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观察【2024第11期】

财富   2024-12-18 18:08   浙江  


本期看点      



国家政策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与国家疾控局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疾控局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的通知

3.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疾控局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

5.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

 地方政策

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教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3.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 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的通知

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7.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8.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

9.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10.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慢性病一体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11.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卫基层发〔2024〕31号文件做好全省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12.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通知

13.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14. 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四川的意见》

15.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24版)的通知》

16.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行业动态

1. 海南: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广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专区业务应用的通知

2.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在南京举办第二届云南(滇西)大健康产业招商推介会

3. 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4.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召开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机制会议

5. 湖北:湖北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汉成立



01



 国家政策篇 



1.《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30日;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印发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与国家疾控局文件字号: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

相关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1/content_6984315.htm

2024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与国家疾控局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进一步促进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和基层服务能力,并要求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 业观察:本次2024版《监测指标体系》是在2020年试行体系的基础上,精简指标数量,进一步提高指标的针对性和敏感性,同时将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合并,也宣告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其中,明确了五大分类,共十四项具体指标:

(一)“紧密型”:作为定性指标,推进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等统一管理,包括资源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部民主决策、服务协同联动三项指标。

(二)“同质化”:强调推动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质量,包括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数(人)/每万常住人口、影像心电中心服务开展与心电设备村级覆盖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三项指标。

(三)“促分工”:旨在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包括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占比(不含药店)、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三项指标。

(四)“提效能”:着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包括参保人在县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元)及增长率、参保人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内中医类诊疗量占比三项指标。

(五)“保健康”:强调提升县域居民获得感和健康水平,包括县域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县域内四类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两项指标。

本次2024年版的指标体系为今后更广泛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评价方向,促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同时也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精细程度与考核方向提出更高的要求。


2.《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6日;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印发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疾控局文件字号:国卫办规划函〔2024〕420号

相关链接:

http://www.nhc.gov.cn/guihuaxxs/gongwen12/202411/647062ee76764323b29a1f0124b64400.shtml

2024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疾控局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4〕420号),推动在卫生健康行业贯彻开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

<< 业观察:本次《通知》给出了四大部分共十三个应用场景,为各卫健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与相关上下游产业提供了明晰的发展思路,推动“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创新应用,真正让人工智能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的应用更加落地、更加广泛。其中,具体应用场景包含:

(一)“人工智能+”医疗服务管理。包含“人工智能+”与医疗服务(智能门诊分诊、智能就医咨询、预问诊、医学影像智能辅助治疗等)、“人工智能+”医药服务(处方前置审核、临床用药与患者用药指导智能辅助)、“人工智能+”医保服务(医保智能审核、医保智能核算等)、“人工智能+”中医药管理服务(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中药智能审方、中医临床病案智能质控等)与“人工智能+”医院管理(智能医疗文书质控辅助、智能医疗质量管理、智能医务人员管理、智能医院经济管理决策支持等多个方面)。

(二)“人工智能+”基层公卫服务。包含“人工智能+”健康管理服务(智能健康管理、中医健康管理、智能慢性病管理与疾病筛查等)、“人工智能+”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智能监测、智能卫生应急管理、智能疫苗查漏补种等)与“人工智能+”养老托育服务(智能老年人健康管理与托育相关等)。

(三)“人工智能+”健康产业发展。包含“人工智能+”医用机器人(手术、康复、针灸推拿、医疗咨询等))“人工智能+”药物研发与“人工智能+”中医药产业。

(四)“人工智能+”医学教学科研。包含“人工智能+”医学教学与“人工智能+”医学科研。

由此可见,《通知》中所列举的各个人工智能场景,不但深入到包括临床业务、运营管理、患者服务、健康管理、产业发展、教学科研、公卫服务等各个现实场景,更是覆盖了患者对从诊前到诊后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可以说,基于目前信息化建设所涉及的场景,未来都能够,也更需要得到更多的人工智能的新技术赋能,这就亟需医疗卫生信息化行业的从业者跟上国家要求的步伐,全力以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支撑医疗卫生业务的发展需求。


