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员工社保一直是劳动争议的焦点。尤其涉及到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时,公司认为是员工自愿从而无需承担责任,而员工在放弃社保后又后悔主张经济赔偿,到底哪一方才是对的?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后又索要经济赔偿?
法院判了!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行政裁定书:
2013年3月26日,王菊花入职北京某物业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王菊花自愿放弃社保缴纳。
2019年11月30日,王菊花向公司邮寄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载明:本人王菊花……因你单位未依法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五险)(2013年3月26日至2019年11月29日),现在我依法通知与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支付我的经济补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落款签名为王菊花,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
王菊花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2019年12月2日,王菊花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于2020年5月11日做出裁决: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王菊花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8000元。
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认为是王菊花自愿放弃社保缴纳,不应该支持经济补偿。
一审判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的行为无效,因此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非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事由
本案中,公司认可其未给王菊花缴纳社保的事实,王菊花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有据。公司关于王菊花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以及解除通知送达瑕疵,主张无需支付王菊花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再审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公司按照法院判决支付了王菊花经济赔偿金。
其实,关于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后又索要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北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早就做过规定:
7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后又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应否支持?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即便是因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张经济补偿的,仍应予支持。
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从上述案例的判决中大家就知道,员工是不可以自愿放弃社保的,而自愿放弃社保的后果,也是由单位承担。
但是,纵观这几年发生的形形色色相关的类似案例,对于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无疑是这几种答案:
1、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不能因为约定而免除,所以企业应当为员工补缴社保;
2、大家都是成年人,要对自己说的话签的字承担责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角度,都不建议大家放弃社保!
但是如果单位不给交社保,“被自愿了”怎么办?
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员工可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不给交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也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小编再次提醒,用人单位以下缴纳社保的方式都属于违法:
社保入税
9种情况将被严查
5种避税方法查到必罚
目前,全国已实现社保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社保全面入税后,监管力度势必会加大!
一、社保入税后,9种情况将被严惩!
二、社保入税,5种避税方法查到必罚!
1、用“非全日制”代替“全日制”用工,规避社保。
2、改变员工身份,让“正式员工”变成“临时工”。
3、降低月度工资发放,增加年度绩效支付。
4、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增加员工费用报销。
5、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缴纳”承诺,规避社保缴纳。
社保的税会处理
一、税务处理
注意:
1、社保准予税前扣除指的是单位缴费部分,对于公司替个人承担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上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社保及公积金。
二、会计处理
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税
银行存款/现金(实收)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