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急诊科人员
急诊轮值医师应具有 3 年及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或完成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急诊科医师须具备处理常见精神科急症和急危重症病患的基本能力,包括自伤、自杀、激越、冲动攻击、伤人、毁物、急性/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的处置和心理危机干预技术,须定期接受心肺复苏、机械通气等生命支持技术操作培训,掌握相关急救技术操作规程,能够胜任急诊工作,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度 。
精神专科医院急诊科应设置在一楼,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急诊区域为独立功能区,设立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预检分诊处、诊室、抢救室、监护室、急诊病房(留观室)、隔离处置室,具备条件的医院可增加清创室(处置简单外伤)。诊室和抢救室墙壁最好为软包装修,以防止患者自我伤害。
3.6 急诊首诊负责制、会诊与转诊
3.7 精神科急诊特殊情况的处理
(合作联系:xinlijingshenkehuli)
往期推荐
为了不在茫茫公众号里走失
请您"★星标★"“心理精神科护理”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