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
恩施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服务专区
成功办理了首笔“商转公”业务
标志着恩施州“商转公”业务全面启动
截至10月30日
全州共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39笔
转贷金额合计1547.9万元
有市民节约利息近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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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某事业单位缴存职工张先生,2018年与妻子购买住房时因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是选择了商业贷款,在工商银行恩施分行申请了住房贷款60万元,30年期限,等额本息,利率3.9%。截至目前,还余54万元本金未还完。
得知恩施州“商转公”业务落地,他们于10月28日在州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申请了“商转公”贷款54万元,5年还清,等额本息,利率2.35%。贷款发放后,张先生还可以申请提前还本抵扣公积金余额21万元,夫妻双方公积金每月缴交5800元,缩短贷款期限后5年结清。
通过抵扣公积金提前还本、缩短贷款期限、降低利率三重利好,张先生此次“商转公”共节约利息近26万元,成为目前全州办理该业务的最大受益者。张先生逢人便说:“这个商转公业务真的太好了,不仅节省了大额利息,每月还不用掏现金还款了,几十万的房贷瞬间没有压力了。”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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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缴存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首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在传统贷款模式中,贷款人应先还清原住房贷款、解除抵押后才可以申请新的贷款和办理抵押,手续繁杂、耗费时间长,筹措资金压力大。
“商转公”带押转贷的实施,实现了无须提前结清原贷款,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给客户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商转公”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减轻家庭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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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之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❷ 商贷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
❸ 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❹ 商贷提前结清的,转贷间隔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❺ 带押转贷的原商业贷款银行必须是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的8家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汉口银行、湖北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资金拨付到银行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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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押转贷(“直转”模式)
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在商转公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内的,无须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办理顺位抵押贷款,贷款资金转入商业银行指定的监管账户,直付资金结清商贷。
先清后贷(“先还”模式)
借款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预约申请提前结清商贷。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贷,提前结清后3个月内,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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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身份证、婚姻材料、征信报告和购房贷款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或全额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商业银行贷款提前结清凭证(或商业银行出具的《关于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的函》和还款计划)。
重要提醒
办理“商转公”业务时,为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申请人可以先到公积金服务窗口提交征信报告测算自己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由申请人签订《“商转公”贷款申请承诺书》,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此承诺书给申请人开具《关于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的函》和还款计划,申请人将承诺书和提前结清的函及其他贷款相关资料拿到公积金窗口申请“商转公”贷款。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
0718—8247036
市民之家公积金服务专区
0718—824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