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本页面底部课程海报二维码,即可了解详情)
9月6日,有媒体从内蒙古教育厅获悉,在教师管理制度方面,内蒙古分类推进教师管理改革。
#高等教育方面: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编制
实施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按“编制数+控制数”为14所高校核定岗位总量2万余名,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编制。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启动实施高校新入职教师助教制度,对新任教师在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职业教育方面: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认定办法
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改革,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认定办法,“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7.8%,超过国家规定50%的目标要求。
进一步强化校企紧密合作,仅2024年上半年职业院校聘请1727名企业技术人员到校兼职,326名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兼职。
#基础教育方面:实现教职工编制按需动态调整
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推动教师自然减员与招聘补充有效衔接。
在全区33个旗县(市、区)启动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建立编制“周转池”,实现教职工编制按需动态调整。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向扎根基层教学一线和育人成效突出的教师给予制度倾斜。
严把教师“入口关”,将教师资格考试纳入全国统考,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