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观察【2024第5期】

财富   2024-06-13 09:34   浙江  


国家政策篇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4月1日;发布日期:2024年5月6日;

印发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中医药局等八部委;

文件字号:国卫医政发〔2024〕14号

链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5/202405/fd9a9b9939094696b7c39e2694aa6ec1.shtml 

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中医药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14号),强调要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内容予以推进,特别是要设置并加强重症医学专业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强化城市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县域内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完善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重症医学科服务模式,实现到2025年末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主要目标。

业观察:

本次《通知》主要公布了对于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要求,一方面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另一方面则强调了基层的重要性,既要将重症医学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也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急危重症识别、处置和转诊能力,在“千县工程”的基础上补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的短板。此外,《通知》还指出,要鼓励重症医学科创新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服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本次《通知》提出的要求不仅是单一类型医疗服务的提升,而更重要的则是上下需要形成高效、便捷的业务联动。因此,对于信息化建设而言,无论是承接医疗中心或远程医疗平台,还是紧扣重症医学的业务系统,其需求与要求都将进一步得到释放。


《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成文日期:2024年5月14日;发布日期:2024年5月14日;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委

文件字号:发改数据〔2024〕660号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5/content_6952353.htm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与自然资源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660号),指出城市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业观察:

围绕本次《指导意见》,“新质生产力”、“数据要素”与“数字化转型”等当前社会发展与新技术应用“热词”均被大篇幅提及,特别是明确要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与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而医疗健康作为公共服务中重要一环,一方面必然将加大对于医疗服务自身的数字化基础、数字化转型力度与运营运维模式创新等工作,另一方面则是推动数字技术与包括医疗与养老在内的公共服务的融合,在外部探索数字经济发展与产城融合。因此,可以看出让智慧健康充分融入智慧城市的建设大潮必将成为未来几年的关键任务之一,本次政策对于较高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与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地方政策篇



上海市

《关于印发关于设置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7日;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沪卫规〔2024〕8号

链接:

https://wsjkw.sh.gov.cn/zcfg2/20240507/8d8296780622417cacd51c91a07a51d4.html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设置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增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规范性和标准化,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业观察:

文件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提出了以下标准要求:

1、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等规定,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整体系统建设的标准性和标准化水平;同时要求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及时上传相关业务信息,确保关键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居民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

2、统计数据上报:根据《上海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医疗机构需及时上报统计数据。这有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卫生资源规划和医疗服务管理。

3、信息系统安全: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过程中,需要进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和连续性复测评工作。确保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


山东省

《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5日;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4〕2号

链接:

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gfxwj/202405/t20240515_4729720.html 

为规范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国家和我省中医药政策及工作重点,在国家制定评审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我委修订了《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

《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分为10部分,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大型中医医院巡查、“三经传承”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和制剂室建设、西学中工作、五个全科化、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共计10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按照评审得分,得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的评审结论。

《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分为10部分,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县域医共体建设、“三经传承”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临证炮制和制剂服务管理、西学中工作、五个全科化、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共计10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按照评审得分,得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的评审结论。

业观察:

其中涉及信息化建设的条款有:

三级中医院:

近4年度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每年赋2.5分,成绩在A+、A不扣分,B+扣0.5分,B扣1.5分,C+、C不得分。最近两年度成绩在C+、C扣10分。(非公立中医医院该项不计入总分,得分以90分为满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计分。)

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及以上,达到4级,不扣分。低于4级,不得分。

三级中医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要达到2级及以上,达到2级及以上的,不扣分。2级以下不得分。

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能利用多种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日常质量管理活动,管理人员能熟练运用管理工具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有典型案例说明。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不能利用多种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日常质量管理活动的,扣1分;管理人员不能熟练运用管理工具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的,扣1分;无典型案例说明的,扣1分。

分等标准:《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共100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达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同时附加条款评审得分>85分。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在达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同时附加条款评审得分:70-85分。

(三)附加条款评审得分<70分,评审结论定为不合格。

二级中医院条款:

