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护航伴成长——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同讲一堂课”法治宣讲活动

楼市   2024-09-29 20:21   山东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平安校园,2024年9月26日,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举行“同讲一堂课”法治宣讲活动。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钮玉恒,高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组成员张春晓,高新区第一中学书记杨长征、校长张晓、副校长赵鹏、德育中心主任王晓等学校领导参与座谈。

学校领导介绍了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近年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开展情况,同时希望检察院能够与学校加强交流,深入校园宣传法律法治,推动法治教育深入开展。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提高同学们的法治意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特别邀请学校法律顾问团队成员——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组成员张春晓同志,在报告厅为同学们做法治专题报告会。本次报告会由初二级部副主任尹作书主持,初二级部师生集体学习。

报告会上,张春晓同志以“拒绝校园欺凌”向校园暴力说‘不’和“我的青春,拒绝毒品”为主题,为初二级部师生开展了一堂精彩主题讲座。张春晓同志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学生欺凌”相关法律知识,并从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的不同角度分析,以及欺凌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引导学生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号召同学们一起抵制校园欺凌,不做施暴者,拒做旁观者。同学们认真倾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初二级部副主任尹作书进行总结,他要求全体同学要对照自己的生活,提高自我认知,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学会保护自己,做一名勇敢的对欺凌说“不”的优秀中学生。






此次校园法治报告会,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引导同学们加强法律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石明鞠

 编辑|王海曼

 初审|王海曼

 复审|王    晓

 终审|赵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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