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笛|“开山水堂”“拈香结盟”和“烧会” ——哥老会早期历史的史实钩沉

文摘   其他   2024-07-31 12:41   北京  

作者简介

王笛,男,澳门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文载于《清史研究》2024年4期,注释从略。


关于哥老会的系统描述,在辛亥革命之后才多了起来,而且多是在“革命叙事”的框架之下,其政治目的非常明显。20世纪40年代卫大法师在写作袍哥历史的时候,引用过若干过去很少提到的资料。通过他所提供的线索,我对一些资料进行了追踪,掌握了道光、咸丰时期的一些记录,再加上档案馆中所保存的同治时期开始出现关于哥老会的档案,我们基本上可以梳理出四川哥老会(袍哥)出现的大概轨迹。

蔡少卿曾指出,“关于哥老会组织名目出现的具体年代,目前还不能确知”。他梳理了若干资料,认为哥老会名目出现的时间似乎要更早些。首先是咸丰初年曾国藩创办湘军所拟订的湘军营规中,便已经明确禁止“结拜哥老会”,这说明哥老会势力“在咸丰初年已相当兴盛”。由此可以推断,“哥老会”的名目在咸丰之前就已出现。其次,据左宗棠的奏折,咸丰十年(1860)他在招募楚军时,也将严禁军营结拜哥老会列入《行军五禁》。另外,庄吉发《清代哥老会源流考》引用了不能道人著《救世新论》,道光二十九年(1849)四川会党内有“江湖烧会”,实际上就是“烧会结盟”的哥老会。蔡少卿认为,“如果以上这些说法是确有所据的话,那末即可确认哥老会的组织名称最迟应出现在道光年间”。

本文便是在卫大法师、蔡少卿等的早期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发掘资料,包括民间文献和档案记录,可以证明道光元年便有了“哥老会”的名目,从《救世针砭》(1821)、《救世新编》(1846)到《辟邪纪实》(1861),都是民间文献的记录。到了同治初年,“哥老会”的名称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官方文献中。从这些早期文献和同治时期的档案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哥老会无论在内部结构上,还是在信仰、仪式乃至语言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规章和行为准则。

在哥老会早期的文献中,有一些词汇是反复出现的,围绕这些词汇所发生的事件,其实也展示了这个组织的发展轨迹,这些词汇包括“结盟”“开山水堂”“号片”“烧会”“换袍”“会匪”等。当然,还有一些词汇,如“帽顶”“啯匪”,也可能把哥老会发展的历史弄得更为复杂,扑朔迷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朝官员关于哥老会的记录中,有时把它与“啯匪”联系在一起,但是我分析了所有档案关于“啯噜案”的细节,发现没有一个案子能够证明这一点。关于那些案情和细节,我另有研究进行具体的讨论。从同治初年开始,在官方档案中,关于哥老会的记载越来越多,而且有些案例已经相对详细,开始超出过去的那种只言片语的描述,它们为我们理解早期的哥老会,提供了非常珍贵的资料。从这些档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清政府对哥老会进行了非常严厉的镇压,但是也无法遏制这个组织不断的扩张。这些早期文献同时也表明,哥老会并不是来自于啯噜。
一、道光初年有关哥老会的证据
卫大法师见过一本书叫《救世针砭》,此书序尾有“时大清道光元年辛巳三阳望日燮元子叙于孔氏积善书屋”。燮元子何人不可考,以书中内容判断,其书作于湖北西北部,距襄阳不远。应该特别提到的是,在洪门的历史中,襄阳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那是陈近南的白鹤洞、万云龙的万云寺、郑君达的墓地所在,以及天佑洪起义的地方。所以,燮元子写《救世针砭》,记录袍哥的历史,可能并不是偶然的。“至道光元年时,湖北西北部袍哥已相当普遍而势力亦相当的大。”卫大法师详细抄录了其中的重要信息:

