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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世系支派 弘扬邹氏文化
应龙公“两耳不闻窗外事,
一心苦读圣贤书”的地方——泰宁状元岩
邹应龙,字景初,谥文靖。生于南宋孝宗乾道八年壬辰(1172)农历六月二十三日辰时。祖籍福建省泰宁县城关水南。出身世宦名门,其远祖是唐末随王潮、王审知兄弟入闽名人、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邹勇夫。邹应龙是邹勇夫的第十代元孙。父邹徽,为地方名儒,工诗文,善词章;母叶氏,有孟母之贤。
邹应龙自幼聪慧,天资过人,过目成诵,性刚毅。家贫,亲手抄录《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典籍以读。曾以《孟子》“不动心”、“好善,优于天下”为其学习进取之座右铭。时理学名儒杨时(龟山)、朱熹之学说,在闽中影响深远。应龙受其熏陶感染,而学有所成。及长,善辞令,常惊四座;工诗词,同窗共仰;擅对策,压倒群儒。
去状元岩的台阶——斗米阶
宁宗庆元元年乙卯(1195),年二十四岁,乡试得中举人。次年春,赴临安(今杭州)会试,再中黄榜,得中进士。紧接着在宁宗皇帝亲自出题、评卷的殿试中,以“凉阴不亲策”,钦点状元及第,成为南宋第二十三名状元。
邹应龙自中状元之后,便跻身仕途,由崇文院图书管理员起步,浮沉宦海四十余年,历官二十四任。担任过给皇帝讲解儒学经义的侍讲,修撰皇室家谱的玉牒所检讨,也曾外放江西、广西、湖南等路主持地方行政。并先后出任户部、工部、刑部、礼部等四个部的尚书,最后提升为掌管国家最高军国机务的枢密院签书,兼参知政事(副宰相),主持朝廷要正。
他初任秘书郎,出任南安军(江西大余县)地方行政长官。宁宗庆元五年己未(1199),调回秘书省任负责订正典籍错讹的“正字”。不久改任校书郎、著作郎兼实录院检讨官。期间,因父病逝,回乡守制。宁宗嘉泰三年癸亥(1203)守制期满,仍任秘书省校书郎,改著作佐郎兼资善堂小学教授,升著作郎。
宁宗开禧元年乙丑(1205),晋升中书省起居舍人,笔录皇上言行、朝廷命令、群臣进对、官员任命、赏罚劝惩、临幸引见及祭祀宴享等要事。
邹应龙为人方正刚直,不避权贵。开禧元年(1205),韩侘胄弄权,筹划北伐,妄图侥幸取胜,以固权位。邹应龙审时度势,认为金国正值完颜璟亲政,内政修明,国势强盛,反对贸然兴兵,轻启边衅。结果被贬出朝。后来事态发展果然如应龙所料,北伐损兵折将,不得不增岁币、输犒银,遣使求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南宋偏安江南,群宦宴乐奢侈,不思进取。邹应龙为官,却能关心民瘼,“夙夜以国事为忧”。他被贬后,以龙图阁直学士,出任赣州知府。见当地人民常因家贫齐婴,便修建慈幼院,收养弃婴。
赣州府正堂(知府)府台
宁宗开禧三年丁卯(1207),授职江南西路提点刑狱(职司刑狱、司法、审问囚徒,复查有关文牍,并负责监察地方官吏)公事。十月韩侘胄因北伐被诛,邹应龙奉诏回京,任起草朝廷诏令的“中书舍人”兼管理皇后、太子家事的东宫“太子庶子”。
宁宗嘉定元年戊辰(1208)三月,宋金义和。六月,邹应龙奉令以代理户部尚书之职,出使金国中都大兴府(北京),祝贺金章宗完颜璟生辰,并敦促金帝按和议条款,归还被占的大散关、濠州等地。回国后,八月被提升为首席东宫官“太子詹事兼中书舍人”。
次年,又代理吏部侍郎,并晋升为“门下省给事中”(有权封还皇帝失宜的诏令,驳正大臣有违误的奏章)兼詹事左庶子。
南宋朝政大权,自韩侘胄死后,便落到史弥远的手中。史弥远上台,恢复秦桧的王爵和谥号,排斥主张抗金的官员,权势日盛,不听忠告,刚愎自用。邹应龙以天下为己任,毅然行使给事中的“封驳”特权,将已经御笔批示过的诏令退还朝廷,迫使朝廷收回成命,触怒了史弥远。十二月被借故贬逐出朝,以宝文阁侍制衔离京出任泉州知府。他利用泉州濒临大海的地理优势,发展海上贸易,并用增收的商税翻修城墙;建六经阁和明伦议道堂,发展教育事业,以育人才。还在笋江下游之德济门外,建造一座长500余米的“顺济石桥”,以通行旅。
宁宗嘉定五年壬申(1212),邹应龙祖母江氏夫人病逝,回乡奔丧。十月,朝廷调任他为龙图阁侍制、建宁(福建建瓯市)知府,应龙以丧服未除,辞官不受,奉祠闲居。
应龙公在泉州知府任上建造的学院和石桥
