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写小说最常犯的错误,是不写大纲的情况下想到哪写到哪吗?
小助手反复在给作者大大们传递开头的重要性,在这个快速阅读的时代,你的故事尤其需要一个「强劲的开头」。
根据詹姆斯·斯科特·贝尔的《这样写出好故事》一书,一个强劲的开头,需要达成几项目标:
吸引读者。 建立读者和主角之间的联结。 介绍故事中的世界。告诉读者这个世界的地点、环境、时代和相关背景。 奠定小说基本的调性。这是气势万钧的史诗小说,还是滑稽古怪的闹剧?动作场景连篇还是注重角色变化?步调飞快还是闲散? 说服读者继续读到中段。为什么读者要关心你的故事,继续读下去? 介绍对手出场。哪些人物想阻挡主角?
只要达成这些目标,你的情节就有了稳固的基础,读者会觉得碰上了很会讲故事的作者。你的开头不需要任何刻意的、秀词藻式的堆砌,只要让开头顺畅而有趣地交代元素并过渡到正文即可。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说写好开头的几项目标:
一、吸引读者
小说开头的首要目标,就是吸引读者。
第一个阅读到你作品的人大概有两种,你的编辑或你发布内容这个平台的普通读者。关键便是在于你的作品要面对在平台「闲逛」的读者——让他们在「读你的故事」和「浏览其他内容」之间选择前者至关重要,在知乎,更是这样!
通常来说,第一印象很难摆脱,直接影响了读者对于文章的判读。尤其是坏印象,让你的故事在第一眼便「判了死刑」。
下面手哥就介绍几个好方法,带你从故事出场就抓住读者的心:
1. 开场白
参考迪恩·孔茨的小说开场白,往往他的开场白都是浓缩成一长句的小段落,其中提到一个有名字的角色,还有马上要扰乱正常生活的事件:
这个女孩感到脸开始涨红。这个问题无故飞来,仿佛赏了她一巴掌。她在椅子上稍微坐挺了一些。
凯萨琳·赛勒确信,车子随时可能在平滑结冰的路上打滑,完全失控。——《与恶魔共舞》
潘尼·道森从睡梦中惊醒,她听到黑暗的卧房中传来有东西鬼祟移动的声音。——《黑暗之后》
周二是加州常见的好天气,满满的阳光和希望,只可惜哈利·里昂得在中午去杀个人。——《恐龙的眼泪》
这些开场白的成功因素是什么?
第一,其中包含了角色的名称,明确的称谓一开场就创造出小说是现实的错觉。用代名词开场也有类似的效果:她听到卧房里有东西在动。
第二,开场白中有事情发生,或有事即将发生,而且不是随便一件事,而是不祥或危险的事,会打乱正常生活。 利用开场白带给读者动感,预示有事发生或即将发生,让读者一开始就感到情节的移动,感到有事即将发生,必须想办法处理,这就是动感。而动感不一定要用动作呈现,只要传达有事发生的感觉就好。
好故事就像人生,
只是删掉了无聊的部分。
2. 行动
美国作家詹姆斯·凯恩(James M.Cain)的小说《邮差总按两遍铃》 如此开始:「大概中午的时候,他们把我从运稻草的卡车上丢下去。」
这就是所谓的「从中开始」——从事件的中间开始。行动也可以实时通过对话呈现,其中若带有冲突的元素更好。如下面一段交叉诘问般的对话马上将读者抛进两个角色的冲突:
「你今年几岁?」
「二十岁。」
「你要升大三了吗?」
「对。」
「你是班上第二名?」
「暂时是。」
「你是不是有理由撒谎?」
「什么?」
这个女孩感到脸开始涨红。这个问题无故飞来,仿佛赏了她一巴掌。她在椅子上稍微坐挺了一些。
3. 真实情感
美国小说家格雷格·艾尔斯(Greg Iles)的作品《寂静游戏》一开场,读者就看到一名爸爸带着四岁女儿在迪士尼乐园排队:
安妮在我怀里猛然一扭,指向人群。「爸爸!我看到妈妈了,快点!」
通过大家普遍能深切感受的沉痛情感与主角产生共鸣。
4. 回到过去
另一个从头掌握读者注意力的方法就是「回到过去」。以下以斯蒂芬 ·金的作品为例:
这份恐惧要持续二十八年,或甚至永远无法消去。就我所知,一切始于一艘报纸做的小船,沿着涨满暴雨的水沟向前漂去。——《它》
这么写马上告诉读者,接下来即将展开的故事绝对不能错过。
5. 态度
可以使用第一人称叙事法,通过语气和态度捕捉读者的注意力。譬如塞林格:
如果你真的想听,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大概是我在哪儿出生,我糟糕的童年是什么样子,我的父母比起关心我更在意哪些事,还有许多苦儿受难记般的废话。但说实在话,我不怎么想说。——《麦田里的守望者》
二、通过主角,建立与读者情感的联结
很多作者一直把角色设定视为自己最头疼的弱点,想出情节和情境不难,但却只能加入一堆样板角色。
但没有角色,情节就无法前进,而角色越突出,情节就越棒。立体的角色能吸引读者深入情节,这层互动关系就称为联结。那如何建立联结呢?