辟江湖,今之烧会是也。江者远也,湖者深也,则当以高深远大自期。又谓之光棍,光者明也,棍者志也,则心志必要光明。又谓之刨皮闹,皮属乎土,安土敦仁也;闲者凭空闹出世界,如汉高祖、宋太祖、明太祖之类是也。江湖之名,有西北堂,即老人堂也;东字旗少侄也。二星堂、三元堂、四喜堂、五福堂,次第合算,即是五辈人了。各有所取,言他效法桃园、羊角哀、左伯桃、钟子期、周(俞)伯牙,及水浒梁山,谓之三把半香。刻下又有立东南堂以压西北堂者,兴大成会以压东南者,名色虽异,其实一也。先议就山名堂名,以某乡某水为记,第一排盟证大爷、护印大爷、佐堂大爷、新一大爷、闲大爷、圣贤二爷、桓侯三爷、子龙四爷、管事五爷、金阙六爷、咬金七爷、老八、老九、么满十爷,此排数之次第也。每排多寡不拘,照人数定议。起初管事请众哥弟入山,才请老二爷开光点像,诸圣已毕,又才安坐。请大爷传巡风令、红旗令、黑旗令、根抵令、裁牲令,一枝令有一枝令的轇轕排场。先把名字写在红纸单上,裁牲后,用鸡在单上拖过一道,将鸡血兑酒,上安武圣牌位,才来下跪,盟誓,咒曰:“若有上不敬兄,下不认弟,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照香一样。”一刀把香砍断,金杯挂红,同饮血酒,谓之拈香,拜榜,通行天下,无不相亲。余观今之哥弟们,讲底是好勇斗狠,嫖赌洋烟,奸贪唆讼,打条想方,提刀弄斧,不让车马,颇性命不要,才算豪杰。说嫖,是刨哥的正传;说不吃洋烟,不算光棍,用奸诈害人,若不凑成,说你还未通皮。

卫大法师认为,这是红帮中一件重要史料。从细节的描述可以看到,这个组织对外称“江湖”“烧会”“刨哥”“刨皮”(其他文献作“泼”)“光棍”“皮”等等。他们尊崇的古代英雄即“三把半香”,与袍哥所拜的羊左、子期伯牙(不是通常说的管鲍)、桃园结义、水浒梁山,也是基本一致的。对内有“大爷”“二爷”“三爷”“四爷”“五爷”“六爷”“七爷”“老八”“老九”“么(幺)满十爷”。大爷中又分为“盟证大爷”“护印大爷”“佐堂大爷”“新一大爷”“闲大爷”等等。开山则是“山名堂名,以某乡某水”“请老二爷开光点像,诸圣”“大爷传巡风令、红旗令、黑旗令、根抵令、裁牲令”“同饮血酒”等。又经过了西北堂、二星堂、三元堂、四喜堂、五福堂五辈,与袍哥的仁、义、礼、智、信五堂相合。还有就是结盟仪式的细节,如何喝鸡血酒、拈香等等。

卫大法师发现,这些特征与清末四川“袍哥的组织完全相同”。只是“四爷”与四川袍哥缺“四”不同,又有“七爷”与两广天地会缺“七”亦相异,所以卫大法师说其“当系最初的红帮”,即在老四、老七叛变之前。不过卫大法师注意到,这个组织没有了“反清复明”之义。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救世针砭》中的资料,是在1848年郭永泰宣称发现《海底》之前,但是其中许多词语和内容,与《海底》也有类似之处,这或许透露出《海底》可能是根据当时已经在民间传播的文献修改和延展的。

卫大法师还提到另外一条重要史料:道光二十九年,即郭永泰宣称发现《海底》之后一年,四川绵阳一位称为“不能道人”者著《救世新论》,其中提到了四川的袍哥。不过卫大法师没有完整引用这个资料,我有幸追踪到这个文献。书名其实应该是《救世新编》,不过在光绪年间重印时改书名为《纸糊灯笼》。重印者自称为“三邑爽乐山人”,并写了一个序,解释为什么用如此“俗名俗题”,是取“一点便破之义”,不过是“用其名博大雅一笑耳”。这个自序开宗明义:“余尝谓警世之言不必名人著述而后工也。”即警世之言并非名人才能够说出来。一般那些懂得人情世故的人,那些“明邪正”的人,虽然学问并不深厚,但是语言生动,即“虽未尝学问,而言必动人”,仍然是值得阅读的。否则,哪怕是那些“繁称博引”的写作,其实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三邑爽乐山人说,光绪三十一年(1905),夏暑多雨,所以闲暇时间比较多。他无意中从故纸堆中发现了一本书,卷首写着《救世新编》,写于道光己酉年(道光二十九年),即1849年,是梓潼人(“潼郡”)不能道人所著。数十年已经过去了,居然幸存了下来,没有在“兵燹之后”与“草木同灰”。他感觉这本书很有意思,于是与当地几个朋友(“同郡乐善诸君”)把这本书刊刻了出来。书中没有记录什么大事情,几乎都是“琐事”,夹杂着方言和俚语,“盖为下等人说法也”。其中涉及三教九流,即所谓“士、农、工、商、星、相、医、卜、风、火、爵、耀”等“江湖诸门”。“皆庸愚必受之病”,也就是因为愚昧而被人诟病。