近4年度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每年赋2.5分,成绩在A+、A不扣分,B+扣0.5分,B扣1.5分,C+、C不得分。最近两年度成绩在C+、C扣10分。(非公立中医医院该项不计入总分,得分以90分为满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计分。)

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要达到3级及以上。达到3级及以上,不扣分。低于3级,不得分。

二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水平要达到2级及以上。达到2级及以上的,不扣分。2级以下不得分。

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能利用多种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日常质量管理活动,管理人员能熟练运用管理工具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有典型案例说明。医院领导与职能部门不能利用多种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日常质量管理活动的,扣1分;管理人员不能熟练运用管理工具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的,扣1分;无典型案例说明的,扣1分。


天津市

《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8日;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津卫人口〔2024〕181号

链接:

https://wsjk.tj.gov.cn/ZWGK3158/ZCFG6243_1/wjwwj/202405/t20240528_6636345.html 

通知指出:广泛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借助数字化手段,提高健康知识可及性。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普及。分级分类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区级以上侧重指导功能,乡(镇、街道)、村(社区)侧重服务功能。统筹村(社区)党群活动中心、计生协服务阵地、医疗卫生机构、文体活动场所、健康小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资源,建立各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依托家庭健康指导员,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知识讲座、培训以及家庭健康自助互助活动。

业观察:

该通知主要聚焦于健康天津行动高质量发展中以健康家庭建设为切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对于信息化建设工作来说,该通知将为物联网穿戴设备、社区健康小屋、互联网健康咨询、家庭医生、护理上门等方面带来建设场景与商机。


江苏省

《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4月30日;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苏中医医政〔2024〕2号

链接:

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4/30/art_7357_11232513.html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日前发布了《江苏省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旨在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的门急诊服务、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实现“防治康”一体化服务和县域中医药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该计划将推出一系列举措来改善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方案》重点任务包括提升门诊信息化水平,强化中医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等核心基础数据库建设,打通中医药数据采集、存储和资源共享通道,并鼓励省、市、县联动推进一体化建设。

业观察:

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同时要强化中医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河北省

《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冀政办字〔2024〕30号

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fg2/403652.jhtml 

通知指出: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加强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其与北京协和医院、天坛医院等北京优质医疗资源对接,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手术指导。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新增且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国家或北京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加快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用足用好石家庄、保定、张家口、秦皇岛等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优质医疗资源,扎实有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通过在当地大型康养机构建立分支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等方式,尽快实现大型康养机构京津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

业观察:

该通知是为了加快推进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延伸布局,助力河北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远程医疗平台可以及时提供远程高水平医疗服务,节省患者的路途时间和费用,提高诊疗效率和患者满意度。当前,河北省远程医疗平台已接入医疗卫生机构2795个,其中省管和三级医疗机构92个、二级医疗机构491个。同时依托省远程医疗平台,打通与北京协和医院、天坛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等远程医疗服务通道,逐步实现京津专家对患者提供远程诊疗服务和手术指导,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医服务。

医养结合远程协同平台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智慧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主要是借助远程医疗平台及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拓展医疗服务内容。目前河北纳入国家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的有24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北京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的有19家医养结合机构。河北省将积极对接国家和北京卫生健康部门,不断增加纳入平台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助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吉林省

《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6日;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吉卫联发〔2024〕17号

链接:

https://xxgk.jl.gov.cn/zcbm/fgw_98077/xxgkmlqy/202405/t20240506_8904311.html 

通知要求:

2024年,全省达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数量不低于800家,比例不低于80%,其中达到推荐标准比例不低于17%。到2025年,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其中,达到推荐标准比例不低于21%,全省累计建成社区医院达到100家。

业观察:

通知中强调了具体的工作举措,其中,关于推进基层信息“一张网”建设,指出了进一步完善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推进与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要求重点人群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率不低于98%;2024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推进向村级延伸覆盖。其次,建立健全的“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全面统筹医疗资源,通过医联体、医共体等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逐步提高基层诊疗量,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湖南省

《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6日;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中医药局、湖南省疾控局,湘卫发〔2024〕3号