3.《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4日;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印发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信委等六部委文件字号:国卫药政发〔2024〕38号

相关链接:

http://www.nhc.gov.cn/yaozs/s7656/202411/118acf690d8c48d18e97588c513287b0.shtml

2024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强调要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突出重点环节和实施要求,并强化组织落实和监测评估,最终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更好满足人民用药需求。

<< 业观察:本次《通知》的印发,是在各地基层用药差异明显,省际、区域间比较离散、极不平衡的背景下提出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种类少,上下转诊用药衔接不畅,药学人员数量少、用药知识更新慢且药学服务能力不足,以及与上级医院信息系统没有互联互通,处方查询、互认共享等存在困难,基层群众的可感可及程度低。

因此,《通知》旨在推动基层用药范围扩大,特别是慢病与常见病的用药种类,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用药目录,同时要推动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统一县域处方前置审核规则并动态优化,提供药学门诊、长期处方管理和延伸处方、居家药学等服务供给类型,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鼓励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由此可见,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与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等主题中,如区域药事管理、居民药事服务等方向的内容将可见地成为新的趋势与新的热点。


4.《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8日;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印发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疾控局文件字号:国卫办医政发〔2024〕21号

相关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q/202411/2618d666ac104fcaaa5e2e92548b6df3.shtml

2024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疾控局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21号),明确指出要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通知》要求,要巩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不断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 业观察:本次《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对于首诊和转诊等关键业务提出了详细的指引,指出要完善首诊负责制,明确转诊服务规则,加强医疗机构转诊服务和管理,强化转诊服务的统一管理,优化转诊流程。

《通知》强调,要落实双向转诊机制,加强上下联动,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引导规范合理上转,同时通过推动医联体内住院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顺畅便捷下转,通过定期联合查房、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后续治疗。依托国家医学中心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并与所在地区的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跨区域的转诊通道。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通知》明确提到,一是可通过临床决策辅助系统与人工智能等应用,提高接诊医师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要依托信息平台提供转诊服务,探索建设智慧医联体,推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间智慧互联,做好患者转出、转入及诊疗信息的完整记录与安全共享,促进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推动转诊平台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平台互联互通。由此可见,在全民健康信息化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信息化建设项目上,必然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分级诊疗与跨地区转诊相关功能的考量,从而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分级诊疗业务的深化。


5.《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8日;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印发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等七部委文件字号:国卫医政发〔2024〕37号

相关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7/202411/630b0c398fd848f0a2ea68c9b030197d.shtml

2024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规范医疗检查检验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积极有序推进互认工作。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基本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全国互通共享。

<< 业观察:近年来,国家对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方面尤为重视。本次印发的《通知》则进一步要求要加强制度设计,明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有序扩大互认机构和区域范围,同时指出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要统一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质量标准,加强内部信息互通共享和服务整合衔接,率先实现互认,并要以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资源共享中心为抓手,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逐步实现市域内互认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省域内互认工作。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提升互认工作效能,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在加强区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支撑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共享调阅,逐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数据与医疗业务系统的融合衔接。同时,要加强信息化保障支持,加强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保信息平台、省级“影像云”以及网络存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相关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数据交换。

由此可见,本次《通知》不仅是再一次针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所提出的详细要求,更是意味着更加细致的要求、更加清晰的路线图以及更加明确的时间节点,这不仅对各个地方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组织工作提出了更为迫切的挑战,对于已有明确指引的信息化支撑而言同样也面临着更加深化的建设需求。



02



 地方政策篇 



浙江省

《关于印发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粤卫发〔2024〕32号

相关链接:

https://wsjkw.zj.gov.cn/art/2024/11/27/art_1229123408_2536714.html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院前医疗急救“一件事”集成改革纳入2024年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领域改革项目。同时,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亟待解决一些瓶颈问题,出台具体工作举措,对于推动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推进优化营商人文环境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新期盼,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7年,二级以上设有急诊科的医疗机构“浙里急救”应用全覆盖,院前心肺复苏成功率整体不低于5%;全省城市地区建成“10分钟急救圈”,农村地区建成“12分钟急救圈”(山区海岛地区≤14分钟),基本建成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 业观察:(1)提升服务能力和指挥调度水平。首先,通过引入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化的调度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依据距离、紧急程度、专业需求及患者意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调配急救资源。这将大大提高调度效率和服务质量。

