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四千年,鸟瞰全世界,人类如何运用法律缔造文明

学术   2024-11-02 09:01   吉林  

《秩序四千年》的叙述富有开创性和启发性,它讲述了不同地区和时代的社会如何借鉴世俗、神圣和学术传统来立法,从而为公民的生活制定秩序。皮里带领读者跨越数千年的历史,展示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的各个国家多样且复杂的法律体系,并解释了欧陆法系如何在当今世界占据主导地位。这一全面的叙述挑战了我们对法律史的认知,以及我们对法律未来的假设。”

——爱德华.J·瓦茨(Edward J.Waltz)

秩序四千年:人类如何运用法律缔造文明

作者:[英]费尔南达·皮里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望mountain
原作名:The Rule of Laws: A 4000-Year Quest to Order the World
译者:李立丰
出版年:2024-9
页数:464
定价:138.00元
装帧:精装
丛书:“望山”世界史
ISBN:9787559859822


责任者简介

作者 | 费尔南达·皮里 Fernanda Pirie

牛津大学法律人类学教授。她使用民族志和历史学方法来研究比较法律实践和文本,主张建立一种新的秩序人类学,既涉及秩序的理论又涉及秩序的历史。


译者 | 李立丰

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曾任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客员教授等学术职务。发表相关论文、译文6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已出版4部个人专著,40余部英文、日文译著。2018年当选第三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世界史著作,讲述了人类社会追求、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历史,讲述了从古美索不达米亚到今天,人类如何利用法律和秩序规则来锻造文明的史诗故事。作者追溯了世界上各个伟大的法律秩序体系的起源,并揭示了秩序和规则不为人知的历史沿革。作者认为,世界秩序规则的多样性一直以来几乎与社会的多样性一样多: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人们依旧在遵守地理大发现之前就已经订立下的规矩,遵循自己文明所发展出的古老传统。对秩序的追求是人类共同的渴望,而我们今天也应该尊重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传统和现实所锻造的秩序。


目录

引言 法之应许 1

第一部分 秩序的诸种愿景

第一章 美索不达米亚与神圣之所 15

第二章 印度婆罗门:宇宙的秩序 39

第三章 中国的帝王:法典、刑罚与官僚制度 60

第四章 代言人与法学家:古罗马的智力追求 81

第五章 犹太和伊斯兰教法学者:世界的教法之路 102

第六章 欧洲的君主:罗马衰亡后的司法与习惯 122


第二部分 文明的承诺

第七章 在边缘: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外的立法活动 145

第八章 恪守教法:印度教、犹太教和伊斯兰世界 169

第九章 中古时期中国的国法与天道 192

第十章 中世纪欧洲的司法与习惯 211

第十一章 审判之难:发誓、神判与证据 232


第三部分 世界之治

第十二章 从王国到帝国:欧洲与美洲的崛起 255

第十三章 殖民主义:法律输出 275

第十四章 在国家的阴影下:现代世界的伊斯兰教法 297

第十五章 背道而驰:部族、村镇、网络与帮派 319

第十六章 超越国界:国际法 340

结论 众法之治 361

致谢 371

注释 375

参考文献 423

插图声明 451


序言(摘录)

如今,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几乎皆以18、19 世纪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为蓝本。在二百余年的殖民统治中,它们向全世界输出和强加了自己的法律制度,形塑了一个由边界分明的国家组成的全新国际秩序。时至今日,人们已然认为,在联合国占据一席之地的各国领导人,应该捍卫独立自主的立法与司法体系,维护民主、人权和法治。但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国家及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系崛起并占据主导地位,不过是晚近才成形的局势。欧洲法律所取代的,是达·伽马到访印度时早已存在,甚至还曾被罗马人仿效的古老律法。当今世界大多数法律体系的形成,绝非历史的必然。

历史上的大多数法律,都与人们眼中现代国家的法律标准范式相去甚远。它们并不总是以固定的领土边界为界限,而是经常与商人或宗教学者一道前往新的天地,并与当地的习惯和规则共存、混同适用。更重要的是,法律和宗教往往没有区别。特别是在印度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传统中,法律规则已经不知不觉地化为道德与宗教指南。许多古老的乃至某些直到最近依然适用的法律,根本无视效率、权威和效力等基本要求。历史上,许多法官视统治者制定的法律为无物,大量立法从未得到执行。然而,那些高度不切实际的法律规定,仍被无比仔细地抄写在价格不菲的羊皮纸卷上,或者被一笔一画镌刻在石板和泥板之上,即便它们实际上无助于社会的平稳运行。历史学家们一再猜测古代法律的创设意图。有时,这些法律似乎只是在试图复制某个更古老或更伟大的文明,然而,达·伽马遇到的中国商人、印度国王和穆斯林苏丹,都对古代法律制度所设定的规则敬畏有加。他们所奉行的法律,也只是自四千多年前首次出现以来屡试不爽的统治术的最新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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