链接:

http://wjw.hunan.gov.cn/wjw/xxgk/zcfg/gfxwj/202405/33309629/files/b317f51f268b42e49898a371c0c668b1.pdf 

为规范本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业观察:

正文共分5个部分,主要对裁量基准的定义、原则、基本规则、违法行为分档、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附件《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法律责任”章节规定的具有裁量幅度的处罚做出了详细分级分类。

(一)裁量基准定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控制自由裁量权限的规则。

(二)违法行为分类分档。根据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结果轻重,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违法违规金额5000元、5万、50万元将违法行为划定为A、B、C、D四档。其中,“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应A档,“社会危害性较重的违法行为”对应B档,“社会危害性一般的违法行为”对应C档,“社会危害性轻微的违法行为”对应D档。

(三)明确了处罚裁量权的适用条件。文件对于不予处罚、应当减轻处罚、应当从轻处罚、可减轻或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条件予以逐一明确,同时对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上述情节的处罚裁量进行了明确。

(四)制定了详细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于《条例》第36条至41条规定,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限的条款,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分档情况,逐一明确了处罚要求及标准,为贯彻落实《条例》,形成全省范围内统一处罚处理尺度奠定基础。

根据上述文件,基于医保控费质控的要求,可利用区域端医保控费平台、机构端医保控费系统,进一步避免以上的违反标准被处罚的各种情况。


海南省

《关于印发海南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

琼卫规〔2024〕3号

链接:

http://wst.hainan.gov.cn/swjw/xxgk/0200/0202/202405/t20240527_3669924.html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诊疗持续健康发展,海南省卫健委制定了《海南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

业观察:

全文共分8章47条,在第一章《总则》中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落实了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明确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让市县在工作中有规可循。第二章《互联网诊疗资质准入》中明确了公立医院和第三方合作的前置条件及互联网医院的定义。第三章《医疗机构监管》细化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定义、监管要求、监管的责任和权力。对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学服务、病案管理、信息技术、投诉处理等,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及科室。第四章《人员监管》中明确了准入、退出机制,要求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和医师接诊前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账号不可借用和共用,保证是本人进行工作)。

重点强调了第五章《业务监管》,内容指出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符合分级诊疗相关规定上级医院应优先发展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通过会诊可下达处方和家医签约构建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体体的协作机制。明确了处方不准自动生成、不能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以及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加强了对三方接口、数据监管、廉洁从业、收费标准等信息的监管要求。第六章《质量安全监管》明确要求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遵守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网络安全、医疗数据及个人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建立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再次强调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将互联网诊疗相关服务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三级医院等评。第七章《监管责任》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纠纷三个维度就相关的责任划分、处置条列进行了划分。第八章《附则》主要对医疗机构申请互联网医院。从诊疗科目、科室要求、人员、硬件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要求。

根据以上文件,明确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相关材料中需要描述有关情况,公立医院和第三方机构合作时,应提交合作协议且当平台仅由本院无其他医院合作时,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同时,需要开展区域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对医疗安全和医疗业务进行监管,要求医疗机构可借助人脸识别、指纹或手机短信登录等方式进行实名制认证,保证工作由本人进行。强调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将互联网诊疗相关服务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三级医院等级评审。


江西省

《关于印发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0日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赣医保字〔2024〕18号

链接:

http://ybj.jiangxi.gov.cn/art/2024/5/10/art_27600_4874215.html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和改进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3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项目目录(2024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业观察:

通知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工作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

强调了坚持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及时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明确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非疾病治疗的项目。

推进全省统一执行《项目目录(2024年)》,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医疗服务项目,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医疗服务项目的支付类别、范围、比例或另设立医保支付标准。

落实了《项目目录(2024年)》适用范围、工作要求和目录范围。适用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要求涵盖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审核办法,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目录细化4633个医疗服务项目,其中手术类项目2224个、检查化验类项目1805个、诊断治疗类项目604个。涉及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共165个,其中甲类161个、乙类4个。