塑造出引人注目的主角后,你必须更进一步,思考如何与读者建立情感上的联结。想做到这一点,你需要掌控四种情绪:认同、同情、喜爱和内心冲突。
1. 认同
读者通过主角来接触情节,那么读者越认同主角,对情节的认知也就越深刻。
通过认同主角,作者能创造一种神奇的感觉,让读者觉得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认同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让读者认为主角与自己类似。让读者觉得在特定情况下,跟主角陷入同样的处境,并做出类似的反应。
在我们看来,主角就跟真人一样。而真人的特性是什么?只要看看自己就知道了。一般来讲,你:(1)希望能成大事;(2)有时候有点胆小;(3)并不完美。
你还应该问问自己:你的主角该如何行动思考,才会像一般人?找出这些特质,读者就会开始亲近你的主角。
这个方法对英雄作品的主角也有用。以印第安纳 ·琼斯为例,在电影《夺宝奇兵》(Raiders of the Lost Ark)当中,导演其实可以将他塑造成超人,轻而易举克服万难,然而制作团队却聪明地赋予他人性化的合理缺点:他很怕蛇。这个缺点让琼斯变得更像真人,也更容易亲近。
2. 同情
相较于单单认同,同情更能加强读者对主角的情感投入。
最好的情节都能让读者稍微同情主角,即便主角带有负面特质(例如《乱世佳人》的斯佳丽),作者还是有办法激起读者的同情。
有四种简单的方法能激发读者的同情心。
(1)危机。让主角面临恐怖的危险,角色因此变得值得同情。《爱上汤姆的女孩》中,崔莎气呼呼跑走之后,在危险的森林里迷路了——她马上面临实际的危险。
(2)困难。如果主角必须面对不是自己造成的苦难,读者也会滋生出怜悯和同情。《赢家》一书中,美国作家大卫·鲍达奇描写一名穷困的美国南方女性,自小就没有感受过爱,也没有上过学,或体验过干净的环境。因此当她努力克服自身的困境,我们都会替她加油。想用困难这一招,便不能让主角抱怨他遭逢的困难。主角可以因为生活太苦而发泄一下情绪,但切忌一直抱怨,因为读者一般会欣赏努力克服困难的人。
(3)弱者。约翰·葛里逊在许多作品中都以弱者当主角,他最有名的作品《造雨人》(The Rainmaker) 便将经典的小虾米对抗大鲸鱼的故事搬上法院舞台,主角鲁迪·贝勒与庞大的辩护律师事务所奋战时,读者们都情不自禁替他加油。
(4)破碎感。如果感觉主角随时都可能被击倒,读者就会替他担心。《玫瑰疯狂者》(Rose Madder)中,斯蒂芬·金带领读者跟随一名疲惫不堪的妻子,经过一年噩梦般的婚姻,她终于鼓起勇气,逃离身为警察的神经病丈夫。然而她太不经世事,她的丈夫又很会找人,因此从 她踏出家门那一刻开始,读者就替她担心。
3. 喜爱
惹人喜爱的主角通常会做讨人喜欢的事。例如,读者喜欢的主角会帮助别人,或者很会讲话;他们个性积极,乐于支持他人;他们不自私,而且对生命有广泛的见解。
迁移到写作中,最简单的就是想想你喜欢什么样的人,然后把其中一些特质加入到主角身上。角色如果幽默又不自傲,通常都很讨喜;默默关怀他人的角色也很不错。
但如果过度想讨人喜欢,往往会造成反效果,这其中要好好把握界线。
TIPS:当然可以创作不讨喜的角色,但同时必须强调他的其他吸引人的特质,以达到人物的立体与丰富。
4. 内心冲突
角色如果对自己的决定毫不怀疑,总能毫无恐惧勇往直前,那就不有趣了。一般人不会这样过活,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疑虑。
将主角的疑虑摊在情节表面,就能将读者进一步拉进故事里。詹姆斯·傅瑞在《超棒小说这样写2》书中写道,内心冲突就像角色心中两个「声音」交战:一个代表理智,另一个代表热情,或两种互相冲突的热情。
许多时候,其中一个声音是恐惧,警告主角不要行动。然而主角听从了另一个声音,可能是职责、荣誉、原则或类似的理念,因而消除疑虑,有所行动。
三、呈现故事的世界
你的主角活在什么样的世界里?故事背景设定很重要,但并非唯一的重点。或者该问的是,主角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美国作家丹尼斯·勒翰(Dennis Lehane)在《神秘河》的序章结束后,第一章就介绍了吉米·马库斯所在的世界:
那晚工作后,吉米·马库斯与姐夫凯文·萨维奇到华伦酒馆喝了杯啤酒。两人坐在窗边,看几个小孩在路上玩曲棍球。总共有六个孩子,他们在黑暗中打打闹闹,脸孔因为夜色而糊成一片。华伦酒馆位于旧牲畜场区的一条隐密小巷里……
我们由此瞥见吉米的生活习惯:他是个普通人,住在蓝领社区(靠近旧牲畜场)。
