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许可+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文摘   2024-12-06 09:14   天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落实海委党组关于行政许可“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部署要求,海委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海河流域2024年“许可+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本次行动聚焦水行政许可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许可项目的全链条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提升了行政许可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了流域水安全。






高位推动 周密安排部署

本次专项行动作为行政许可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海委首次个性化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同时也是一次水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业务领域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专项行动得到了海委党组高度重视,海委主要负责人在年度流域水政工作会议上专门作出安排部署,要求以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水行政许可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分管负责人多次主持会议研究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调要依法打击许可领域“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海委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审批权限开展线索摸排,全过程把控行动进程,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双向沟通 拓宽线索来源

基于行政许可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性质特点,海委在津召开水行政许可与监管暨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座谈会,近距离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介绍“许可+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同时,向各行政相对人发出倡议,希望充分发挥相对人的日常监督作用,及时反馈问题线索,助力专项行动开展,提升行政审批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通过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主动对接行政相对人了解审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症下药“校准”工作方式。委机关及直属各管理局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基层单位及公众积极反映违法线索,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聚焦重点 分类对症施策

违法取水属隐蔽性较强的水事违法行为。针对近年来水资源领域存在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和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问题,海委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研判线索台账,对于轻微违法的进行批评教育,及时提醒补办手续,纠正煤矿、水电站等企业违法取水行为20余件;对于重要违法取水线索坚决立案查处,保障重点河流水生态的同时有效提升流域水资源管理水平。同时,对取水户的水资源税缴纳、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海河南系沿河水电站开展拉网式检查,结合生态流量泄放有关要求,对“一站一策”的整改计划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创新执法 力度温度并存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级执法队伍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力求取得力度和温度的“最大公约数”。海委河道管理机构与地方水利部门及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完成了一起违法采砂案中采砂量及价值的认定并成功移送,开辟了跨行政区域违法采砂案件联合查处的新途径。针对一起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中当事人拒不清除所倒垃圾、未恢复堤防原貌的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并收缴罚款,以违法行为的负面后果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给沿河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该案件的处理也给“小微”违法案件的查办提供了有益经验。



协同发力 落实四项机制

专项行动全面强化行检合作、行刑衔接。2024年度,海委进一步巩固拓展与流域省级检察院“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同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组成巡河组,联合京津冀晋蒙五地七市检察机关,开展永定河流域联合执法巡查行动,有力打击跨区域涉水违法行为;与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一道联合唐山、承德检察院开展引滦流域执法联合行动,签订《关于建立引滦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多部门联合打击水行政许可领域违法行为提供司法保障,有力保护了潘大库区及引滦沿线水生态和水域安全。联合河口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巡查、巡航,为畅通河口行洪通道、确保雄安新区安全度汛提供保障。





积跬步,至千里。海委将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流域协同、上下协同,与流域省市水利、检察、司法等部门共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动相关协作机制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为海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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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富可荣

责编:付佳

美编:谯蒙蒙

海河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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