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永定小学2024年
寒假法治宣传教育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深入开展寒假期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安全责任,提升大家增强监护意识、提高教育监护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请和孩子一起与我们共同携手,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法治宣传教育。
做知法型父母
为了帮助大家全面的了解法律法规,履行好假期的监护责任,学校特收集、整理了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推送给您,请阅知。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1.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2.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3.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4.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5.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6.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7.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8.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9.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10.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11.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12.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13.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落实防范教育
(一)预防欺凌。
1.不做受害者。当我们遇到有人欺负时,首先要逃跑,然后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2.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希望孩子们懂法律,守规矩;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当我们看到欺凌现象时,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做不关己的旁观者,我们应对被欺凌者表示同情和关心,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比如帮助他寻求大人帮助或者帮助他报警,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帮助被欺凌者。
(二)防范诈骗。
1.请各位家长和孩子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2.与孩子约定好每天的上网时长,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严防孩子沉迷于网络;
3.教育孩子警惕网络交友,不能随便添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更不能与网友私下见面。
(三)防范性侵。
1.不轻信陌生人。提醒孩子对于陌生人,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性,我们不能轻信陌生人,教育孩子要尽量避免与陌生人单独接触;
2.不要在密闭场所和人单独相处;
3.学会说“不”和“不要碰我”。如果受到侵犯,要及时大声呼喊“救命”“报警”,或者挣扎和反抗,以便得到大家的帮助。
(四)常用电话要记牢。
教育孩子牢记常用安全电话:警情110、火警119、急救120。
END
文稿|部分来源于网络
编辑| 杨娟
初审|安全科
复审|杨丰梅
终审|张敏 蒋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