文件要求县级市级不得自行决定医保病种分析标准。但可统计上报给省端,由省级进一步处理,完善目录。


陕西省

《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0日;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陕卫体改发〔2024〕27号

链接:

http://sxwjw.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zcwj/xzgfxwj/202405/t20240510_2328790.html 

5月10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10部门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6月底前,全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底,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

业观察:

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县域范围内影像设备、影像检查资料和人才资源的共享,远程医学影像诊断网络系统能提供影像技术服务(包括影像阅片、报告书写、检查转诊预约等)和疑难病例的会诊支持,对成员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实现同质化管理。

病理检验中心。加强县域医共体内病理诊断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建立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标本物流系统,完善物流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县域医共体病理检查、诊断质量和服务水平。

心电超声中心。负责统一总院成员单位心电超声诊断和操作技术标准;负责成员单位心电超声诊断、指导、培训和远程诊断业务;负责疑难病例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指导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掌握心电图机、超声机的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全面掌握操作规范;指导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检查诊断的登记和资料统计工作、器材维护和原材料管理。

统一信息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外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将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信息化建设与县域医共体建设衔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支持“双向转诊”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三医”协同治理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行业动态篇



浙江省

浙江:嘉善信息化、数字化赋能医养结合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6日;来源:健康中国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A9I5f4lQyD_yqle2fgCJg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5月16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县长张锡锋在会议中表明,“当前,信息化、数字化也是一个趋势,那么如何运用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手段来赋能医养结合工作、提升服务质效,也是我们一直在探索和实践的。”

一是打造了全县城乡一体数字协作平台。我们称之为“颐养智享”应用,通过卫健、民政、医保等16个部门协同,实现健康管理数据和养老服务数据的互通共享。目前,已经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状况的精准采集,并动态更新数据。

二是抓好智慧健康管理。打造了集血压、血糖、血脂等11项体征检测于一体的智慧健康屋,免费开放、自助使用,老年人使用后相关检测数据会记录到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如果发现异常数据,平台会第一时间向老年人及其家属预警,并提出健康管理的建议。目前,智慧健康屋已经实现了镇街建设的全覆盖,累计服务老年人32.8万人次。

三是做好云上远程服务。借势长三角一体化,主动对接上海、杭州等地的优质医疗资源,在所有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都开通了远程会诊。同时,聚焦老年人居家医养需求,通过线上点单、语音交互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护、预约助餐等91项服务项目,年服务量突破100万人次。


河南省

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1日;来源:光明网

链接:

https://m.gmw.cn/2024-05/11/content_1303734570.htm 

5月11日,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首场启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根据工作安排,本组飞行检查将对郑州市、周口市4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连锁药店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据悉,2024年智能监管手段还将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上继续发挥作用,“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三道大数据监管防线的构建将强化数据赋能。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标准(2024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9日;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链接:

https://wsjkw.henan.gov.cn/2024/05-09/2988272.html 

5月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信息标准(2024版)》,作为最新标准。同时,《河南省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卫生健康信息系列标准(2022版)》不再适用。


江苏省

关于印发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惠民实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5月7日;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链接: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4/5/7/art_60085_11236297.html

5月6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了近日印发的《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惠民实事方案》。根据方案,患者到省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挂普通门诊号就诊时,如果因检验或检查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报告,尚未完成诊疗,3天内可携带报告结果到同一医院的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复诊,无需再次挂号,享受免缴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完成“一次挂号管三天”信息系统改造升级。


广东省

探索更多原创性医改样本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0日;来源:健康报

链接:http://www.jkb.cn/news/industryNews/2024/0507/494906.html

会议指出,2024年是广东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的一年,紧抓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力争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县(市、区)年底前全部达到紧密型标准;为广东省在高质发展和医改考核方面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持续推进对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支持力度,提升革命老区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会议还强调,将继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机制有序衔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筹资管理机制,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推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完善,持续完善药品耗材集采、管理机制。强化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统筹推进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基层活力,创新医防融合,促进医养结合,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拓展医改发声渠道,传递广东医改秉持“以民为本”,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而不懈努力的精神。