(2)推动技术创新与学科建设。其次,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技术进步,鼓励急救中心(站)积极申报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此举旨在建立更强大的急救学科基础,为实际操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保障。

(3)深化数字化转型完善“车前”响应机制。针对救护车抵达之前的时间段,构建一个多方位协作的应用场景,使得调度系统可以即时联系到附近的急救志愿者、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社区健康站点等资源,形成有效的初步救援网络。同时,在各县(市、区)推广在线视频指导心肺复苏术和其他紧急救护措施的服务,并向公众发送急救操作指南短信,以便于第一时间给予正确的急救指导,使专业的医疗服务尽可能提前介入。

(4)优化“浙里急救”平台功能。遵循“上车即入院”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浙里健康e生”平台与院前急救调度系统的连接,确保信息流畅通无阻,实现精准施救。制定并严格执行急危重症重点病种目录清单,保证所有此类病例的数据传输率达到100%,并且医院内部接收确认的比例不低于80%。此外,推行车上预检分诊和远程挂号服务,以确保从车上到医院之间没有断层,达到院前院内无缝衔接的效果。强化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提高应急反应速度,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上海市

1.《关于印发上海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沪卫妇幼〔2024〕41号

相关链接:

https://wsjkw.sh.gov.cn/fybj2/20241105/b63d9736c9b44070bb8119b232ba0540.html

11月5日,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的通知,其目的是为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加快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健康,依据《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和《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业观察:本通知在本市加速消除宫颈癌工作开展过程中制定了具体方案,其中与医疗卫生信息化相关的内容涵盖几个方面:

(1)结合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宫颈癌医疗救治服务水平,同时利用“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等,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明确了新兴技术在宫颈癌筛查、诊疗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将相关服务覆盖到更多对象人群,获得更为完善优质的服务。

(2)依托大数据平台,充分运用数据化管理方式,对宫颈癌相关数据进行管理,并实现服务开展及数据共享,从而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管理,建立具备专病针对性的闭环业务及数据管理体系,同时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本实施方案是深度解读《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落地实施推进的方案,为全市后续的宫颈癌防治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


2.《关于印发上海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标准(2024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沪疾控局发〔2024〕17号

相关链接:

https://wsjkw.sh.gov.cn/jbfk2/20241118/f25db89b09b84dd1a40fb6af1be6b2c0.html

11月18日,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标准(2024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至2025年末,本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具备的相应工作能力,制定本次标准。

<< 业观察:本计划关于疾控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了相关制度管理要求,涵盖以下机构方面: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及其职责、计算机网络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应用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应急保障与应急演练、检查、通报与惩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涉及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及其职责、信息系统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运行管理。个案数据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个案数据使用管理流程、具体要求。

综上所述,本建设标准对于区级疾控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提出对应管理要求,尤其重视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规范使用操作,时刻确保整个疾控体系和系统的稳定运行,保护重要数据;同时明确了信息系统的管理方式,为业务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提供有效支撑工具。


安徽省

《关于支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24〕218号

相关链接:

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65370731.html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科创、生态、文化优势,推动康养产业特色化、集群化、智慧化发展,形成“全龄服务、全链布局、全域统筹”的产业格局,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作出有力贡献。

创新“疗愈康养”。面向健康检测、疾病预防、康复调理、养颜抗衰、修身养心等需求,构建现代医疗康养体系。加快发展特色中医治疗、干细胞治疗等高端医疗服务。鼓励发展医疗美容、妆食同源、美容设备等医美业态。培育森林疗愈、温泉疗愈、心灵疗愈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等)

