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旧楼消防安全修例,越快越好!

楼市   时事   2024-08-14 10:00   中国香港  

油麻地华丰大厦早前发生夺命火惨剧,揭示香港旧楼的防火隐患严重,引起社会关注旧楼消防安全问题,各界希望当局尽快修订兼切实执行消防安全条例,有效消除旧楼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事关人命,港府近期加快了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条例》)的步伐,提前在7月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包括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代未能遵办消防安全令的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等,务求为市民缔造安全的居住环境。此为高危旧楼「拆弹」的举措,对市民负责,值得肯定。

华丰大厦于1964年4月落成,已有60年的楼龄,内部至少有35间宾馆营业,以及约有100个劏房。该大厦多年来未有遵办消防安全指示,走廊、楼梯和天井等公用范围多年来一直堆积杂物,妨碍居民出入之余,更堵塞走火通道,被认为是火警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最终酿成5死40伤的惨剧。

更令人忧虑的是,华丰大厦的情况并非孤例,类似的旧式大厦在香港比比皆是。2007年生效的《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规定,所有在1987年或以前建成的楼宇,必须安装消防栓、喉辘、水缸等设备;若未达要求、大厦收到屋宇署的消防安全指示后,须在一年内完成工程,但现实中迟迟不遵办的情况却相当普遍。有的是不愿意做,有的是无能力做,导致消防危机处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堪虞,对市民构成重大安全威胁,为避免再发生类似悲剧,加强规管势在必行。


加强规管势在必行

政府修订《条例》,包括允许「进场代做」、「先付后追」,协助有真正困难业主提升旧式楼宇的防火保障;调升不遵办《条例》的罚则、引入针对不合作业主的条文以防止有人阻碍业主立案法团遵从《条例》的要求;赋权政府当局可就所涉及相关未能遵办《条例》要求的楼宇或其有关部分向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等,以改善旧楼的消防问题。

这些防范火灾的思路,正是对症下药,起到防患未然的效果,就算不幸发生火警,都可将人命伤亡减至最低。政府亦多次表示,有参考屋宇署在楼宇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及《建筑物条例》下类似的机制修改《条例》,有实际经验可循,相信《修订条例草案》不会复杂,且可操作性强,因此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将于8月16日审议《条例草案》,展示拆除旧楼火警计时炸弹的积极态度,体现了行政与立法良性互动、相互配合的新气象。相信立法会在审议《条例草案》时,会秉持「为市民做实事、急民之所急」的理念,全面按法定程序有序进行,细致深入、高质高效完成审议《条例草案》,待立法会复会后随即进行恢复二读和三读的工作,并通过《修订条例草案》,让政府可以尽早为有需要的旧楼业主提供协助,整体地提升旧楼的消防安全水平。

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人命安全,不容疏忽松懈,修例清除旧楼消防隐患,不仅必要,而且迫切。希望《修订条例草案》通过后,政府加强跟进执管,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提升本港消防安全水平。




本文作者

夏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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