑师,在多方参建的项目模式下占主导地位,拥有决策权,更为关注设计的实现度,且能够整合各个专业团队的技术优势,使项目顺利地实施和高质量的完成。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首要意义,就是能够提升建筑的品质,助力建设高质量的建筑。
第二,建筑师负责制,可促进设计的创新和成本的控制。建筑师负责制,明确了建筑师的角色,从原来只关注单一的设计,变成了要把产品成功交付给甲方,并承担成本控制的任务,这样会激发设计师利用他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进行设计创新,强化设计在城市建设和建筑建设的核心引领作用。因为建筑师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引领作用的专业,他们本来就要协调各个团队来推进项目顺利进行,有效降低建设单位的沟通管理的成本。也就是”内行管内行“,通过优化前期技术策划来控制工程的质量和成本,从而提高整体的品质和投资的效益。如果对建筑专业不太了解的如过去称为甲方的单位,在做成本控制的时候,着眼点会跟建筑师可能不同,而建筑师会通过优化设计在进度和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下做出取舍。
第三,促进与国际接轨。建筑师负责制目前在国际的工程建设中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国际通行的建筑师的职责范围,其实就是现在建筑师负责制的范畴,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提供设计咨询服务指导,建筑师业务范围扩展之后即对标国际上通行的标准。
建筑师负责制,2015年至今,伴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发布,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要求明确。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首次提出建筑师负责制的概念。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国家对建筑师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期待。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这是国家为建筑业改革发展出台的顶层设计,为建筑师负责制改革指明了方向。2017年5月,住建部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试行建筑师负责制,提出“提高建筑师地位,保证建筑师权益,使建筑师设计理念完整实施,提高建筑品质”。同年,住建部起草《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初步拟定了建筑师负责制的工作要求、组织模式及推进办法。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应承担的责任”,为建筑师负责制的推进奠定了基础。住建部自2016年至今逐步扩大试点,上海、深圳、厦门、广西、雄安等多地开展了建筑师负责制的试点工作。
建筑师负责制最早于2015年由住建部首次提出,到现在已经有将近十年的历程,标志性的转折点发生在2019年。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应承担的责任”,为建筑师负责制的推进奠定了基础。在2021年,国务院就将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杭州等六个城市作为试点推广建筑师的负责制。之后在海南的一些城市及全国范围内更广泛的推行起来。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从2021年开始,把一些低风险的工程的建设项目纳入试点范围,因为毕竟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推进过程,要保证质量。2022年,扩展到科教文卫项目,纳入了建筑师责任制试点的范围。北京市首先成立了建筑师负责制的专班,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规资委来牵头,还有行业咨询委员会,对建筑设计单位进行相关内容的宣贯,包括建筑师责任制的收费标准、责任保险,合同的示范文本等等。目前我们也承接了一些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如一些属于科教文卫范畴之内的学校项目,目前正在设计中,后续会参与到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等环节的工作。当然建筑师的能力也有待做相应提升,这样会促进项目完成得更加彻底。
首先,建筑师负责制,在试点推广实施阶段,制度的完善和政策的支持仍是重中之重,从政策上支持授予建筑师以权力,让建筑师来参与进来还是非常重要的。其二,责权利平衡的问题。帮助业主进行签发工作的权利给到建筑师后,承担的重要责任增加很多,但目前设计收费方面好像并没有与责权相匹配。第三,面临的挑战是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建筑师能力的提升。高校建筑系课程设置还是按照传统的建筑师职业模式去进行培养的,毕业走向工作岗位之后,建筑师负责制技能和知识面是缺失的,所以人才培养知识体系可能要有相应的改变和完善。换言之,建筑师有能力胜任这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除了领导设计团队之外,还包括招标采购的工作,领导监督履行合同的工作,提出运维计划的工作,领导咨询造价团队的工作,进行成本控制的工作等等,这些都需我们建筑师继续努力提升的地方。
总之,建筑师负责制对建筑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医疗建筑设计师,目前的试点还没有包括医疗建筑,毕竟医疗建筑相对其他建筑比较复杂,也不能一蹴而就。呼吁我们建筑师的同行们,积极提升自我,拓展知识面,等到机会来临的时候,就可以勇敢地面对,也为高质量的建筑,尤其是高质量的医疗建筑的建设贡献力量。
个人简介
姚红梅,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第三分院院长,医疗健康工程设计研究分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访问学者。2018年获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师称号,2012-2013年被授予国家优质工程奖突出贡献者。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数十项工程设计,项目主要涉及技术难度较高的大型公建综合体、工艺复杂的医疗建筑、技术先进的科教文化建筑、大规模居住建筑等多种类型;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善于解决设计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设计作品先后获得国优金、银奖、省部级优秀奖等数十个奖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曾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行业规范编制和资料集编写,多次作为演讲嘉宾被邀参加学术交流。同时担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建筑与装备分会第一届分会委员,中国医院协会第一届个人会员,医养环境设计杂志第一届编委会委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静态交通产业分会理事,北京市节能评审中心专家,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