在这本小册子中,有三个部分和哥老会有关,即《江湖》《拈香》和《结盟》,文章并不长,三部分加在一起大约1500字。在《江湖》部分,提到了所谓“四川会匪”,那就是哥老会的四川分支。成员“效法桃园,敬奉关圣帝君,持咒砍香,拜榜盟誓”。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这个仪式的描述,就是拜三把半香中的桃园结义;第二,上文所引道光元年《救世针砭》所提到的“一刀把香砍断”“拜榜”,正是这里所说的“持咒砍香,拜榜盟誓”;第三,袍哥开会就称为“关帝会”,和上面“敬奉关圣帝君”完全吻合。

不能道人评论道,这些人只学了皮毛,根本没有桃园的那些忠义,而是做“伤天害理”“越规犯法”的事情。他们忘掉了关圣人“过五关斩六将,何等的忠义;古城相会,桓侯跪门迎接,何等的恭敬;麦城归天,阆中王大报仇,那般的激烈;昭烈帝哭五更,如此的悲哀。可谓同心同德,在生挣下汉氏江山,死后受万民香烟”。文献重述了刘、关、张的弟兄情谊,这些故事应该都是基于《三国演义》,而民间也是用小说的忠义行为,来衡量这个集体的弟兄们。

显然,现实中的弟兄们并不是小说中那么美好,不能道人便指责,“今之江湖,一味奸盗邪淫,想方搕诈,全不体贴古圣先贤之意,失却孝悌忠信”,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抛弃了忠义的传统。告诫年轻人千万不要进入到这个组织中,“凡有子弟切不可误人江湖”,因为这样将“害了一生”。又讲到那些老江湖如何“勾引良民子弟”加入时,提及组织内部分为东字旗、西字旗、三元堂、四喜堂、五福堂。这种五堂的说法,与上面所引《救世针砭》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不止一份资料证明,道光年间,哥老会已经形成了。

不能道人又说,在这个组织内部,“平牌,陡牌,见不得十牌;大爷,二爷,见不得太爷”。这句话的意思是,平牌和陡牌都是上升的牌,见不得十牌,因为十牌就是最低的等级了。而大爷、二爷都是会中的上层,但是并没有太爷这一层。初入江湖,在“幺满”“十牌”之类,身处这个等级,就要多讲“功苦劳疾,随侍跑路”。直到“陡棚”的时候,“方能提升”;到“平棚”的时候,“方可换袍”,换袍就是显示地位的不同了。

当然,上面说的是往上走,但是如果有违反会规,则要被惩罚,“若一点不对,矮在地下”,也就是一撸到底,还要受皮肉之苦,包括“坐刀”“光棍”“打一顿素刀背”。这些词语在后来的袍哥文件中,都可以看到其影子。例如“坐刀”,这个惩罚演变成后来的“三刀六眼”,又叫“扑前刀”,也就是地下埋刀,刀尖向上,身体扑下去,刀尖穿透胸膛,前后六个洞。而“光棍”在这里是用棍子抽打,但是后来“光棍”在袍哥内部成为身份认同的一个词,他们自己解释为:“光”是光明磊落,直而不曲谓之“棍”,把消极的惩罚演变成了积极的赞美。而“打一顿素刀背”,就是指用刀背抽打,虽不至于死,但是经这一番折磨,也是凶多吉少。

《拈香》部分讲的是他们举行结盟仪式,“吃血酒”“砍香符咒”“江湖烧会”等等。这个仪式,就称之为“开山”,设立“山水堂”,也就是开会议事的地方。还有口诀,应该就是《海底》中的那些令集和隐语,如“啥子山?铺盖山;啥子水?口水;啥子堂?土地堂”等等,用的是纯粹的四川方言。“开山之时,有坐堂大爷考光棍,又名曰开科。”特别需要注意的,这里所谓“考光棍”,就是考验袍哥成员,说明这个时候“光棍”已经成为袍哥的代名词。具体是这样实施的:

