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地下水管控指标》,海河流域地下水管控指标体系实现全覆盖,流域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是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健全地下水管控制度的关键基础性工作,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抓手。自水利部启动该项工作以来,海委按照责任分工,完成流域各省份管控指标复核协调,推动管控指标成果修改完善及印发,并及时将管控指标纳入监管体系,保障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
海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历史上长期大规模开采地下水造成严重超采,一度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河湖水面萎缩等生态环境问题。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流域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地下水水位总体回升。此次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覆盖海河流域京津冀晋豫鲁蒙辽8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埋深)2项控制指标和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等管理指标,将为长效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增加地下水储备以及逐步实现“还水于河”进一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海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严格地下水管理,确保管控指标落实落细落地,持续巩固地下水治理成效,扎实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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