优化“全龄颐养”。以综合医院、中医院为重点,推进康养学科建设和设施更新。开发代际亲情社区,建设400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鼓励融合康复医院、慢病疗养机构、护理院、养老院功能,建设医养结合康养联合体。

推动智慧康养用品制造。研制智慧手环、手表、眼镜等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家电、智慧睡眠、智慧卫浴、智能健身等健康家居产品,安全看护、智能陪护等监护产品,康复训练、功能代偿等智能康复辅助器具。

加快先进康养装备制造。研制趋势分析、智能预警、智能诊疗等健康管理系统,影像诊断、体征监测、微整形等医疗器械,导盲、助行、护理等康养机器人。支持建设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康养机器人产业园、高端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0个康养制造专精特新企业。

探索未来康养产业。融合数字孪生、类脑智能、增材制造等技术,研发新型医疗服务、医疗装备。集成高精度传感、智能语音、深度学习等技术,研发家庭服务、情感陪护等产品。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空间计算、多模传感等技术,创新元宇宙康养体验。

加强中医药康养理论和技术创新。提升中医药学科建设水平,推动中医诊断、中药药理、药剂方剂等领域创新突破。实施新安方药、华佗药方“千方百剂”工程,遴选1000首名方、创制100个名剂。支持老字号、学术流派、传统独特技艺申遗,建设100个国医大师、名中医(名中药师)、老药工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探索一体化康养智算平台。支持沪皖共建长三角(广德)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康养数据库和智算平台,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和“皖事通”“皖企通”,推出集成健康评估、在线诊断、产品交易、社群交流等功能的个人康养应用。以综合基地为核心、主题部落为枢纽、乡村驿站为节点,逐步构建全省康养产业智算平台,实现服务体验标准统一、个性定制、无感漫游。

<< 业观察:面向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养生消费需求,整合健康、养老、教育、文化、旅游和体育等相关资源,为市场提供高品质康养服务和产品的经营性业态集合,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全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目标群体上突出“全龄服务、品质引领”。主动适应人口深度老龄化和后疫情时代全民健康意识增强的趋势,考虑康养产业的服务对象不仅局限于安徽的老年人,目标消费群体应定位为省内外的活力老人及全龄段具有高品质康养需求的群体。

在产业布局上突出“全域统筹、数智驱动”。着眼于将沪皖合作示范效应引向大黄山、带动全省康养资源转化,构筑一个全域统筹、数智驱动的空间布局。“全域统筹”是指:面向全球市场,支持大黄山四市分别打造一个综合性康养基地;面向细分领域高端消费,创建一批主题式康养部落;面向活力老人的乡村情结、城市青年的田园向往、旅居人群的山水体验,培育一批主客共享的乡村康养驿站。“数智驱动”是指:探索构建全省康养产业智算平台,实现省内省外、本地异地康养服务体验统一、无感漫游。


广东省

《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相关链接:

http://hsa.gd.gov.cn/ygzwpt/fwgk/content/post_4526378.html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参保人在医保就医方面的指引,着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制定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中心要求各地可以《指南》为基准,在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医保经办实际,制定本地医疗保障就医指南,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 业观察: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参保人提供更加清晰、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指南》内容涵盖了就医凭证、就医管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多个方面,还特别对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选点管理以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就医凭证:参保人在中国境内就医时需出示身份凭证,包括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省内可使用身份证。异地就医需要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就医管理:参保人在本地就医时,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异地就医时,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已开通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特定病种:广东统一的52个门特均已实现省内直接结算,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类共12个门特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自2025年1月1日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等条件的参保人,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结算方式:参保人按规定选择可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时,就医地有相应门特病种及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规定。

另外,根据《指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即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自2025年1月1日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天津市

1.《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津卫基老〔2024〕350号

相关链接:

https://wsjk.tj.gov.cn/ZWGK3158/ZCFG6243_1/wjwwj/202411/t20241125_6788507.html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预防为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发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4〕31号)要求。