科分三等:一曰劳绩,刀杖好,与大爷出过热,乘过案,故陡牌可望提升,平牌可望换袍也。二曰科甲,平素不得罪人,回回做会都有他,故幺满、十牌可以漫漫(慢慢)升到三五牌,由于资格深也。三曰捐纳,有钱弟子初入香堂者,或出钱数十钏以帮码头,故一步可以登天,有新一大爷之说也。

据此看来,袍哥内部升迁有三个途径,可以论贡献,也可以论资历,还可以论出钱。文中所称的“平牌”和“陡牌”,应该就是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平棚”和“陡棚”,前者是指在组织内部的正常排序,而后者则是指由于特殊原因而陡然上升,包括“出过热(为组织或者首领出过力)”,“乘过案(为组织或首领承担责任,如被抓去顶案坐监等)”。对有财力者,甚至可以一步登天,直接到达“大爷”的位置。

如果说上述内部结构是客观的描述,那么接下来不能道人便对这个组织及成员大加鞭笞了,说他们“想方子欺压乡愚,种种恶习,难以枚举”;又谴责他们道德沦丧,“日则招场赌博,夜则宿娼烧烟”,但无钱供他们挥霍的时候,“小则偷窃,大则抢夺”;大爷则“坐地分肥”,小喽罗则“气累爹娘,倾家丧(伤)身,自受殃”。所以不能道人要年轻人以此为戒。

《结盟》还部分透露了更多的组织内部信息和具体实践。例如“掉帖子”,又称“换帖”,或者“连谱”。由此便引出交友之道,似乎都是一些民间处世哲理,其言下之意,就是这些江湖朋友都是不可交的:“宦场讲世谊,庶民讲交情”,朋友常言“结交结君子,栽树栽松柏”。还说“为人不可滥交,孬者多好者少”,又道“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又告诫,“士农工商各守本业,富贵穷通自有天定”。因此“与其结盟,不如亲爱父族母党,一来固其大体,二则不犯嫌疑。结交外人,初则友爱,久则生厌,贤愚不等,清浊难分,自己浪费困穷,反言他人死塞无情,暗使机谋。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何不近君子远小人哉?’”这段话用爱家族、爱家庭、交益友、近君子、远小人等等这些传统的人际关系,来反衬这些弟兄结拜是危险行为。但有意思的是,另一方面,不能道人却不厌其烦地把袍哥的精神起源和英雄崇拜也罗列出来:

古之结交,始自杨角哀、左伯桃,二人在楚国求名,兄死梁山,弟至楚,荣返时梁山刎颈,是谓“刎颈之交”;俞伯牙、钟子期相会于舟中,碎琴于坟古(石)之上,真生死相亲、金兰同气之人;后有桃园乌牛白马祭天,誓同生死,乃是忠义参天之人;又宋公明梁山为寇,一百零八个英雄,前以未忠于国,不全江湖之义,算半把香。今人为结民拈香,仿照桃园,体贴前人,三把半香耳。今之江湖多有玷圣人之意,果能效法古圣先贤,同心同德,顾患难,替生死,如管鲍分金,即人人皆可入江湖矣。

上面这段话中,透露了“三把半香”的说法至少在道光时期便已经流传开来。文中的“杨角哀”就是“羊角哀”,加上伯牙子期、桃园三结义、梁山的故事,作为精神楷模,和拜“三把半香”是基本相同的。不能道人不反对这样的崇拜,并认为如果这些古代圣贤的精神能够真正成为江湖的楷模,那么大家加入江湖,那是没有问题的。其言下之意,现在的江湖,虽然声称要拜“三把半香”,实际上却已经忘却和抛弃了这样的信念。

卫大法师认为这个资料是四川袍哥的重要文献,对比其中“开山”“山水堂名”“开科”“提升”“一步登天”“入香堂”“新一大爷”“坐堂大爷”“三把半香”,以至“升到三五牌”(可知其缺“四”)等细节,再次强调其“与清末的四川袍哥组织完全相同”。其中最可注意者,曰“会匪”,曰“大干例禁”,可知四川的袍哥在道光二十九年仍在“反清复明”旗号下进行活动。不过,“会匪”是当时清官方对所有结盟组织的统一称呼,与是否“反清复明”没有直接关系;“大干例禁”也无非是说他们从事许多清法律禁止的活动,也不能表明其宗旨是“反清复明”。而在我看来,上引提到的“烧会”概念,则是更应该注意的。因为在下面我们将看到同治年间的档案中,这些“烧会”结盟的活动和组织已经是很常见了。

