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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能源部修订核设施和核废料储存点选址原则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建议,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对《哈萨克斯坦核设施和核废料储存点选址原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文件规定,选定区域的地震频率应低于万年一次,25公里范围内的人口密度不超过每平方公里100人。此外,新原则加强并明确了对核电设施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能源部自2016年实施该原则的八年来,首次对其进行修订。
能源部在修订案的解释性文本中表示:
- 法规文本的修改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安全标准和建议为基础,并且接见了发达国家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规范文件的制订及应用方面的先进经验。
具体的修改包括哪些?
新规则还将适用于扩大生产、进行现代化改造或在现有场地基础上建设新设施的项目。
根据新规定,一旦发生事故,距核设施和核废料存储点5公里至2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应进行强制就近疏散。
此外,选址过程中,必须对水文地质变化可能性,如地震、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程度予以评估。
关于地震:
需对该地区的地震活动进行评估,包括已被记录的地震。核设施所在地地震频率不应超过万年一次。
关于洪水:
鉴于核设施可能靠近水库或其他水源,因此需调研发生洪水的可能性,评估洪水频率和强度以识别风险。
关于地质重力变化:
需考虑地下水和构造扰动,以评估对地形稳定性的影响,并研究地形的强度以及山体滑坡和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过程的可能性,设置最大可承受参数指标。
此外,核设施和核废料处置场所的设置和使用期间,运营单位有义务确保设施人员和附近地区居民的安全。运营单位必须不断分析放射性物质释放到环境中的情况,并予以通报。运营单位必须时刻监测核反应堆堆芯、核链式反应以及放射性同位素或电离辐射的释放情况。
哈萨克斯坦于2024年10月6日举行了关于建设核电站的全民公投。结果显示,国内大多数民众对建设核电站持支持态度。
哈萨克斯坦首座核电站项目可能的承建方包括:法国EDF、中国CNNC、俄罗斯Rosatom以及韩国KHNP。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