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预计表决新版对华投资禁令法案,川普时代或迎来全方位对华制裁

文摘   2024-12-18 17:20   罗马尼亚  
作者简介:小严哥,贸易合规领域从业者,纽约州执业律师,爱好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及研究苏联历史,热衷于分享最新合规新闻与见解。

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如需本文所涉法案原文及进一步分析,请联系作者。
当地时间12月18日,综合两家外媒(路透社及Inside Trade)的报道,美国国会将在近日就一项限制美国对华投资的法案进行投票表决,该法案将是联邦政府拨款法案的一部分。据悉,该法案的名称为“Comprehensive Outbound Investment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2024《2024综合对外投资国家安全法》”,该法案内容将扩展此前美国财政部于今年10月28日制定的对华投资审查最终规则(即所谓“反向 CIFIUS审查最终规则”),并在其中加入其他对华限制性规定
今年10月28日,美国财政部发布了有关对华投资审查的最终规则,对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半导体三个高科技领域的对华投资加以投资审查限制。在该最终规则于2025年1月2日正式生效后,美国人士若对在前述三个领域技术水平达到了最终规则列出标准的中国企业进行投资(包括股权、基金投资等形式),将可能面临禁止投资或强制要求将投资进行申报的法律后果。此次外媒报道的《2024综合对外投资国家安全法》实则是对这一投资审查最终规则的”强化版本“,反映了美国国会及政府中希望以更严格、更全面的方式开展对华制裁的”鹰派“态度。
目前,该法案尚未公开定稿,根据目前中文互联网及外网的公开渠道获得的法案草案,相比财政部10月公布的反向投资审查最终规则,预计表决的《2024综合对外投资国家安全法》可能会包含以下额外对华限制:
  • 扩大反向投资审查的高科技技术范围:《2024综合对外投资国家安全法》将大幅扩大对华投资审查的技术覆盖范围,将额外包括高超音速导弹技术、航空电子设备、飞行控制、推进系统、全球定位定位系统、数据中继和目标探测系统、超级计算机等高科技领域。同时扩大对原有人工智能(AI)领域的限制,将进一步覆盖任何依赖或使用受美国出口管制管辖芯片训练的AI模型为中国政府机构设计使用的AI模型
  • 授权全方位对华制裁:法案授权美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制裁(通常,就是列入SDN清单的意思)任何受涵盖外国人士(Covered Foreign Person),受涵盖外国人士包括中国境内成立或运营的公司、中国境内上市的外国公司、中国政府的任何分支机构及ZGZY委员会成员以及这些人士拥有或控制的主体。根据目前披露的法案原文,成为“受涵盖外国人士”的前提条件是“在明知的情况下在受关注国家(笔者注:包括中国)国防或监控行业从事重大活动”,而非针对一切主体。此前该条文被解读为美国国会授权制裁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公司并不准确。此外,该法案要求美国财政部及国务院优先考虑制裁最终军事用户(MEU)清单、实体清单CMC清单上的主体。该法案的这一规定,将启动美国针对中国的首次行业制裁(即中国监控、国防及相关材料行业);
  • 禁止美国人购买受制裁中国公司股票:法案要求总统在法案颁布之日起180天内制定并向国会提交一份中国上市公司名单(Covered Issuer)并且在联邦公报上公布。这份名单应包括CMC清单,CMIC清单及MEU清单上的所有中国公司及其控股的主体,除非可以证明该公司最终受益人为美国公民。针对Covered Issuer清单上的中国公司,美国人被禁止公开交易其证券。针对实体清单和UFLPA清单上的中国公司,该法案设计了“联动”机制:法案要求向国会递交一份关于实体清单和UFLPA清单上中国公司的报告,以判断这些公司是不是应该被列入CMIC清单,如果不列入应向国会说明理由。在这些规定限制下,美国人士将无法公开交易前述五个制裁清单上大部分中国企业及其子公司的证券,这将影响到一大批中国公司的中国境内融资和赴美上市动作
  • 评估国产路由器及由中资控股的通讯企业国家安全风险:法案要求研究中国产的路由器和调制解调器相关国家风险,并公布一份由“外国对手”控制的FCC授权企业清单。今年以来,美国政府对通讯领域的中国制造产品持续保持敏感,一直在积极通过拨款等形式寻求中国产品的“平替”
  • 扩大CIFIUS审查范围:法案可能强制要求审查中国在一些额外的“国家安全敏感区域”的不动产购买行为,相当于扩大CIFIUS审查范围。笔者注意到,今年财政部已进行过类似动作。
尽管该法案尚未交付表决,其内容尚存在变数,从法案内容来看,《2024综合对外投资国家安全法》以更加严格、全面的方式施加对华制裁和投资禁令,而不仅局限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热门高科技领域。这或许意味着新一届川普政府正逐步抛弃“小院高墙”战略,而转向对华全方位围堵,值得我国各界加以进一步研究应对。
若该法案顺利表决通过并签署成法律(笔者个人认为是较大概率事件),该法案将直接改变此前拜登政府“反向投资审查最终规则”。对于新上任的川普政府而言,他既可以选择直接撤回前述最终规则的上位行政令,以新法案制定新的反向投资审查规则,也可以选择在就任后通过行政权力直接修改现有规则。采取哪种方式,取决于川普政府的实施意愿和美国政府内部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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