毫无疑问,不能道人写下关于“四川会”的信息,提供了早期哥老会非常珍贵的资料,应该是最早关于哥老会内部结构的描述。不能道人把结盟兄弟的内部情况记录在书中,说明在道光时期,其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广泛散布的组织。不过有几个问题也值得在这里进行讨论:第一,我并没有找到道光二十九年的原始版本,因此也无法彻底排除这个文献是光绪三十一年创造的可能。不过,我认为这个册子毕竟不是像儒家经典那样探讨“大问题”的重要文献,值得人们花时间去托伪,也看不出那位三邑爽乐山人有什么动机去伪造一本关于地方三教九流的书,更不要说本书是贬低江湖的,犯不着去借用前人的口吻。第二,关于袍哥的这些消极内容也反映了当时地方精英的文化霸权,对下层、边缘人群和大众文化的敌视。这些描述哪怕具有某种真实性,但显然也带着偏见和污名化。第三,我们应该注意到,道光二十九年是郭永泰“发现”《海底》的前一年。这个时段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历史的必然?将这个资料与道光元年《救世针砭》相比较,其内部等级结构、三把半香崇拜、山水堂的表述、光棍的说法,两者内容有许多吻合的地方,显然是对同一个组织的不同表述而已。
二、“天下第一伤心人”的《哥老会说》
咸丰十一年辛酉(1861)五月底,一本自称“天下第一伤心人”所编的《辟邪纪实》刊行(不过我所见者是同治辛未,即1871年季夏重刻本),其中收录有《哥老会说》一文。根据这个资料,哪怕上文引不能道人的《救世新编》是光绪三十一年托伪的,我们也完全可以确定在1861年或之前,以“哥老会”为名的这个组织已经存在了。显然这个“伤心人”完全是以负面的口气来描述哥老会的,实际上他所写的内容,都是在控诉哥老会,可能是为官方镇压这个组织提供依据,似乎与上文所引《救世新编》关于哥老会的消极内容可以相互印证。

开宗明义,“天下第一伤心人”先对这个组织给了一个定义:“哥老会,亦曰哥弟会,盗党名目也。”这个定义确认了哥弟会是哥老会的前身。在后面的行文中,也反复用“会党”一词。对其分布也有一个大概的描述:“多于四川,而贵州次之,云南、广西又次之。湖南之衡州、宝庆,湖北之荆州、汉阳等处,亦往往而有其党。”说明这个时候其组织分布已经相当广泛,包括西南和长江中游各省。

然后就是对哥老会活动的描述:“每于山隘及江湖港边泊船所在谋劫,客商多遭惨害,故行旅相戒伴,孤则不敢出。自红巾贼倡乱,其党多附去者,于是行旅稍称安谧,乃近日此害有更不可言者。”也就是说,他们经常在交通要道,如关隘以及码头等地进行抢劫。这里说的“红巾贼”,显然是指白莲教,其在这个地区发展的时候,他们许多人加入其中,不必再进行打劫,所以行旅稍微安全一些。然而,到了咸丰末年,他们又杀了回来,地方又不安宁了。

“天下第一伤心人”对哥老会的内部更有一些具体的描述:

缘四川、贵州兵多入其会,调至各省防剿,与各新募勇丁暗相联络,致勇丁入会者亦十之三四。在营为官军,出营即为盗贼。或告假,或遣发而出,即十百成群,于各处伺探过客。以至山隘早晚经行,及江湖泊船,稍不备者即遭害。且其党亦着营中号衣,亦有军器,无从辨别真伪,遭害者不可数计,鸣官亦不能究。予遭此害者二:一为所劫,几于命之不保;一为所窃,路费俱空(窃者之名为潘得胜、张洪盛,某帅护军营勇丁)。其相值日亦多,皆以附从人众,防预不失,否亦不免遭害也。

这一段描述透露了哥老会的许多信息,特别是明确地说他们许多都来自于勇丁,比例甚至达到30%-40%。这些人在营中就是官军,一离开军队就变成了盗贼。结成的团伙规模也相当大,少则十几、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他们有的甚至还穿着官军的军服并持有兵器,所以一般人很难辨别他们到底是官军,还是劫贼,甚至地方官也很难控制他们。“天下第一伤心人”自己也被抢劫了两次,居然还知道案犯的名字和身份,因此警告必须早加预防。这里他完全没有提到啯噜,因为哥老会的主流是勇丁,也就是抓捕啯噜的那些人,而非啯噜。他们先是为朝廷服务,而后成为朝廷的敌人,也可以说是像宋江、林冲等梁山好汉。