宁宗嘉定八年乙亥(1215),服丧期满,再晋宝谟阁直学士,调任池州(安徽)知府。他到任时,正逢灾歉,田畴荒废,赤地千里,民众以树皮草根充饥。邹应龙见状,心急如焚,不顾上司反对,毅然拦截军饷以赈济饥民,并因此而触怒了分管该路财赋军马钱粮的上司。次年,提升为焕章阁直学士、广南西路(包括今广西、贵州、海南三省全部及云南东部、广东西部一带)经略安抚使兼静安(桂林)知府。邹应龙就任不久,海南、广西南宁、邕宁一带发生了苗、黎、壮等少数民族暴动。他崇尚“仁爱”,主张缓和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一面平息暴动,一面整饬吏治,废止苛捐摊派,安抚贫困山民。对俘虏的“乱民”,除惩办少数几个部落酋长外,其余胁从百姓,则统统予以释放。
宗嘉定十三年庚辰(1220),邹应龙调任敷文阁学士、荆湖南路(今湖南省)安抚使兼潭州知府。不久,因母亲叶氏夫人谢世,再回泰宁守制。
邹应龙状元陵墓
宁宗嘉定十七年甲申(1224),宁宗卒,理宗即位,下诏邹应龙入京。应龙不愿与擅权误国的史弥远同流合污,上表辞谢。
次年正月初一,朝廷再次颁诏,授邹应龙为工部尚书,应龙犹豫再三,直至九月方才成行。入见理宗,论及与金、蒙开战及议和的得失利害关系,受到皇帝的赞许。不久即改任刑部尚书兼知贡举,以敷文阁提举安庆府真原万寿宫,以徽猷阁学士,任太平州(安徽当涂)知府。
,权相史弥远欲罢免理学大儒真德秀、魏了翁二人,邹应龙面折先廷争、抗疏死谏,要挽留真、魏二人,被史弥远驱逐出朝。邹应龙离京后,以敷文阁学士之官衔,再次出任赣州知府,不久,又被借故解职归里赋闲。
赣州府正堂(知府)仪仗
邹应龙深感宦海沉浮,数遭当道排挤,忧国救民之大志难展,拟隐于林泉,乐游山水。理宗绍定二年己丑(1229)十二月,汀州宴梦彪农民起义,攻破建宁、宁化、清流、泰宁、将乐、邵武等地。次年春,兵临泰宁城下,邹应龙挚家眷避难于东阳山(福建连城)。投书闽帅告急,并上表朝廷,请调重兵平乱。绍定四年(1231)春,汀州宴梦彪兵败投降。邹应龙返回原籍泰宁,其中三个儿子,六郎、七郎、八郎却在兵荒马乱中被冲散,流落汀州四堡鳌峰山(今属福建连城)定居。邹应龙罢职归里期间,州兵作乱,与地方团丁乡勇相互仇杀,祸及平民。他自备酒肉,亲到军营劝慰,调和矛盾,抚平了兵乱,保持了地方的安宁。
理宗端平元年甲午(1234),权相史弥远卒,理宗得以亲政。邹应龙再度出山,任显谟阁学士、太平州(安徽省当涂一带)知州。又因言官向皇上暗进谗言,攻其专擅,被罢免职务,改任管理宫观,仅拿俸禄而已的五职事“宫观使”,安心奉祠隐居。
1992年出土的南宋状元邹应龙《墓志铭》
——故少保大资政枢密参政邹公圹志
端平二年乙未(1235),朝廷又召拜邹应龙为礼部尚书,掌管国家礼义典章、祭祀、学校以及科举等事。因郊外祭天地时,遇雷雨而修身反省,心存恐惧,上表朝廷,引咎自责,告老退休。理宗皇帝不允,却留他主持修撰皇室族谱并兼任翰林侍讲,给皇帝讲解书史经文,充当顾问。
理宗嘉熙元年丁酉(1237)二月,邹应龙晋升为端明殿大学士(皇帝出入侍从、以备顾问和应对)、签书枢密院事(枢密院是朝廷掌管全国军马政令的最高军事机构,主管称“枢密使”,由宰相兼任;签书枢密院事就是“副枢密使”),兼参知政事(即副宰相)。邹应龙在位,廉明清正,爱民如子,举贤才,抑宵小,夙夜以国事为忧。居职四月,因奸党馋臣毁谤诬陷,他准备挂冠辞朝。理宗又使侍从宦官趋府挽留,六月朝廷改任他为资政殿大学士,知庆元府(浙江龙泉县)兼沿海制置使。
理宗嘉熙二年戊戌(1238),邹应龙谢绝朝廷多次挽留,告老还乡。宋理宗念其诚,特加授他太子少保、光禄大夫,赐紫金鱼袋、封鲁国公并亲书“南谷”二字赐之。
邹应龙于理宗淳祐四年甲辰(1244)农历四月二十三日,与世长辞,享年73岁。讣告朝廷,理宗皇帝为他辍朝志哀,并拨专款为他修建状元陵园。追赠光禄大夫、少保,封开国公、谥文靖。在停棺一年零七个月后,于淳祐五年乙巳(1245)十一月庚申日,应龙子嗣奉皇帝诏令,将其归葬于福建省泰宁县城南的南谷山岗。
【本文摘自《中华邹氏族谱》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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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论辈序(论字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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