<< 业观察:该政策对医疗信息化行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和市场机会,特别是在慢性病管理和医防融合领域。文件明确指出,需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服务,并鼓励多病共防共管,这要求医疗信息化系统实现随访信息的动态整合与精准管理。同时,政策对老年人健康管理提出了更精细化要求,如认知功能筛查和“健康积分”服务,均需信息系统提供个性化数据支持和灵活的服务模块。

此外,政策推动科技赋能公共卫生服务,强调数据互联互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应用。这不仅强化了信息化系统在公共卫生中的支撑作用,也为企业开发智能随访、数据分析、绩效评价等数字化工具提供了市场机遇。对于资金监管和服务绩效的智能化评价需求,则进一步要求信息化厂商提供穿透式监管和综合评价工具,以支持政策落地和服务优化。


2.《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津卫网〔2024〕341号

相关链接:

https://wsjk.tj.gov.cn/ZWGK3158/ZCFG6243_1/wjwwj/202411/t20241125_6788487.html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对全民健康信息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医疗健康信息标准推广与应用,加快提升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通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用”,市卫生健康委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

<< 业观察:政策发布意味着天津市2024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的申报工作正式开始,各医疗机构需在2024年11月29日17:00前通过中国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管理平台完成申报。三级医疗机构要求全部参与自评估,未达四级及以上的单位需重新测评,四级及以上的可免测。区域和医院平台需按测评要求准备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及互联互通相关材料,并确保标准符合性测试通过。相关医疗机构应尽快完成材料准备、系统优化及测试工具使用,以确保测评工作的顺利推进。


吉林省

《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相关链接:

http://ybj.jl.gov.cn/ybxw/gsgg/202411/t20241119_8998371.html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处方外配服务、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管理、强化医保药品外配处方流转管理、加强医保外配处方使用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做出管理通知。

<< 业观察:随着定点医疗机构被要求通过全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直接推动了处方流转平台的建设与对接。不仅需要构建满足相关功能的平台,还涉及与多家医疗机构、药店以及医保部门的对接与数据共享,为信息化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市场机会。

《通知》中对于定点零售药店应通过全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下载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电子处方并存档的要求,标志着信息化正向着零售药房进行延伸,未来,辽宁省的零售药房也将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等形成了紧密的数据连接。定点零售药店须严格执行医保部门关于药品追溯码有关规定,在药品采购入库、调配外配处方时,要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等管理制度,“进销存”管理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平台对接,并按时准确上传所有经营品种的购进、库存、销售明细等信息。

如何提升药店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借助信息化及数字化技术构建药店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等关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紧密联系与高效协同,驱动零售药房朝着智能化、高效化、合规化的方向迈进,将成为吉林省信息化发展道路上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挑战。


辽宁省

《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卫发〔2024〕57号

相关链接:

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syxwxx/zwgk/2024112818193996576/index.shtml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4〕31号)精神,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现结合辽宁省实际,就明确增加经费使用途径和年度绩效目标、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三个方面,对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业观察:该政策开阔了辽宁省医疗信息化的市场机遇,强调了信息技术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效能方面的关键作用,还明确指出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整合慢性病患者随访服务,深化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政策具体提及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内容,创新性地引入了“健康积分”兑换机制,并着重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民血压、血糖、体重、腰围等关键健康指标的控制情况。这一系列举措的顺利实施与高效管理,无不彰显出对信息化手段的高度依赖与需求。通过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入,不仅能够精准记录与分析居民的健康数据,实现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的制定与跟踪,还能有效提升家庭医生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促进基层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从而为实现全民健康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政策着重强调了科技赋能的重要性,积极倡导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加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全。通过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高效载体,为辖区内的城乡居民提供一系列个性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教育、随访预约、体检预约以及疫苗接种预约等,从而极大地便利了民众的健康管理需求。同时,这些先进技术还能够为医务人员提供精准的支持,如合理用药建议与健康咨询指导,有效提升了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对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而言,这些技术也为其提供了强大的数据分析与监管工具,助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运行监测、质量评估及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了公共卫生服务的效能与透明度。