更有意思的是,“天下第一伤心人”还透露了哥老会的内部结构、仪式、话语等等许多细节。首先是其结会的时候,要“共饮雄鸡血酒立誓”。誓词大概是这样的:“自结拜之后再念及生身父母、同胞兄弟,必天诛地灭。”在内部的称呼中,会首为“老冒”,最低者为“老幺”。从上到下有“冒壳子大爷”“圣贤二爷”“当家三爷”“红旗五爷”之称。总共有八牌,分“上四牌”和“下四牌”。凡是见会党中的人,年纪比自己长者,称为“兄弟”,自称则是“弟兄”;年纪比自己轻者,称为“弟兄”,自称“兄弟”。

还有肢体语言的描述:“递茶递烟,皆以右手中指、食指、无名指伸出,大小指按下;使礼则手拱耳旁,亦伸三指。”三指伸出、两指按下,显然就是哥老会所崇拜的“三把半香”的手势。估计“天下第一伤心人”并不了解这个手势的含义,而只看到了皮毛。哥老会行礼有两种,一是拱手,要把手提到耳边那么高;一是伸出三个指头,就是显示三把半香。每次吃完饭后,还有一番操作,即“左手执碗,右手伸三指,执箸向碗中一挑,复向碗底横绕,然后放下,皆为‘出指不离三’”。

接着就是一些特殊的语言。如一起吃饭,称为“打平伙”;剪头为“揪草”;因别人的帮助致谢,说“负累你哥子”;称人有才能,为“桅杆上挂剪刀,哥子高才”;会党里面有事,未与“老冒”商量,“老冒”怒而挥拳击之,为“不与我打过交代,要飞帖子打你的上符”;骂人父母,称为“造黎山”;邀同党去劫商客,为“看生意”;见客过路,将劫之为“做买卖”,又称“叫幺”;如果发现是熟人身揣银钱,不便行劫,便通知其所去地方同党“过而劫焉”,称为“放票”,又称“飞帖子”;强奸妇女,为“竖毛”;劫客致富,为“起发”(今天四川话中“打起发”应该由此而来);等等,不一而足。另外还有暗号,例如在人群中间,准备集结其伙众,则手执辫尾向内拂动;如果要解散,则向外拂动。但是“天下第一伤心人”也承认,这些暗号非常烦琐,“未能悉数”。

如果会党成员间有矛盾或者纠纷,便会告知“老冒”(也就是大爷),然后邀双方“入茶馆批断”,又称为“讲皮判”。“老冒”上座,“群党旁坐,听判者下跪”。宣判之后,“茶钱无论数十人、数百人,皆判输者独偿”。如果有不服判决,便可能被驱逐到荒郊,“凭众吩示”,即任众人处置。重者可能被杀,称为“毛抛水中”,或者“丢灰”;轻者以刀刺身体,出三对穿孔,即“三刀六眼”。杀人又有“青草坪割片”之名;还有用“巨炮子打之”,称为“吃汤丸子”;此外割鼻、割耳、割足筋等,统统称为“草场打坐”。“天下第一伤心人”说曾见过会党中割足筋,受刑者疼痛难忍,呼叫“哥老何不加我一刀”,“老冒”随即“令断其头”。另外一个例子,某营官是哥老会成员,驻军江西某府,为“老冒”“讲皮判”,被淹死水中。从上面的描述观之,早在19世纪,后来袍哥在地方社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吃讲茶”或者“茶馆讲理”的活动,便已经形成了,不过当时的称呼不同而已。我之前已指出这种活动的意义非同小可,实际上在地方分化了官府的司法权。

“天下第一伤心人”对哥老会是深恶痛绝,最后说:

总之,此党在天理所不容,人心所共嫉。各团总首及保甲人等,不妨遍为传知。凡遇此类异言异行者,即设法涂灭,且必各查各族以尽治之,或将昭著恶迹呈官究办。即各营官亦宜严禁勇丁结会,出营不得携带号衣军器,并派人严密查拿,无或稍纵,否则流毒无穷。遍为盗党所出没,将见红巾贼之祸未平,而哥老会之祸继起。顾后瞻前,噬脐何及,斯人尚有安居之日哉?

