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字路口,安全领航!湘潭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约谈工作

文摘   2024-11-07 18:05   湖南  

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日,湘潭县市场监管局青山桥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者责任约谈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要求辖区内大型超市、零食店等经营主体的负责人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约谈现场。


深化落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

执法人员向食品经营者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细化、分解分层落实到人,确保出了问题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一是要求负责人明确主体责任,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要求经营主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对配备的食安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三是要求相关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加强自查整改工作,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执法人员告诫经营者开展相关促销活动时,应当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开展,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坚持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经营者商品打折促销应合理合法,所经营的商品均需明码标价,坚持“良币驱逐劣币”的原则,做到诚信经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让市场环境更有活力。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确保消费者权益。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严禁虚假宣传、搞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并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筑牢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食品安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店内食品安全的把控,对食品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对食品及食品原材料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合格。要严格落实两个报备制度,一是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二是日常经营负责人即店长应当在经营者的授权下,要履行好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在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日常监督检查且经营者不在场情况下,要如实将该次检查情况反馈给经营者。


本次约谈工作共约谈大型超市2个,零食店3个,蔬菜水果店5个。通过本次约谈,食品经营者进一步了解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了责任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将加强自学自查,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约谈要求。


下一步,湘潭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食品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市场环境。





往期推荐

487家!湘潭市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公示(一)



山东省委老干部局到湘潭市市场监管局银发人才工作站调研



私自改装酿苦果!市监交警联合打击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荣获湖南省第一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最佳组织奖”



来源: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吕章洪

审核:施章 赵政 陈津津





投稿邮箱:xtscjgjxwxck@163.com

信息公开 专栏专题 互动交流
投诉举报热线:12315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权威市场监督资讯 ,提供民生服务,增强互动交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