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蓉与被执行人克炳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克炳秀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悬赏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1198000元
管法官:0692-2130298 、1831346800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该案件执行完毕为止。
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克炳秀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举报财产被处置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5%作为悬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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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欣伶
审核:李晓静
主编:杨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