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征期定了!新电子税局升级调整!税局刚刚通知!

财富   2024-08-02 13:00   中国香港  

2024年8月份大征期定了!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给大家整理了8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8月征期定了!15日截止!
2、新电子税局升级调整了页面展示和功能模块布局!
3、新电子税务局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变更操作指南!
4、 开票要刷脸,报税要发誓!
5、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看这里!
6、新电子税局残保金减免该如何享受?


赶紧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01
8月征期定了!15日截止!

  

税局明确:8申报纳税期限截至8月15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新电子税局升级调整!学习的速度赶不上变化的速度!此次变化调整了页面展示和功能模块布局!新增了新功能!


在8月份报税之前,提前熟悉调整后的系统!跟着一起往下看! 

02
新电子税局有变!
调整了页面展示和功能模块布局!
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规范建设要求,山东省新电子税务局升级使用全国统一界面。本次升级调整了页面展示和功能模块布局。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登录前界面调整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二、“新办纳税人场景”位置调整
“新办纳税人场景”位置调整到“公众服务”下,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功能模块所在位置如下:
三、登录后调整系统名称
系统名称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调整为“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山东”,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四、调整搜索框位置,将其前移
加大搜索框,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五、“我的收藏”和“场景办税”合并在一行显示,并列显示两个功能标签。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六、“税务数字账户”功能调整到“热门服务”下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七、原首页税费申报及缴纳、发票使用、发票开具等功能,调整到“我要办税”模块下,也可在搜索框输入关键字打开模块。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八、原首页“涉税查询”功能调整到“我要查询”模块下,也可通过搜索框输入关键字搜索。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升级之前界面如下:
九、新增“为你推荐”相关政策功能
升级之后界面如下:
03

新电子税务局

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变更操作指南!

 01 问:企业的法人发生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请纳税人先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信息变更,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的登记信息,包括变更前、变更后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

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法人,请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下“用户注册”模块完成实名认证操作。


02 问: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①法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模块。


②点击【新增】,变更项目选【财务负责人姓名】。
③在【变更后内容】栏选择或填写正确的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 
④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及“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可点击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您可选择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或点击【继续变更】、【返回首页】等后续功能操作。
⑤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需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03 问:企业的办税人员发生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第一种方法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办理变更:

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模块。


②点击【新增】,变更项目选【办税人姓名】。
③在【变更后内容】栏选择或填写正确的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

④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及“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可点击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您可选择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或点击【继续变更】、【返回首页】等后续功能操作。

⑤变更后的办税人员需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第二种方式:通过【账户中心】模块办理变更:

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右上角“姓名”展示纳税人相关信息,再次点击【账户中心】进入模块。

②点击【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填写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相关信息(身份类型选择“办税员”),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③变更后的办税人员需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04 问:自然人如何通过新电子税局解除与企业相关关联关系?


答: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进入模块。


系统展示与自然人关联的纳税人信息,点击【解除关联】。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解除原因】,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提交申请操作,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您可以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

04

开票要刷脸,报税要发誓!

新公司法+新会计法实施后,全国各地新电子税务局也已经陆续使用。
相比之前的系统,有两个关键的变化。

1、数据上从自行申报变为自动计算
2、每次开票报税时需要刷脸,并确认是否真实有效,愿意对报税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这也被网友们戏称为"发誓",成为了财税和企业朋友们沟通的热点话题......

开票扫脸:这是金税四期系统的一项技术创新,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保开票人员的身份真实性,防止虚假开票行为的发生。

报税“发誓”:虽然“报税要‘发誓’”这一说法可能带有一定的夸张成分,但实际上是指金税四期系统要求企业在报税过程中提供更为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这要求企业和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合规。

“开票扫脸,报税发誓”,让无数会计同仁和网友们纷纷表示:“这届会计,太难带了!”

01

申报发誓流程

申报纳税流程已经为大家准备好啦:

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或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按照要求真实填报数据即可!


请依次选择“”“”“”“”4个字。


声明:此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写的,本人(单位)确认填报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并自愿对填报内容承担法律 “责任


02

开票扫脸设置

在电子税务局,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界面,找到位于发票额度下方的【身份认证频次设置】,在【身份认证频次设置】界面,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您人脸识别的认证刷脸频次,身份认证时间间隔可以设置范围为0.5小时—24小时

【提醒

新版电子税务局需要“发誓”,并不是儿戏,是需要各位会计朋友承担真实责任的新公司法+新会计法,政策都在收紧,各位企业朋友更需要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才是王道!


05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

看这里!(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一、未开票收入报税一定会被罚款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业发生经营业务,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1.发票开具要求

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处罚

二、未开票收入可以不申报吗?

不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因此只申报开票收入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三、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

当存在没开票的收入时,入账方式如下:


1、具体通过案例,来学习一下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填写申报!


