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子瑜是密山市人民法院第三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综合办公室出纳。
自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以来,她已经在密山市人民法院工作五年了,她始终兢兢业业,在财务工作当中细心、严谨,“较真”每一个数字、每一个小数点,谨慎审查每一份支付材料,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支付都符合制度规范、做到准确无误。在工作过程中范子瑜任劳任怨、热心帮助同事,真正做到把单位当作家庭一样去热爱、把同事当作家人一样去相处。在2022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当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3年被评为密山市人民法院先进个人。
敬老爱老始终是她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她总是热心询问、竭尽所能给予帮助。工作之余,她热衷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投身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当中: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小区、街道清理垃圾、清除小广告,她总是不怕脏不怕累,不放过一个死角;利用工作优势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耐心答疑解惑。她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800多个小时。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增强自身法律储备,她还坚持学习法律知识,2023年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范子瑜积极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和带动支部党员共同参与各项院内的文体活动及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人民群众贡献出一颗赤诚的心、为法院司法工作建设贡献一份坚实的力量。她展现了法院青年党员昂扬向上的良好风采。
文字:第三党支部
编辑:刘悦
一审一校:刘 悦
二审二校:李 爽
三审三校: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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