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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方有一句谚语: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
知更鸟不做伤害他人的事情,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人家的谷仓里筑巢做窝,它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尽情地为人们唱歌。
这样的鸟儿,如果还要被杀害,那确实是人类的罪恶。
1960年,哈珀·李发表了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一问世,就大获成功,并于第二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
此时的哈珀·李,不过35岁。
凭借《杀死一只知更鸟》,哈珀·李一举成名,可是这位年轻的作家,却过起了隐居生活,长期闭门谢客,就连获奖感言,也懒得发表。
此后,她更是长久搁笔,没有利用已经获得的名声趁热打铁,有人问她,为什么不继续创作?
哈珀·李说:“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好写的呢?”
这本书问世以来,感动了无数人,堪称教育界的“圣经”。
无论重读多少次,书中这10句话,都会让你的内心感觉被照亮,让你的灵魂被唤醒,让你知道,这世间在物质和从众之外,还有一些更高级的东西。
1
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黑人汤姆经常帮助要给白人姑娘,最后,却惨遭姑娘的酒鬼父亲诬陷,被告上法庭。
作为律师,芬奇先生被委托为汤姆辩护。
那时候,黑人作为弱势群体,活在偏见之中,白人瞧不起黑人,所有人都觉得,黑人是低贱的,无法与白人相比。
因此,芬奇先生为黑人辩护的这种行为,遭到白人的反对,甚至就连芬奇先生的儿子和女儿,在学校里都因此被歧视。
可是芬奇先生不改初衷,他给女儿斯库特解释他这么做的理由,斯库特说:
你一定是错了吧?
芬奇先生问为什么?
斯库特接着说:大多数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
听完斯库特的话,芬奇先生并没有生气,每个人怎么想都是自己的权力,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
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最后,在法庭上,芬奇先生据理力争,一步步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原来,黑人小伙子汤姆,心地善良,看白人姑娘可怜,就经常不求回报地帮她干活。
渐渐的,姑娘也喜欢上了汤姆,有一天,她将汤姆叫到屋子里,试图勾引汤姆,却被自己的酒鬼父亲发现,由于该死的种族偏见,那酒鬼父亲以汤姆强奸自己的女儿为由,将汤姆告上法庭。
可是,法庭依然为了维护白人,牺牲汤了姆。
在所有白人的眼里,他们比黑人优越,这种该死的优越感,最终杀了人。
然而,很多人就活在这种优越感里,他们人云亦云,随大流从众而活。
芬奇先生看到这种从众的偏见,他不愿从众,因为他若从众,那他一辈子都会良心难安。
无论外界怎样强大,我们都必须尊重自己的内心。
因为,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尊重自己,我们内心的声音就没有人能够听见了。
如果我们昧着良心去从众,那这世间的公理和正义就只能沉默不语了,若无黎明打破黑暗,世界将永远处在黑暗之中。
2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芬奇先生喜欢看书,还经常带着女儿一起读书。
因此,在去学校上学之前,斯库特已经能读会写,然而,恰恰是因为她又会读又会写,就成了老师眼里的怪胎。
老师不仅没有夸奖她,就连看斯库特的眼神,都带着某种厌恶。
不仅如此,她还让斯库特回家告诉芬奇先生,不要再教孩子识字,那会干扰她在学校的学习。
阅读最好从一张白纸开始,从现在开始,一切由我负责,我会想办法消除那些不好的影响,你父亲不知道怎么教。
一切都要按照她的规矩来,每个年纪该学什么,可以滞后,但不能提前,一切都不能扰乱教学计划。
这让斯库特很烦恼,她想继续跟着父亲一起读书,可是害怕老师,可是听从老师的,她就只能远离心爱的书本。
有一段时间,斯库特为此闷闷不乐,她甚至不想再去学校。
如果你学会一个简单的技能,你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顺畅多了,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他还和斯库特约定,她要去上学,因为这是法律要求,但回到家里,她可以读书看报,这是她的自由。
事实上,很多人一辈子,都不知道如何去理解他人,他们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居高临下地看待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因此,一旦遇到与自己想法不一样的,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排斥。
然而,我们凭什么从自己的角度去要求别人?
当我们这么思考的时候,就懂得了什么是尊重别人,有时候,尊重别人就是允许别人和自己不一样。
3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了。
你有没有试着如实简单地描述自己的生活,去掉评判,去掉形容词,只是简简单单地将生活的事实描绘出来?
