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印尼之后,我对冰块感兴趣了

文化   2024-06-14 09:01   印度尼西亚  
在印尼的小伙伴,应该能见到身边的印尼同事,对冰块是情有独钟,像我之前常提到的翻译,这哥们的冰块从来没断过,就跟上瘾似的。

经常能见到他整个塑料袋,装一袋子的纯净水,直接扔冰柜里,然后不管喝啥,无论是早晨冲的咖啡,还是下午其他饮料,都得扔满满一杯子冰块进去。

如果没有冰块,他宁愿不喝。

我就纳闷了,至于吗?

就这哥们,还有一个毛病,办公室的空调必须打到最低,必须风口对着他吹,真的是牛逼,如果换成是我,吹一个小时,必然感冒。

还有这边的蜜雪,或者是路边卖的冰红茶,或者海边的餐馆里点的啤酒,冰块就是必选项。有那么几次,我尝试过直接加冰块在啤酒里,实在是受不了那么冰凉。

毕竟,啤酒本身就是冰镇过的。

要说印尼是热带,天气炎热,冰块可以让入口的这些东西更冰爽,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的体验,我并不能接受太凉的口感。

更何况,往前200年,在印尼这地方,肯定是见不到冰块的。那个时候,没有冰块,又没有空调,照样不是生活嘛?

要不然说,有些东西用过就回不去了。

这事就有意思了。


没有冰块的年代,印尼人根本享受不上冷饮,后来有了冰箱,终于是可以随意喝冰镇的,或者往饮料里加冰块了,这让我产生一个疑惑:

那在没有发明冰箱之前,印尼这边的人,能用上冰块吗?

按理说,世界上不缺聪明人,贸易就是互通有无,如果有人到处跑,见识广,肯定知道维度高比较高冷的地方会有冰块,而冰块可以起到降温的作用,那必然会琢磨,怎么把冰块卖到热带,来赚取高额利润。

带着这个问题去寻找,你别说,还真有。

而且做这个生意,还挣了不少钱。

想到做冰块生意的哥们,名叫弗雷德里克·图德,历史上有专属的称号——冰王。

哥们一生过得,那叫一个跌宕起伏。

当时开始做冰块生意,就是把北方池塘结成的冰,通过船运输到热带地区,结果那时候热带的人,压根没见过这玩意。

这是什么东西?

靠近它,就能感觉到一丝丝凉意,盛夏的酷热,似乎有些消退,放佛世界都清净了,伸手摸一下,冰冰凉凉的。

简直太神奇了。

就像百年孤独是这样开头的:多年以后,当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看冰块的那个午后。

没见过,就是没见过。

这就跟你把现在的手机,穿越回百年前,给到当时的人手里,他不得懵逼呀,以为是见鬼了。

接受新事物,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还是把这个东西变成商品,成规模销售出去。

可想而知,冰块变成挣钱的生意,也非朝夕可成。

1805年,冰王开始琢磨这门生意,并着手准备,到了第二年,又是买船,又是想办法搞冰块,一切准备妥当,扬帆起航,经过一路颠簸,终于到了他目的地。

出发时,他可是信心爆棚,这一次,不能挣它个好几倍?因为他很清楚冰块对于热带的人带来的影响。

可他低估了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

结果可想而知,亏得一塌糊涂。


好在哥们任性十足,亏就亏了,这有啥!接着干呗!

有毅力的人,根本不在乎一次失败。

败了一次,那就再来一次。

如此往复,到1813年,八年过去了,还没有成功,人生也到了最低谷,哥们被债权人起诉,直接被关进了大牢。

人生往往就是这样,到了谷底,也就该反弹了。

经过八年时间,热带的人们也接受了冰块,市场算是培养起来了,而销售冰块整个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用了这些年,终于也都解决掉了。

他虽然进去了,但生意直接一波起飞。

之后的二十多年,全球的冰块生意他一人就占了一半,利润可想而知。再往后,冰块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到1860年,纽约每三个家庭里就有两个订购每天送冰服务。

想象一下,大夏天的,你所处的办公室,没有空调,没有电扇,工位旁边放着老大一块冰,这样的场景也挺有意思,眼看着它慢慢融化,最终变成了一盆水。

酷暑不再酷热,变成了冷酷。

这市场只要一打开,那还得了?