山东省

1.《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慢性病一体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相关链接:

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411/t20241119_4771479.html

《通知》提出优化提升“三高六病”整合型服务体系、完善拓展“三高六病”一体化服务路径、进一步完善“三高六病”保障和信息化功能三大工作要求。信息化层面,要进一步按照三高共管信息化建设功能清单,加强基层卫生健康、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和平台的提档升级,探索向居民提供精准性、互动性、参与性更高的健康画像、健康积分、数字疗法、自我管理方案定制和效果综合分析等服务。

<< 业观察:要建设覆盖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的“三高共管六病同防”慢性病一体化服务工作,在信息化层面,需要具备以下信息化支撑:患者诊断、患者分级、风险评估、并发症筛查、建档签约、拟定治疗方案、拟定健康管理方案、送药到家、融合随访、健康教育、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画像、健康积分、协同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监管等。对应到信息管理系统,将涉及基层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双向转诊平台、远程会诊平台、健康管理APP等。


2.《关于转发国卫基层发〔2024〕31号文件做好全省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相关链接:

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411/t20241119_4772615.html

《通知》提出切实抓好项目资金落实、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加强项目绩效评价三大要求。具体包括202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4元,原则上将不少于40%的工作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预拨比例不低于所需经费的70%。要继续做好原12大类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新划入的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9个部分)及强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等工作。

<< 业观察:信息化层面: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方面,提供建档登记、随访评估、家庭签约等功能;

三高六病管理方面,提供筛查、预防、治疗、康复、随访功能;

体重管理方面,利用APP、微信公众号进行健康教育做好体重管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

基层医疗卫生方面,持续完善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基层卫生健康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共享推送、数据治理、分析利用、查阅更新、质量控制等实用功能;

数据质量控制方面,增强健康档案数据复核整改,随访数据实时上传,开展随访数据质控、比对和治理;

电子健康档案方面,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实现重点人群体检结果、健康积分变动、健康大盘点等动态提醒,提高档案开放查询率。


3.《关于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8日;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相关链接:

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zcwj_x/wfqt/202411/t20241108_4769375.html

为推动全省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山东省卫健委就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出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依法执业,提升医疗技术管理水平;坚持公益性方向,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职业风尚总计六大类20项要求。

<< 业观察:信息化层面:

1)医院每年制定质控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监测数据,形成专业质控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质量安全主责主业意识,创新质量管理模式,落实激励惩戒措施,实施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信息化监控工作提升智慧医院建设水平。

2)各级各类医院应当明确智慧医院建设目标,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动院内集成信息平台和面向医疗、服务、管理、科研和监管的数据中心建设,实现院内各信息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到2025年底,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平均水平应达到4级。

3)要优化服务流程。各级各类医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优化门诊、急诊、住院、出院等环节的服务流程。实行多途径、分时段预约,畅通诊间、复诊、医联体等预约渠道,完善候补挂号功能,推行预问诊、预就诊、预住院服务模式。优化门诊流程,推行“潮汐式”门诊管理,缩短等候时间。加强院前院内救治衔接,推动实现上车即入院。优化入出院流程,全面推行住院费用预结算、床旁结算、患者随访、延续性护理等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

《关于落实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医保办字〔2024〕102号

相关链接:

https://ylbzj.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bmwj/202411/t20241113_2608508.html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在保障群众就医用药的同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结合自治州实际情况,就加强全流程管理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群众就医购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个方面做出具体工作通知。

<< 业观察:政策所提到满足处方流转的相关需求,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对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改造或升级。关系到提升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增强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优化用户界面等。为信息化厂商带来了广阔机遇,让信息化在医疗保障及医药行业中发挥更加关键和积极的作用。

此外,对医疗机构提出了关键的时间节点要求,即于11月底前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满足处方外配需求。意味着对医疗信息化服务商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质量与效率要求,医疗信息化行业也将逐步形成更加严格、规范的标准体系以应对此类要求与变化,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与服务升级。


四川省

《关于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四川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来源: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

