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宝城律师事务所罗鑫嘉律师团队办理的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进境粮食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深圳首宗,也是全国首例因非法处置进境粮食而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案件。此案同样是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以来首例涉及进出境动植物产品的刑事案件。
案件经过
2021年11月,深圳海关西沥海关在稽核查作业中发现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的进境粮食存在账目和实物不一致的问题,怀疑其伪造单据、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的粮食。为此,深圳海关成立专案组,启动“稽侦联动”模式。经过详细调查,确认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粮食非法售卖给第三方。涉案粮食未经检疫处理,长途运输中存在传播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可能严重影响国家农业和生态安全。专家组认定,该企业行为“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2022年6月,深圳海关开展“使命2022—18”专项行动,90名关、警员在多地同步查缉抓捕。2022年8月,案件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1月1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犯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提起公诉。
辩护思路
罗鑫嘉律师团队接受被告单位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委托后,立即对全案证据展开细致入微研究,多次组织团队律师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辩护意见指出,本案涉案粮食在案发前即已订购,但因疫情期间饲料销量减少导致减产,涉案粮食囤放在港口仓库以及无害化处理需要增加企业支出,其作为民营企业,为减少经营成本,故而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法院采纳上述辩护人的意见,在量刑时考量了涉案的案发背景、作案动机和目的,并认可公司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的悔罪态度,作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裁判结果
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近日判处公司犯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处以罚金,对相关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结语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罗鑫嘉律师团队在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涉嫌妨害动植物检疫罪一案中,展现了卓越的法律专业能力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有效的辩护,还协助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企业行稳致远。
本案辩护律师
END
文稿:刘于洋
审核:林志强
部分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