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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就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核查五类企业,其中两类企业涉及的建造师施工单位不敢再用:
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这份通知的落款是上月,住建部直到今日才在网上公布,是否有什么考虑不得而知。
关于一年内注册两次(或三次)及其以上人员要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这去年全国各省住建厅就有提到,本身并不新鲜。但将使用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人员(以下简称“劣迹人员”)的企业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倒是第一次提到。
这份通知有几个特别之处:
一、指导机构提级。此前将一年内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建造师等人员列为重点核查对象,是地方住建厅作出的要求,住建部并没有出过相关文件。此次由住建部明文规定,统一指导,核查力度将会更大。
二、核查对象变化。以前各省的要求是将人员列为重点核查对象,此次住建部的通知要求是将使用一年内频繁变更注册单位人员的企业列为重点核查对象。由剑指人员到剑指企业,值得玩味。
三、企业与劣迹人员同担风险。通知明确了要严查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也就是说企业使用过劣迹人员,相当于就进了重点核查名单,时时被盯上。这一要求,终于把建造师和企业捆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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