我今天吃了三顿饭,每顿饭吃了两碗。
我今天写了一篇文章,看了三十页书。
我穿着衣服,身体健康。
当我们不去评判的时候,只是如实地看到事实的时候,你就会发现,真正的生活,没那么复杂。
然而,我们的脑袋喜欢评判,我们会将生活分为很多类,还会加上许多个人的评价,再把焦虑、恐惧、匮乏加进去。
简单的生活,瞬间变得面目全非,人的基本需要也不再是基本需要,而变成了焦虑、欲望、恐惧的集合体。
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说:
“不带评论的观察是人类智力的最高形式。”
我们太喜欢评论,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事实,可是经过脑袋转化,就偏离事实越来越远,甚至有时候变得面目全非。
4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杰姆有一段时间,因为损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被惩罚每天给杜博斯太太读书读报。
这位老太太,年迈孤独,可是她脾气古怪,杰姆很讨厌她,觉得她是一个讨厌的女人,跟杜博斯太太在一起,他觉得是一种折磨。
彻底离开杜博斯太太的那一天,杰姆欢天喜地,一路上大呼大叫。
可是,还是一个孩子的杰姆,从未真正了解过杜博斯太太。
孩子的世界观总是很简单,分不清那么复杂的事情。
他只知道,杜博斯太太对他严格,还惩罚他,他讨厌这位太太。
一段时间后,杜博斯太太去世。
芬奇先生告诉杰姆,杜博斯太太一直被疾病折磨,她一直在和疾病斗争,死亡对她是一种解脱。
好几年来,杜博斯太太不得不依靠吗啡止痛,一连用了好几年。
她本来可以靠这东西度过余生,用不着死得那么痛苦。
可是,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她决定戒掉吗啡,她要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
即便吗啡能缓解她的疼痛,她也不肯服用。
最终,她做到了,活得干干净净,不依赖任何东西。
杰姆问父亲:她死得了无牵挂吗?
芬奇先生说:就像山风一样自在。
芬奇先生告诉杰姆,那是一位了不起的,尊贵的女士。
杰姆不解,杜博斯太太说了芬奇先生很多坏话,可是芬奇先生依然尊敬她。
他告诉杰姆,他让杰姆跟着杜博斯太太,是想让他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以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
真正的勇敢,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即便知道结果可能会输,依然义无反顾,坚持到底。
芬奇先生赞美杜博斯太太: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在不知死亡何时会降临的时候,她依然顶着巨大的痛苦,和毒瘾做斗争。
而今,我们这个世界,一个人要想活出自己,就如同一场豪赌,然而,很多人已经失去了去开始的勇气,他们怕输,他们怕失败,他们怕自己最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于是,他们拒绝开始。
然而,没有勇气的人,只是自己的胆小鬼。
5
“不要叫黑鬼,那是个蔑称。”“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
有一天,斯库特在学校听人说,她的父亲要替“黑鬼”辩护。
这种说法让斯库特愤怒,她觉得这是不好的,还和说这话的人大打出手。
放学回家后,她问芬奇先生:
你在替黑鬼辩护吗?
父亲说:当然了!不要用“黑鬼”,那是个蔑称。
可是,学校所有人都这么叫,斯库特觉得,她也可以这么叫,因为其他人都这样叫,但父亲告诉她: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
从所有人里面减掉一个,你不能改变别人的偏见,但最起码不加入制造偏见的洪流里。
这世间本来处处都是偏见,很多人也就跟着这些偏见去做,然后安慰自己说“其他人都这样。”“这世界就是这样。”“我周围的人都是这样的。”
可是,如果人人都这样想,这世界还能好?
假如大家都觉得,别人这样做,我也这样做,那这世界,还有希望吗?
在偏见里,总要有人想,我不能这样,然后自觉的减少一个。
当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自己从偏见和恐怖之中让自己走出来的时候,这世界才会越来越好。
6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你顺着街道看过去,就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有一次,斯库特和莫迪小姐聊天,聊到这世间的很多东西,有人沉浸于来世,将今生的一切享乐都当作罪恶。
莫迪小姐不信来世,很会生活。
一个星期六,几个人经过莫迪小姐的院子,对莫迪小姐说,她和她种的花都会下地狱。
莫迪小姐说话尖酸刻薄,也不挨家挨户去行善,可是她为人善良坦荡,斯库特对她很信任。
在斯库特眼里,莫迪小姐通情达理,听说她会下地狱,斯库特为她打抱不平。
可莫迪小姐对此毫不在意,她不在乎别人诅咒她下地狱。
她还告诉斯库特,有些人嘴里说着神圣的东西,其实道貌岸然,她大力称赞芬奇先生:
即使他喝得烂醉如泥,也不会像某些人神智清醒的时候那么歹毒。
她告诉斯库特,有些人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
他们今生还没有学会做人,却在为各种没有发生的事情担心。
这不就是我们很多人的现状吗?
