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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册是学生校园生活的导航灯塔,通过提供必要的信息、规定和服务,它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增加学校归属感,并为学生解决问题提供支持。它为学生提供了二个全面的框架,涵盖了学习、生活和成长的方方面面。通过学生手册的学习,学生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为未来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为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指导。学生手册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重要工具,通过学习手册内容,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做出贡献。
为维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学生生活秩序,方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并学习学生手册的相关知识,明确学校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个人奖惩制度,食品学院学生会学生服务部讲解学生手册系列活动正在进行中,本次讲解内容主要是本科生重修重考管理规定及本科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讲对象
食品学院24级新生
宣讲内容概要
(一)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重修重考管理规定
1.包含内容:第一章重修课程安排,第二章重修教学安排,第三章重考安排
2.面向对象:全体本科学生
3.实行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才培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东北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4.原则:规范全日制本科生的人才培养,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详情:
1.重修课程范围:
1.1.第一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一至六学期(五年制专业第一至第八学期)不及格课程(含课程设计及单独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在该课程再次开出时申请重修;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第九学期)不及格课程,在第八学期(五年制专业第十学期)安排重修;第八学期(五年制专业第十学期)不及格课程,安排在暑假期间重修,秋季学期开学安排重修考试。
1.2.第二条:因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导致学生不能重修的课程,若有名称和主要内容基本相同、学时学分相近的课程开出,学生可改选并重修该课程;若无相应课程改选,学校单独组织重修。
1.3.第三条:素质类选修课不安排重修,不及格的学生可另选其他课程。
1.4.第四条学生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外不及格课程成绩,不安排重修,学生可申请删除该课程。
1.5.第五条每门重修课程可在该门课程下一轮次开出时重修一次,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可在后续学期申请重考。
2.重修教学安排
2.1.第六条课程重修学生人数达到30人的,采取开班的重修。通识教育课程和数理化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专业教育课程由学院组织重修教学。重修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采取跟班重修或自修的方式进行。
2.2.第七条所有需重修的课程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选课,学生选课后应认真检查自己的选课情况和个人课表,并按时跟班上课。
2.3.第八条跟班重修的学生,可通过跨年级跨专业方式进行选课,各学院要于选课前做好选课指导及相关工作。
2.4.第九条跟班重修的学生,允许上课时间冲突。因上课时间冲突无法跟班听课的,须凭自己的课表向任课教师书面请假,并利用空闲时间自学;不冲突的节次仍须跟班上课。
2.5.第十条各学期单独开办辅导班的重修课程的讲授学时规定为其计划学时的30%,一般安排在周日或晚上进行,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日常教学的1.5倍计算;学生跟班重修的课程,重修选课人数并入初修选课人数一起计算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2.6.第十一条重修重考考试与补考考试一同进行。
2.7.第十二条学生重修成绩按《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定记载。网上没有重修选课信息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自行参加考核者,成绩无效。
3.重考安排
3.1.第十三条重修未通过的课程,可在后续学年相应学期自修,参加重考考试。
(二)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办法
1.包含内容:第一章评选条件,第二章评选程序,第三章评选名额、表彰及奖励
2.面向对象:我校在籍本科生
3.实行目的:为进一步教育引导我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具体详情:
1.评选条件
1.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
1.2.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学习成绩良好;
1.3.参选学生在劳动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展现东农学子精神风貌,在全校有很大影响力,在国内、国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1.4.做出突出贡献、拥有突出事迹并产生重大社会反响的参选人可不受第三项必备条件限制;
1.5.在学校认定为A类赛事的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评选程序
2.1.初评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和各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在民主评议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初选人员。
2.2.学院公示。将初选人员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初选人员资格。
2.3.学校评审。候选人书面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由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联评,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评选名额、表彰及奖励
3.1.每年评选学校本科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不超过10人,给予个人2000元奖励、群体3000-5000元奖励,对获得“东北农业大学年度人物(群体)”荣誉称号者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学校将从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注:①本办法自2018级学生开始试行。
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学生知识手册重点知识第一次放送的全部内容啦,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明确大学的一系列制度规则,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往期回顾
图/来源于人民日报
文/食品学院学生会学生服务部
责编/食品学院学生会学生服务部
制/李欣炀
审/夏超
校/刘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