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法·公告】芒市法院关于裁定终结德宏州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政务   2024-08-12 19:48   云南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因德宏州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按照本院于2024年4月19日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分配完成德宏州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并将暂时无法分配的破产财产(债权)进行了提存、预留,现已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8月12日裁定终结德宏州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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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欣伶

审核:李晓静

主编:杨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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