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张达
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是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个税,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前,上海普通住房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非普通住房按转让收入的2%征收。当前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然使得核定征收的税率统一为1%。
严跃进举例说,若上海某房东出售一套1000万元总价的住房,过去个税或需缴纳20万元,那现在或只需缴纳10万元,持续降低了售房成本、增加了住房财产性收入。另需说明的是,若该房东一年内在上海换房,其还可享受个税退税的优惠政策。
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包括优化住房交易契税政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公告》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次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一线城市不再“区别对待”。
此次上海政策是对三部门政策的具体落实。
对于契税的调整,严跃进表示,上海落实新政,将有助于后续购房成本的降低。政策调整后,在上海认购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最低水平,即1%,其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有力支持了购房消费行为。购置二套房的契税,其减负效应较明显。举例来说,对于认购1000万元总价的住房来说,新政前契税最高需30万元,新政后最低可为10万元,即直接减少20万元。
另外,对于增值税,《公告》规定,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的,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严跃进表示,对增值税政策的调整,有力降低上海房东的售房成本。举例来说,若某人2014年曾购置一套600万元住房,到2024年该住房价格为1000万元,其增值额约为400万元。因持有年限已超两年,故原增值税约为400*5%即20万元,减负效应非常可观。房东售房成本降低,也将提高挂牌和售房积极性,反过来也增加了优质二手房的挂牌,对于购房者购房选择面增加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严跃进认为,此次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扩大住房交易优惠税收政策覆盖面,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房地产政策已进入历史最为宽松阶段,从去年“认房不认贷”政策开始,上海持续在行政、土地、金融、财税等领域调整优化政策。政策力度大、覆盖面广,有力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购房政策的黄金窗口期已开启。叠加一系列利好的购房政策和环境,包括购房门槛低、首付比例低、房贷利率低、税费成本低等,预计政策效应将持续释放。
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