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起纠纷
法官促和解
2024年6月18日,原告朱某在抖音商城某商户以262.44元二折的优惠价,购买了商品总价为1312.2元的实木床和床头柜(6.18活动节的优惠活动),7月14日商家自称发货,7月21日告知床损坏严重召回,原告要求商家提供物流名称、物流单号,经各软件查询均查不到物流信息,于是朱某又要求商家提供物流联系电话,商家拒不提供,后要求商家二次发货也不发货,由此,原告判断商家虚构发货信息,根本就没有货,只是骗取购买数据流量后退款,这是欺诈行为,原告向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抖音商城按订单商品总价退款,并按商品总价三倍赔偿。
民二庭承办了此案。法官认真梳理分析了案件情况,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事实。经了解原告朱某家庭困难,系政府救助的低保人员,且腿部受伤,行动不便;被告方认为是商户责任,与商城没有关系,拒不赔付。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及案件事实,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在法官多次耐心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朱某撤回诉讼请求。
密山法院将继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审判理念现代化,坚持“八思八问”审判理念,做到案结事了。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切实把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当作自己的事认真对待,把法律和情理充分融合,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温暖,不断提升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字|苏馨
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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