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篇
1.《关于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9月25日;发布日期:2024年9月25日;印发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委;文件字号:发改数据〔2024〕1426号
相关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88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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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发改数〔2024〕1426号),要求要充分发挥标准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等方面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指导数据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协调配套。
<< 业观察:本次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数据局等六部委印发的《建设指南》,不仅是一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而产生的“里程碑”式的政策,也将对包含医疗健康事业在内的在数据要素潜能实现激活,持续把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等方面发挥极大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建设指南》强调,要以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主线,遵循顶层设计、协同推进,问题导向、务实有效,应用牵引、鼓励创新,立足国内、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国家数据标准体系,为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指南》同时也提出了对数据标准体系结构的总体设计(见下图)与数据标准体系框架,均包含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与安全保障等七个部分,同时对这七项建设内容进行了具体定义。
在此背景下,卫生健康作为“融合应用”十二大场景之一,医疗卫生数据标准化工作将迎来进一步加速(特别是急用、急需数据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当前各类现有的医疗卫生行业的标准实践也将在未来实现进一步的整合,逐步形成一套卫生健康行业的标准化数据产业生态,最终有效发挥医疗卫生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
2.《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成文日期:2024年9月21日;发布日期:2024年10月9日;印发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
相关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0/content_6978910.htm?sl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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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刊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进一步要求要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要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鼓励在落实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意见》指出,要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特别是要进一步丰富数据应用场景,推动区域数据协作,加强数据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数据产业发展生态的繁荣。
<< 业观察:本次印发的《意见》对于国家层面全行业的数据资源利用具备较强的指导作用,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未来发展与前瞻方向也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方向:
(1)数据应用场景,如:人工智能大模型卫生场景的应用与健康档案的有序开放等便民利民服务供给,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和治理智能化水平;
(2)区域数据协作,如:跨区域的医疗卫生数据的互通共享与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与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全国互通共享;
(3)数据服务能力建设,如:医疗卫生与健康数据的产品化与服务化,推动数据利用方式向共享汇聚和应用服务能力并重的方向转变;
(4)相关技术创新应用,包含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数据安全等技术创新应用等,鼓励技术创新应用;
(5)多形式数据产品开发,包含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方面,支持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发展。
总体而言,《意见》一方面要求各地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数据管理标准与规范,推动包含医疗卫生数据在内的数据共享、开发利用、绩效考核与评价评估的组织实施的强化,另一方围绕产业发展与企业赋能,则可预期的将会有围绕高水平数据要素型企业培育的政策利好,结合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经费,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最终让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
3.《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6日;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文件字号:医保办函〔2024〕86号
相关链接:
https://www.nhsa.gov.cn/art/2024/10/16/art_104_142
46.html•
2024年10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针对近期专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如处方管理粗放、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违规现象,深入加强处方流转的全流程监管并作进一步的管理要求。
<< 业观察:本次《通知》旨在进一步落实与明确此前《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政策要求,加强处方流转管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外配处方管理。
《通知》指出,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已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纸质处方须经本院医保医师签名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后有效(非统筹地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电子处方中心建设,明年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通知》特别强调,年底前将集中开展医保外配处方使用专项治理,推进“五必查”,即: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必查、单个处方开药剂量大的必查、同一参保人重复超量开药的必查、单体定点医疗机构纸质处方开方多的必查以及重点科室医保医师开方数量大的必查。
总体来看,围绕着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的电子处方、外配处方与处方流转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在信息化业务系统应当关注到相关业务的风险点与违规点,帮助相关客户能够合规开展业务,另一方面在信息化监管端也将进一步基于医保局的需求,在数字化管理上进一步实现问题的查漏补缺,共同促进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合规化、智能化与便捷化。
地方政策篇
行业动态篇
浙江: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8日;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相关链接:
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8076.html
坚持创新驱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生态共建,充分依托浙江省算力充沛、数据开放、模型先进、场景丰富、生态繁荣的优势禀赋,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大模型深度嵌入千行百业,培育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显著、融合发展的智能经济。到2027年,培育形成10个以上全国一流的垂直行业大模型,50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标杆应用场景,1000个以上融合示范案例,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融合应用高地。
人工智能+医疗。建设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医疗应用基地,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和医疗卫生服务全领域、全周期、全流程的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持新一代医疗装备临床科研一体化,推动医疗装备智能化、精准化、网络化发展。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新药研发进程,开展干细胞疗法、生物制药、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生产、数字病理等领域人工智能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降低研发成本。利用人工智能开发多组学为基础的精准诊断,推进精准医疗。鼓励中医药和病理等领域大模型研发,基于大模型研发落地中医临床问诊、中医药品研发、中医药食疗方案制定、病理和精准癌症诊疗等场景。
广东:中山出台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9日;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相关链接:
http://www.zs.gov.cn/zwgk/zcjd/jd/content/post_2450543.html
为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聚成势高质量发展,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共有七章,从大力支持研发创新、大力支持金融赋能、大力支持药械产业化、大力支持产业创新生态优化、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大力支持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覆盖企业研发、产业化、国际化等各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求,提出了18条具体扶持举措。
在大力支持产业创新生态优化方面,从优化产业创新生态的角度,聚焦服务、平台、出口等要素,提出“构筑高质高效审批服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推动科研用品通关便利化”3条具体举措。
在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发展方面,从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和加快创新药械入院的角度,针对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能力、创新药械推广、院内制剂提质等,提出“支持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和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建立中山创新药械产品目录”“支持医疗机构制剂发展”3条具体措施。
四川:2024年四川省医疗“三监管”工作培训班在成都举办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相关链接:
https://wsjkw.sc.gov.cn/scwsjkw/gzdt/2024/10/17/34c8f5b4057e4174ba0b3f6efcefea41.shtml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省医疗“三监管”工作,扩大医疗“三监管”平台三期试点应用,10月15日至16日,2024年全省医疗“三监管”工作培训班在成都举办,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徐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4年全省医疗“三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从全面压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功能部署、加大重点环节攻关、落实问题分类处置、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等五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对2024年全省医疗“三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和四川省肿瘤医院分别就医疗“三监管”工作开展经验作了交流发言。
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就“三监管”三期试运行要求、技术对接及互联网诊疗监管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结合医疗“三监管”典型案例对收费、检查检验、耗材、药品使用、文书书写等方面进行培训;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督局就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进行培训。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执法监督局、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牵头本级医疗“三监管”工作的负责人,省级监管40家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承担2024年三期平台推广的21家市级监管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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