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有法 育幼同行 ——金宁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系列活动(一)

文摘   2024-11-21 09:25   江苏  


学前有法 

育幼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

2024年11月8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


      集中学习 共学共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做好学前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11月18日,金宁幼儿园石青园长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还记得选幼师的初心吗?












你认为孩子喜欢什么样的老师?










      学习的开始,石园长用两个问题引入到今天的话题:”你为什么选择做一名幼儿园教师?“”你认为孩子喜欢什么样的老师?“

老师们讲述着当初的初心,站在孩子的角度述说着孩子们喜欢什么样的老师。















     石园长对整体框架进行了引领解读,本次重点领学总则相关内容,引导全体教师深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意义。通过立法保障儿童学前教育权,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确保我国学前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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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学前教育,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以下称学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第三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条  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学前教育应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第六条  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健康快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第八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学前教育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工作,健全投入机制,明确分担责任,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幼儿园建设、运行,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对幼儿园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本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教研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履行规划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待遇保障、幼儿园登记等方面的责任,依法加强对幼儿园举办、教职工配备、收费行为、经费使用、财务管理、安全保卫、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学前教育、儿童发展、特殊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宣传、普及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创作、出版、制作和传播有利于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图书、玩具、音乐作品、音像制品等。

第十二条  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学习过程中,老师们全神贯注地聆听,仔细做好学习记录。老师们深刻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有着鲜明的时代性,也更深入地理解了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方针,进一步充实了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与内涵,同时强化了学前教育重要性和教育公平原则的意识。行政会议上,石园长还带领行政团队再次学习,加强意识。





学习所感 铭记于心      








      学习结束后,老师们积极分享对学前教育法的思考与感悟,深刻认识到这部法律的颁布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学前事业绘制了清晰的行动蓝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也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筑牢了法律根基,让每一步都有法可依。老师们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将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落实到行动中,积极贯彻学前教育法,助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习所感 铭记于心



与法同行 做守法幼教人      








      通过此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教师们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学前教育责任,秉持启蒙情怀,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为培养民族复兴时代新人奠基。

今后,金宁幼儿园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核心与精神落实到教育工作全流程和各环节。我们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人生观,为学前教育事业积极奉献。






编辑 | 教研部

审核 | 园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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