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遮放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
2021年6月5日,杨某某与冯某签订了《私人住宅楼施工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按照面积计算单价,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2023年9月,住宅楼完工后,冯某向杨某某支付了67万元后便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价格核算有误等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杨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解决原被告纠纷,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当事人家中行了现场勘察,了解到房屋已投入使用,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房屋质量、工程造价、合同期限等,法官运用其丰富的审判经验主持双方当事人现场协商并充分释法说理进行引导,一面积极劝导原告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预期利益,一面劝说被告一家努力筹款。经过悉心调解,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确定了被告最终的付款金额及期限。
7月30日下午,被告冯某的女儿按调解约定在遮放法庭将剩余工程款现场交付给原告杨某某,现场交付后双方握手言和,本案件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诉前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减轻群众诉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遮放法庭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在不断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的同时,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协议约定,践行契约精神,尽量从源头上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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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包广科
编辑:谢欣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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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杨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