再例如有时候故事一开始,读者就看到主角在做自己选择的工作,这种写法让作者有机会解释主角的状况。如劳伦斯·布洛克写的《八百万种走法》中:
她说:「你以前是警察。」
「几年以前。」
「现在你是私家侦探。」
「不完全是。」
她瞪大双眼,那对湛蓝的眼睛散发出罕见的颜色,我心想她是否戴了隐形眼镜,因为软镜片有时会奇妙地改变眼睛的颜色,更动某些色泽,或突显其他色彩。
「我没有执照,」我解释,「我决定不再拿警徽的时候,就决定我也不想拿执照,也不想填表格、留记录,跟国税局报备。我做的事都没有正式记录。」
「但这是你的工作,没错?你靠这个过活?」
「没错。」
布洛克让读者看到叙事者精准的观察能力,还有他对于「正式」事务的看法。
四、奠定小说基本的调性
美国小说家史蒂夫·马丁尼(Steve Martini)的小说《大法官》 第一章如此开始:
「你有两个选择,」他告诉我,「要不你的人做证,要不就拉倒。」
我说:「不然怎么样?你要碾碎我的指头吗?」
他盯着我,仿佛说:「如果你想的话。」
看着他,我不禁联想到灯光昏暗的石穴,墙上挂满铁枷锁,以及火光闪烁的火把。空气中飘着浓浓的猪油味,满头乱发、胸膛厚实的男子身穿黑色斗篷,在他一声令下后四处跑动,对人施以剧痛酷刑。
叙事者用强硬的口吻,描述法院的场景:一名律师必须面对强悍不公正的法官。我们由此知道这本书将有独特的叙事风格。
拿这个例子与美国作家汤姆·罗宾斯(Tom Robbins)的《随机吸引力》相比:
他们在迈阿密边界一座死湖中,打捞出一个厚纸板制的公文包,从里头找到了魔术师的的内裤。不管这发现有多重大——极有可能改变每个人的命运——这份报告都不会以这起事件开始。
比较两者风格的差异可以窥见:读者习惯沉浸于固定的风格,并且一些反转的小变化使之更加投入。简单来说就是:并不是说严肃的小说就不能有诙谐的桥段,或喜剧小说不能加入正经的情节。
TIPS:同时也要注意,有 2 种开头方式会拖累你的故事:
(1)过度描述。如果故事开头主要都是描述,就少了动作,少了行动中的角色。虽然开头需要稍微描述地点,但篇幅应该保持简短,并融入开头的动作当中。如果情节需要描述场景,那至少加入一个角色,推动故事前进。
(2)没有威胁。比卡姆说:「好小说应该始于某人对威胁的反应,并描写他如何应对。」所以请马上让读者看到开头段落的扰乱事件。
五、说服作者继续读到中段
上述提到的元素,都是为了将读者推进到中段去看你精心准备好的情节和反转。
为什么他们要关心你的故事,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在刚刚已经做到以下几点:
介绍引人注目的主角
读者已与主角建立联结
主角的世界已经遭到扰乱
主角穿过第一扇无法折返的门,进入第二幕时,我们必须知道他的对手是什么。
未必需要在这时就揭露对手的身份,但重点是需要设定好对手——确保对手至少跟主角一样强,能比主角强更好。而且不要吝于激起读者对对手的同情心。这样才能给对手反抗主角的正当理由,小说的结构也会因此更扎实。
在这种情况下,写作需要学会的便是——处理「说明段落」,抛出读者需要知道的信息,然后进入故事。
很多作者往往倾向开头就花很长的篇幅说明自己的故事,他们深信读者需要这些信息,才能了解整个故事。有时候说明可以当成捷径,只要段落不长,其实还颇有效的。但过分拖沓的情节和堆积的信息会让读者兴趣骤减。就算朝开头大刀一砍,也不会影响故事的发展。
例如:约翰是一名来自东岸的医生,他从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毕业,三十岁的时候在纽约市完成住院医师训练。他还是实习医生的时候,跟亲戚一起住在长岛。约翰很喜欢纽约。
因此手哥也带来一些规避「无意义说明」的规则:
规则一:先有动作,再解释。
先带出行动中的角色,读者会紧跟着行动的角色,不会要求先了解角色的所有背景。随着故事发展,在必要时分批丢一点信息出来。
规则二:解释的时候请模仿冰山。
不要把角色过去的故事或现在的状况全告诉读者。只要把冰山表面的百分之十告诉我们,让我们了解发生了什么事,剩余的百分之九十就继续神秘地藏在水面下。等到适当的时机再揭露更多信息。
规则三:将信息包装在冲突中。
通常呈现信息的最好时机,就是在气氛紧张的冲突场景中。通过角色的想法或对话,掏出重要信息,丢到读者眼前。
手哥总结,如果大家仔细研究一下那些大火的电影和爆款的小说,一定是在开头开头就已经被征服了。
写出点击率高又精简明快的开头,绝非是易事,既要掌握技巧,又要千锤百炼,多多练习。看完这篇写作指南,重新审视一下你正在写的故事开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