所以,人生呀,有时候真不能看开头,冰王本身家庭很好,很有钱,经过八年时间,被他折腾了个精光,自己也吃了一段时间牢饭,后来总算是靠这生意翻身,扬眉吐气,在历史上留下了名字。

他的人生极其精彩,之所以突发奇想做冰块生意,和他见识有很大关系。

要不然说见识很重要呢!

他家本来就很有钱,本来是在波士顿居住,这地方的天气就跟大连似的,冰王他哥患有关节疾病,家里大人就说,去暖和点的地方养一养。

于是17岁的冰王,陪着老哥去了哈瓦那,就是古巴的首都。

结果事与愿违。

闷热又潮湿的天气,他们根本适应不了,在返回途中,冰王的老哥染上了肺结核,挺了半年,最终还是没挺住。

这就是这场机缘,让冰王开始琢磨,怎么样把冰块卖到热带地区,想想都感觉很疯狂。

疯狂又有毅力,即使把祖上的基业折腾光了,还继续折腾,这精神真的是令人羡慕,故事听起来就让人热血沸腾,感觉这辈子不做点惊天动地的大事,就对不起来这世上走一遭。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说冰王这个人,极其难相处,丹尼尔·J·布尔斯廷(其实我不知道这是谁)是这样评价他的:

飞扬跋扈,虚荣心强,对竞争者鄙夷不屑,对敌人毫不宽容。

对自己人,也没好到哪儿去。

之所以能把冰块的事业做成,更主要应该归功于冰王的合伙人纳撒尼尔·韦思,这哥们也是个奇人,生性孤僻、对冰王是言听计从,同时具有忍耐精神。

真的是两个奇人!

所以,真想做成点事,靠单打独斗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得有事业共同体。

把冰块卖到热带,这事在没有成为现实之前,那绝对是没有人敢这么想,并敢去尝试的,除了冰王。

正常把一块冰,放在家里,那才得放多久?

用不了多久就得变成一滩水。

更何况是从高纬度能大量产生冰的地方,把冰运到热带,路途那么遥远,出发时,一船的冰块,说不准走一半路程,全变成水了。

后来冰块的生意,从波士顿直接做到了印度的孟买,这两个城市距离有多远呢?

16000英里,也就是25600公里。

那时候的船,得行驶130天,三个多月。

这么远,这么多天,冰块咋能保存好,不会融化呢?

所以,谁会花时间琢磨这事?

把冰从产地,卖到热带,就按照咱们这普通人的水平来琢磨,你最起码得解决三个问题:1.在船上别给融没了;2.到了目的地,你得能保存起来;3.你得能销售出去。

当时第一批冰块,还没有出港呢,300吨的冰直接给融没了。当时的人,都在讨论,这得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脑子完全是错乱了,有钱没地花了。

于是,八年的时间,就在研究这些事情上了。

至于是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的,这里就不写了,关键是这种一条路走到黑,而且过程中,一直解决的是从来没有过的问题,根本没有经验可抄。

这种精神,这种心态!

值得学习。

另外就是,冰这生意,从冰箱发明之后,应该是不行了,就像干到胶卷公司的,是手机公司。以前老听这个例子了,其实,事后看,这不挺正常的?

技术进步,需求的解决有了更先进的解决方案,被取代不是很正常吗?

没有出国之前,到了冬天就能见到冰,就感觉再正常不过了;来印尼之后,身边人总是饮料加冰,一开始也没在意;后来也不知道是啥机缘巧合,就对冰这事产生了怀疑。

这挺好,多动脑多思考,总会成长的,况且在思考到这些奇怪的问题时,你会发现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种牛逼人,然后看到他们这种牛逼的精神,总是会被激励到。

然后,加油。

今天就这些吧。

迭秦
今天的你,无论多差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的你不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