相关链接:

https://wsjkw.sc.gov.cn/scwsjkw/gzdt/2024/11/15/062986181a244c6a9e163233f4dc0fbf.shtml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四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业观察:

(一)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公立医院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关键岗位、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倾斜。深化薪酬制度改革,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加护士配备,逐步提高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根据服务人口变化、业务发展需要及专业技术骨干配置需求,动态调整卫生人员编制。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规范开展医院等级评审。

(二)推动卫生健康创新发展

创新医疗服务和管理模式。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医用人工智能和智慧医疗健康装备,积极拓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提升疾病诊疗、药物研发、慢病防治、传染病防控能力。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善省互联网总医院和市(州)分院功能,推进5G远程专网、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网全覆盖,打造“一云、一网、一平台、一体系、一大脑”数智工程。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查询、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等工作,加快智慧医院建设。


重庆市

《关于印发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24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来源:重庆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与市教委,渝疾控发〔2024〕16号

相关链接:

https://wsjkw.cq.gov.cn/zwgk_242/zfxxgkml/zcwj/xzgfxwj2/202411/t20241111_13787083.html

2017年,原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制定《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在指导全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的最新要求,为持续完善全市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规范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修订发布《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24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 业观察:《工作规范》共4部分。

第一部分,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一是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高二年级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二是结合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提升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结核病健康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三是优化校园环境卫生,加强聚集性场所的通风换气。四是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及时、规范地报告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开展学校结核病单病例预警及疫情和舆情监测。

第二部分,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一是对发现的学校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依法依规及时报告,完善转诊、监测及信息通报工作。二是开展接触者筛查及后续处置工作,劝导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预防性治疗。三是对学校肺结核患者规范开展治疗管理和随访检查。四是依据休复学/休复课诊断证明,严格按照要求对患者进行休复学/休复课管理。

第三部分,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是明确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完成疫情现场调查处置后,及时研判疫情风险,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上报。二是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以便患者早发现、早治疗。三是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四是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五是对应急处置情况等组织开展综合评估。

第四部分,监督与管理。各区县(自治县)疾控主管部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管责任,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防控各项措施。


贵州省

《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黔卫健发〔2024〕20号

相关链接:

https://wjw.guizhou.gov.cn/zwgk/jcxxgk/zcjd/wzjd/202411/t20241119_86107555.html

《通知》的出台旨在推动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有序开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

<< 业观察:《通知》主要包括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范围、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审核以及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其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

(一)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或以互联网医院名义开展服务的,分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取得实体医疗机构或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的审核同意后,可实施相应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远程医疗服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执行。

(二)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建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必须与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在我省与贵州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进行互联互通接口对接,实现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实时监管。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及相应标准做好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或以互联网医院名义开展服务的审核工作。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名单、监督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加强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法规范。

(四)医疗机构要认真评估本单位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基础条件、社会需求,并结合互联网医疗服务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已自建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互联网医院,需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互联网医院与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互联对接的要求完成数据接口改造后,方可开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



03



 行业动态篇 



海南: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广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专区业务应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相关链接:

https://ybj.hainan.gov.cn/xxgk/tzgg/202411/t20241113_3767479.html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4〕53号)精神和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海南省于2024年10月 25日在“海易办”平台(手机APP)上线运行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专区,为群众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门诊预约挂号、医保码激活、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等网上办事服务。

就医报销“一件事”是今年国务院部署的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工作之一。为方便参保人办事,提高群众医保获得感,决定全面推广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专区业务应用,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牵头主动对接乡镇、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同时加强业务宣传,积极引导通过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专区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业务的知晓度、对服务的认可度和对改革的满意度。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在南京举办第二届云南(滇西)大健康产业招商推介会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相关链接: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gongzuodongtai_1118/4021972.html

