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英草卓玛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财务公司”)破产的批复》。
批复显示,经研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则同意新华联财务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该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新华联财务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获得原银监会批准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为新华联集团全资子公司。
2023年,新华联财务公司曾申请破产重整,但未获原银保监会许可。原因是其唯一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