在粉丝留言中,发现部分人认为申报增值税只填报开票收入,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是为啥呢?我们先来看看申报表!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案例一:某一般纳税人A从事餐饮行业,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没有索要发票,6月取得的6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中,有40万元未开具发票,那么A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这4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呢?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销售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A企业收取餐费的当天就应当承担纳税义务,虽然客户没有索取发票,但是这部分收入属于A企业的正常营业收入,所以应当申报4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二:某纳税人B,将自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未开具发票,成本为5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应该如何申报呢?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B企业的行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符合视同销售货物情形,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应当申报10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三:某纳税人C是一家房产租赁企业,2023年与客户签订一份不含税总金额为280万元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预收款方式支付,且年底集中开票。2023年1月,C企业收到第一笔预收款140万元,7月,收到第二笔预收款140万元,对于这两笔未开票的预收款收入,C企业应该如何申报呢?


对于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C企业在1月、7月收到两笔款项,则应当在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并在收款次月分别申报这两笔收款,若没有开票就做未开票收入申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四:某纳税人D在接受税务局检查时,查补去年未申报的一笔不含税20万元销售收入,面对这笔纳税检查调整收入,D企业应该申报吗?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D企业除了申报开票收入外,还应申报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等各项收入,并缴纳相应增值税,才能规避风险,持续健康地发展。


申报表应这样填!


提醒申报注意事项:根据税法规定取得收入应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当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应申报纳税。未开票收入的申报,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在《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新规的最新温馨提示》第五条对一般纳税人申报未开票收入时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2、具体通过案例,来学习一下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填写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设置单独的“未开票收入”,那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呢?


顾姐公司第三季度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税额
税率
发票类型
1
销售应税商品
150000
1500
1%
普票
2
销售应税商品
100000
1000
1%
未开票
合计
-
250000
1500
-
-
申报表填写如下:
小微免税,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栏次即可,不需要填写到征收栏次去。

提示:未开票收入超过30万时,实际是直接填写到3%的征收栏次,实现交税,因为没有开票,所以征收栏次的其中项是不需要填写未开票部分的金额的,直接填汇总项目就行了。

如果后期客户不需要发票了,那就不需要再调整后期申报表了,如果后期客户补开了发票,那么就需要在补开发票的当期做一个调整。
这个调整原理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填写销售额和重复纳税,你本身未开票收入申报时候已经申报过销售额和税额了,如果补开发票时候再申报一次是不是就重复了?

所以,后期在补开发票时候我们需要考虑,从当期中剔除之前相应的未开票收入的部分,所谓剔除就是在相应的栏次填写负数。

当然实际操作时候填写负数可能导致增值税申报表比对异常。如果比对异常需要去税局大厅申报。
06
新电子税局残保金减免该如何享受?

1、我单位安置了残疾人就业,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为何不能享受免税呢?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电子税务局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来判断是否为企业类型。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查看纳税人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为企业类型,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没超过30人,且“本期应纳费额”大于0,则“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会自动带出,享受减免。如纳税人为非企业类型,不可享受该减免政策,如您单位符合《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政策的,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
2、我单位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环境保护税计算减免税款时,系统提示纳税人在2024年5月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不能享受减征及免征的税收优惠,怎么办?

如您单位环境保护税申报时有排放口存在超标情形时,当月所有的排放口均不可再享受环境保护税的税收减免。您可查看税源采集界面中的标准浓度值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界面中的最高浓度值进行比较,最高浓度值大于标准浓度值即已超标
3、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新增房产税税源信息时,房屋坐落地址(所处街乡)、房屋坐落详细地址均为空,无法填写怎么办?
此类情况是因为“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没有到具体的区县,请查看税源信息中的“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如地址为省级或市级未到具体的区县,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项,填写具体的行政区划信息。
4、新电子税务局免退税申报里面的出口退税商品代码从哪里可以查询?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文库”,搜索相应的出口退税商品名称,即可获取出口退税商品代码。
5、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时,带不出被扣缴纳税人识别号和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名称怎么办?
这两项信息是在明细信息填报界面填写的,申报输入被扣缴人信息下的“证件号码”后,系统自动查询相关信息,能获取到信息的,会有确定选项;如系统查询不到则需手动输入,如下图所示:
请按提示信息进行登记即可。

6、我单位是就地缴纳的分支机构,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待办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填写申报表时,只显示“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两项内容,未显示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办?
新电子税务局场景化办税对“业务简单”标签的纳税人设置为“确认式申报”方式,您单位为分支机构类型,“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两项内容可通过总机构申报信息获取(未获取到的可再自主填写),因此只需确认带出数据,确认无误提交申报即可。如需查看申报表,可点击“预览报表”查看,如下图所示:

本文由猫叔说税原创整理发布,素材来源:猫叔说税、税务师顾姐、会计头条、江苏税务、山东税务等等。内容仅供交流学习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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