为推动我省大健康产业与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11月14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在南京举办第二届云南(滇西)大健康产业招商推介会。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梦煌出席大会并致辞,介绍了我省气候区位、生物医药、康养旅游、医养结合、运动健身、中医民族医药等七大产业发展优势和“中、康、养、健、医、药、融”七大核心要素,邀请各位企业家到云南边兴业、边旅居、边康养,共享“有一种叫云南的机遇”,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会上,滇西地区大理、保山、丽江、怒江、临沧、迪庆6个州(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作了招商推介,品斛堂、上药大理、怒江福果等25家云南企业展示了健康食品、温泉康养、生物制剂、医疗美容、中药材制剂等产品,江苏省云南商会、山东商会、温州商会等单位,华方医养、道生堂南京等36家江苏企业参加推介活动,并与云南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

当天下午,何梦煌带队到南京鼓楼医院、泰康苏园养老社区、迈瑞南京生产基地等地考察,并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康养健康业态发展等事宜进行了沟通交流。

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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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jw.shanxi.gov.cn/xwzx/wjyw/202411/t20241120_9694559.shtml

党的二十大以来,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健康山西为统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全省群众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夯实健康根基。

一是深入开展健康山西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努力实现“少得病、不得病”的目标。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2021年的79元增长到94元,28类免费服务项目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接种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结核病报告发病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9.29%、79.19%,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等四类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从2015年的18.5%降至2023年的15.26%。全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连续多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健康知识不断“飞入寻常百姓家”,“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22年的25.40%提高到今年的27.64%,也就是100个人里有27个人掌握了基本的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前完成国家“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目标。

二是创新实施“建高地、兜网底、提能力”强医工程。着眼“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重点,打造区域医疗高地。依托山西白求恩医院、省肿瘤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建设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临汾、运城、长治、大同布局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4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人次较建设前平均增长47.5%、65.9%、45.6%,病人外转率平均下降89.6%。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正在加快推进。

着眼“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以乡村医疗卫生固本强基行动为抓手,兜牢基层服务网底。依托乡镇卫生院,3年建设91个达到或接近二级医院水平的县域医疗次中心。今年首次将328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实施“双千行动”,为村医每月补助1000元,每年支持1000名村医大专学历提升,稳定村医队伍。同时建立基本药品配送保障机制,让村卫生室“有人看病、有药治病”。

着眼“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以“每个县要有1—2所好医院”为目标,提升县级医院能力。县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支持50家县级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创新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累计下派3000多名三级医院高年资专家驻点帮扶县医院,把优质医疗卫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同时通过医保报销比例向县域倾斜等政策引导,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88%以上。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召开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机制会议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日;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相关链接:

http://sxwjw.shaanxi.gov.cn/sy/wjyw/202411/t20241102_3106553.html

11月1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召开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机制会议,签署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机制协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军林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相红霞,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冯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余立平,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温江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是当前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医疗、医保、医药密不可分,要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改革步调协同,共同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治理机制协议的签署,必将有力促进我省医药卫生领域的规范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必将高效托起群众民生健康底线,必将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注入新的力量。

会议强调,要推动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优化医保支付政策,强化药品耗材采购和供应保障,加强信息联通和监测监管。共同解决协同治理中的机制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持续化解人民群众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的“急难愁盼”。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会商成果的落实和应用。以协议签订为新的契机,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不断提质增效,更好增进三秦百姓健康福祉。

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湖北:湖北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汉成立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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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jw.hubei.gov.cn/bmdt/dtyw/202411/t20241122_5424167.shtml

为加强全省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发挥标准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支撑和保障作用,11月21日,湖北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在汉成立。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全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疾控局局长张险峰主持。

张全红讲话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大意义,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目的,推动标准化战略与卫生健康事业深度融合;要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信心,力争到2030年,贡献一批高质量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产出1-2个国际标准;要强化使命担当,科学规划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合理确定标准研制重点领域,增加优质标准供给,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标准化支撑。

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莫铭宣读了成立标委会的批复并致辞。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党委副书记廖家智代表标委会委员发言。标委会秘书长何勇汇报了筹备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标委会章程》《标委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省直相关部门、省属医疗机构和相关高校的专家教授参加了此次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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