要求广东省力争至2024年年底,省内所有医共体项目达到紧密型标准。


陕西省

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医养结合及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2日;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链接:http://sxwjw.shaanxi.gov.cn/sy/wjyw/202405/t20240512_2328996.html

5月11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军林到西安市未央区、莲湖区调研医养结合和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张军林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要不断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生活确有困难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探索推行“嵌入式”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要加强部门联动,稳步推动家庭病床服务提质扩面,健全完善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做实做细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提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方式保障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居家医疗服务需求;要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深化内部协作,优化运行机制,大力开展医养结合相关技能培训,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就医格局。


青海省

共和县中医院“五化并行” 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8日;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wxx/szdt/202405/t20240528_215038.html

提高县域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让老百姓大病不出县、小病就近看、未病共同防,是医共体改革的关键。共和县中医院紧紧围绕“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目标,按照海南州紧密型医共体“12812”建设路径,积极发挥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优势,不断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整合医疗资源,五化并行,与14家医共体成员单位携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织密织牢基层健康网底。

党建引领“规范化”,体制机制有创新。整合县域内医疗资源,组建了以共和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覆盖14所乡镇卫生院的紧密型医共体。在全州范围内率先成立了县域医共体党委,理顺了医共体内党的组织关系、强化了党建管理机制,打破了过去县域内各基层医疗机构党组织互不隶属、条块分割的束缚,提高了党在医共体内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民主集中,凡“四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了医共体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乡村管理“同质化”,看病就医有保障。积极推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医共体总院实行“一科帮一院”,开展驻扎式帮扶、援青专家医疗巡回指导、优质资源下沉等工作,加快基础设施改造、设备更新、技术水平提升、管理能力提高,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从而带动乡村两级能力提升,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二级医院诊疗服务”的目标。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根据业务需求,每年安排数名基层医务人员到总院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累计培训500余人。总院抽调8人通过师带徒的方式,指导14家分院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的书写,期间开展培训讲座40余次。每季度总院相关职能科室对全县14个分院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院感管理及药事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当场反馈,并督促及时整改。同时,充分依托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专家,组织援青医疗专家及院内业务骨干赴全县各乡镇开展巡回医疗服务活动,期间累计免费B超检查364余人次,免费心电图检查351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9.1万余元,受益群众达1679余人次。各成员单位上转病人7人,总院下转到乡镇卫生院病人22人,下转率0.2%,向上级医院转诊469人,转诊率5%。

看病就医“信息化”,便民服务有亮点。铺设覆盖全域的医疗健康高速网络,建设医共体信息化智能平台和影像、心电、检验等远程会诊协同平台,检查结果互联互认,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县级医院的技术服务,自远程会诊平台开通以来,开展远程影像308例、远程心电865例、远程会诊54例。扎实开展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工作,医共体总院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建由总院专家、疾控、妇计专家组成的体检队,下沉至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全民体检工作。并结合“两病”医疗保障,建立“两病”闭环管理平台,将远程血压、血糖设备投放至村卫生室,检测数据自动上传,签约医生及时跟进处理,真正实现“检查在基层、诊断在县级、服务送到家”。

医疗服务“贯通化”,中藏西医结合有特色。建立以共和县中医院为龙头、医共体各分院中藏医馆为支撑、村卫生室中藏医阁为网底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为全县农牧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藏医药服务。在医共体总院的带动下,全县14个分院相继建立了“中藏医馆”,规范开展四类六项以上的适宜技术,100所村卫生室中提供中藏医服务占比达75%以上。

机制运行“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有成效。组建由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参与的紧密型医共体,实行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绩效、信息、医保“八统一”管理,将妇幼保健、中藏医药、公共卫生、全民健康等服务贯穿其中,由医共体总院统筹负责县域内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实现防治管结合、一体化运行、连续性服务。积极开展医共体内公共卫生打包付费工作。2023年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36.02万元,支出136.02万元,支出率为100%。医共体总院坚持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抽调15名科室骨干加入各乡镇及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针对急、危、重或慢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病人提供医疗咨询、优先住院等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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