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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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桃法院快审团队依法审理一起没有纸质借条,仅有微信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胡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刘某因日常生活需要,通过微信向胡某借款共计6000元。2024年2月,胡某与刘某在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在电子签章处签名。
借款到期后,刘某仅还款500元,胡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借款本金5500元。
法院审理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合同逐渐普及。电子借条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产物,在形式上区别于传统“白纸黑字”的书面借条。在使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小程序签订电子借条时,应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了解对方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借条是否有区块链存证等信息,以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