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外媒曾报道一则消息,为给房企纾困,监管部门计划起草一份有资格获得纾困资金的50家房企白名单。
随后,各种版本的房企白名单流出,真假难辨。
然而,这份官方版本的50强房企白名单至今都还是个问号,以至于人们都开始怀疑,房企白名单从一开始就是个子虚乌有的谎言。
不过,就在房企白名单不见踪影的时候,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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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广西南宁宣布已经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并向当地金融机构推送了第一批107个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白名单中的项目已获得3.3亿元银行开发贷款,标志着首个城市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正式落地。
同样是在1月30日,重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题部署会要求,通过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已梳理出第一批房地产项目“白名单”314个,融资需求约830亿元、涉及22家融资机构。
事实上,正在摸底在建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筛选符合白名单条件项目的城市远不止南宁和重庆。
早在半个月前,住建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就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提出要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而该文件或许可以看做是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的开端,此后各地就开始梳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
而在1月26日,住建部又专门为此召开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而出席这场部署会的除了中央财办、中央金融办相关司局负责同志,还包括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有关负责同志和35个重点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或许,这35个重点城市就是落实此次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的范围。
不出意外,这些城市将很快就陆续公布当地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
据悉,很多房企都在各地积极申报,以期有更多项目可以入选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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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是怎么运作的呢?根据已有的信息来看,大概有三步:
第一步,筛选项目。
由地级政府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筛选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
第二步,对接资金。
通过搭建的政银企沟通平台,地级政府向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协调解决好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步,跟踪落实。
针对如何管好资金,住建部提出,信贷资金要确保封闭运行、合规使用,坚决防止挪用。省级层面要跟踪监测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国家层面将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信息平台,实行周调度、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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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界最为关注的房地产项目筛选条件上,以下五点必须全面满足:
房地产开发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包含短期停工但资金到位后能马上复工,并能建成交付的项目;
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或者抵押担保;
房地产开发项目已明确拟申请贷款的主办银行,并接受贷款资金封闭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被抽挪的资金已及时收回;
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制定了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和完工计划。
透过白名单房地产项目的筛选条件,不难推测能够入围白名单的房地产项目应该就是那些出险房企的优质项目。
换句话说,这些能够入围白名单的房地产项目自身条件不错,此前被集团债务拖累才导致了停工烂尾,现在有资金进来拉一把就能够快速盘活。
如今,有了这份白名单制度,这些项目的购房者或许终于可以有盼头了。
但是对于那些自身就有瑕疵,尤其是项目预售资金已经被集团抽挪的房地产项目,目前看来,依然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大概率会继续停工烂尾下去。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房地产项目进入白名单并不意味着就能够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地方政府将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推送给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从中筛选出可以发放贷款的项目。
最终的决定权在金融机构,而非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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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企白名单的传闻到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的落地,其实已经可以清晰的揣度出中央的救市方向:
救助对象以房地产项目为单位,而非以房企为单位,主要目的是保交楼、保民生,而非给出险房企托底;
施救的主体责任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住建部、金融机构则是协调配合。过往的土地款主要被地方政府拿走了,出了问题当然也该由他们来解决;
金融监管部门强监管银行参与救助行动,但又避免将房地产风险转嫁给银行,很显然这也是这次救助行动的底线,绝不将重大风险转嫁和扩散给金融机构。
一个极为容易忽视的细节是,在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的同时,其实还有个房地产项目“黑名单”制度,即地方政府有责任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向金融机构提示审慎开展授信。
换句话说,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要做的就是改变当前金融机构对出险房企项目一刀切的拒绝放贷行为,而是以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等官方公信力为部分优质的资金短缺项目背书,解除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从而完成“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