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配电间是否应该设气体灭火系统

文摘   2024-11-02 21:53   上海  

摘要:

配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等,是否需要设置气体灭火,近几年已经成了每个项目的焦点,成为了审图必审,兵家必争之地。

本号此前也多篇文章关于此问题进行了探讨:

再议配电间/室是否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变配电室、配电间是否设置气体灭火?官方回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8.3.9条(已废止强条属性):
条文: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8.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
条文解释
特殊重要设备,主要指设置在重要部位和场所中,发生火灾后将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关键设备。高层民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也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
关于哪些场所做,以上2条链接已经讨论的很清楚了,广东省住建厅专家也给了明确的回复。
多层、单层建筑变配电房不强制

但是部分地方的审图专家,依然认为,只要是变电所,或单体的总配电间,就必须要做气体灭火。也有行业的大咖认为,无人值守的变电所,也必须设置气体灭火。

常用的气体灭火,基本分为三种形式,从简单到复杂分别为悬挂式、柜式、管网式。并且气体灭火对于房间面积、密闭性(门窗、通风等)等均有要求。
大量气体灭火设备上去,尤其产权归属供电局的设备房间,多且分散,给日常维护带来巨大的麻烦,维护麻烦了,自然维护不到位维护不到位,就是年久失修,该用的不能用,不吹不黑,客观事实。设计和建设阶段一味要求做上,自然不是错的,但如果长期不维护,用不了,结果还是一样。
所以,一般的工业民用建筑变配电所、总配电间,是否设气体灭火系统,建议各地审图专家还是听听使用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这些房间的起火概率和实际运维角度出发,比如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场所,以前本来不做的,延续做法就好了。
最近几场重大火灾,恰恰发生的都不是配电间内,而是防火封堵、电缆规格型号等材料供应和施工细节上 。
我们上了那么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不是闹着玩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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