我们当下的生活还没活明白,却已经开始焦虑未来。
事实上,我们有没有未来,还得看上天的安排,但我们能确定的是,现在还是属于我们的,我们能抓住的,只有现在,仅此而已。
我们能不能活到我们担心的那时候,就得看上天怎么安排,就得看人生的剧本是否到此终结。
对于那些还没发生的事情:
除了恐惧本身,他们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7
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人性里面有一个可怕的弱点,那就是见不得别人活得比自己好。
为什么呢?
《庄子》里面有一个说法:
在一群浑身都是问题的人面前,你展现自己的德性,显示自己的高尚,那你就像一面镜子,你照出了别人的丑陋。
当你这样去做的时候,别人就会嫉妒你,排挤你,无论你说的东西多么好,他们都不会听,只会觉得你是在侮辱他们。
后来想想,人生很多事情,还真是这样。
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你也永远教不会一个不想学的人,你更加没法改变一个自己不想改变的人。
斯库特的朋友卡波妮是黑人,可是她和其他黑人说话不一样,然而,斯库特发现,当卡波妮与其他黑人说话的时候,她就变得跟他们一样。
卡波妮过着一种双重的生活,斯库特问她,为什么要这样?
她说:
如果我在教堂里和邻居说白人话,他们会觉得我装腔作势,连摩西也不放在眼里。
最后,卡波妮说: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全部展现出来。
你在不如你的人面前展现,他们不仅不懂,甚至觉得你在装,你在比你优秀的人面前炫耀,展现的只是自己的无知,因为人家知道得比你更多。
所以,很多事情,不要过度,恰当就好,万事万物,过犹不及,一切都是缘分,不要勉强。
8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无知是一种罪恶。
然而,在宇宙面前,每个人又都是无知的,再怎么智慧的人,也不可能知道这世间的全部。
因此,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只能用自己的耳朵去听,而我们的眼睛和耳朵,很多时候,又被一种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控制,导致我们只能看到我们想看到的。
很多事情,我们以为自己做得很好,其实也只是一种偏见,是我们内心的偏见。
这种偏见是我们的经历、认知、思考和选择的结果。
只要我们不能像上帝一样,这种偏见就会存在,因为我们所看到的,不是全部,只能是局部。
9
你说的不对,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人。
有一次,杰姆和斯库特聊天,他们说有些人,总是在炫耀自己的家族,有一种可笑的家族优越感。
斯库特觉得,会读书写字,不能算是一种家族背景,因为这些东西,每个人都要从头学起。
杰姆说:
坎宁安家的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几乎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我们在读书写字方面就是比他们早。
斯库特解释说:
每个人都要从头学起,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
对于杰姆将人分成不同的种类,斯库特表示反对,她告诉杰姆:
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人。
斯库特的话,让杰姆感觉很不好,他曾经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有些问题他想不明白,他告诉斯库特:
他像斯库特这么大的时候,也觉得世界上有很多种不同的人,那时候,他也在想,如果只有一种人,为什么他们不能和睦相处?如果都是一样的人,为什么他们还要互相鄙视?
等他渐渐长大,他才渐渐明白一些道理。
人人生而平等,可是人们却很喜欢为人类划分群体,把人分成各种各样的,贫穷,富贵,权势滔天,身无分文,这些分类,把人分裂开来。
可是,也正是人的这些没意义的分类,让人类学会了相互鄙视,学会了相互欺诈,也学会了相互攀比。
老子在《道德经》里说: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
人类有了分别,然后就有了偏见和比较。
10
在人们内心深处的秘密法庭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诉讼可言。
芬奇先生为黑人汤姆辩护,事实清楚,汤姆没有犯罪,这是一个事实。
可是,汤姆依旧被处死。
他不是死于法律,而是死于人们内心的偏见。
汤姆死了,只是因为他是黑人,而很多白人,瞧不起黑人,他们无论怎样,也要维护白人,哪怕不要公正、正义、真理,这就是他们内心的偏见。
可是,人很多时候,也是被这些东西主导,因此,他们的行为,不是遵循真理,也不是遵照正义,而是很多事情,在被拿到法庭审判之前,他们的内心已经率先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因此,这世间常有迟到的正义,常有遗失了的公正,常有不公。
然而,坎坷之路,终抵星空。
很多人做错事,不过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恰如哈珀·李说的: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是的,每个人都是善良的,但有些善良,是狭隘的。
▽
有人说,人在年轻时,一定要看看《杀死一只知更鸟》,越早越好。
看清了人性的复杂,才能更好地应对世事,活得更加通透。
理解了人生的真相,方能更好地认识自己,处世更加从容。
点个在看,愿你能在阅尽了世间繁华,见识了社会深浅之后,遇见更成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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