这段话也透露了许多信息:第一,在这个时候,哥老会已经广泛传播,因此“天下第一伤心人”要各个地方的民团保甲严加控制;第二,这个组织已经深入到军队之中,所以才要求军队的军官严禁士兵结会,而且外出不得穿军服和携带兵器;第三,预测到哥老会将会极大地蔓延,白莲教(即所谓“红巾贼”)尚未平息,哥老会的壮大将使地方不得安定。从以后的历史来看,“天下第一伤心人”的预测真是应验了。

最后,《辟邪纪实》的编者加了一个按语,说红黑会、天地会、上帝会、南北会、大王会、仁义会、串子会、半边钱、千刀会等,“一切名目,皆哥老会之流”。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提到各种会皆属于哥老会,但是完全没有提到“啯噜”。按语又说,会党有“川南贵”和“江广福”两种。所谓“‘川南贵’者,哥老会也”,该会多在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省活动;而“江广福者,千刀会也”,因为该会多在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江南(江苏、安徽两省合称)、福建等省活动。“其流既多,其害即甚;及今不理,将来之祸,岂待智者而知哉!”因此必须“防患于未然也”。
三、同治初年清官员对哥老会的描述
同治元年(1862),署四川布政使刘蓉在致郭嵩焘的信中说道:“蜀省生齿至繁,无业游民殆近百万,其稍驯者,则趋井厂、充桡夫以营衣食;桀骜犷悍之流,则当私枭,为啯匪,如所谓闲亡、帽顶、哥老会、千字行之属,不下一二十万人。”刘蓉在另外一个场合又说:

会匪其源盖发于蜀,根株最深,蔓延最广,盖青莲教之余孽,所谓红钱会者,其头目曰帽顶,总目曰大帽顶,其最大者曰坐堂老帽。设有管事人员,各立名目,不可胜纪。入其会者,给予牌符,转相煽诱,其能招聚百人者为百人头领,招千人者为千人头领,招万人者为万人头领。各立某山堂字号以区别之,如曰龙虎山忠义堂之类,自分支派,不相混淆。闻今且遍于天下,妄分五旗,籍两湖、江西者为白旗,籍两粤、闽浙者为黑旗,籍皖吴、河南者为蓝旗,籍云贵、陕甘者为红旗,籍独四川者,为黄旗,尊其教之所自出也。

刘蓉这段叙述曾反复被有关研究者所引用。他们的逻辑是,既然清官员刘蓉都说啯噜头目叫帽顶,哥老会首领也有叫帽顶的,所以传承关系就是铁板钉钉的了。但刘蓉的这两段话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他先是把“啯匪”与“闲亡”“帽顶”“哥老会”“千字行”都拉扯到一起,后来却又说哥老会是“红钱会”和“青莲会”而来。这种描述基于道听途说,没有经过仔细的考察,但是后来的研究者,发现了他的这个甚至可以说是随心所欲的记录,却是如获至宝,将其作为啯噜是哥老会前身的最重要的依据。

其实从同治年开始,在官方的档案中出现许多官方话语中的“结盟”团体,虽然都是用的消极词语,但是与后来的哥老会形象越来越吻合。如同治元年十月,重庆府知府便“通饬严拿结盟匪犯,以靖地方”,因为各地“拈香结会,歃血订盟”。这种结盟的方式,就是天地会的传统,这个组织进入了四川,也就是哥老会。内称川省地面辽阔,“城厢市镇五方杂处,游勇闲亡,混迹其间”。这些人“勾诱少年游手好闲之辈,在于庵观寺院假冒兵勇,烧香结盟”。他们号称“帽顶大五”,彼此“声气联络,成群结党”,而且“恃众横行,小则欺压平民,估赊估借”,也就是说买东西不给钱,以赊借的名义强买强卖;甚至“睚眦逞凶,任意奸抢”。地主“畏其强暴不敢举”;团首、保正等也怕报复,不敢与之对抗,因此对其发展听之任之。

不过官方描述也有非常矛盾的地方。例如说一些地方有身份的人也加入其中,即札文中所说的“绅粮子弟亦皆被诱入伙”,如果不严拿,“悉置于法”,就难保不“愈积愈多,致贻地方之患”。既然是如此祸害地方的团伙,为什么“绅粮子弟”要加入呢?显然他们加入,不是为了谋生,而是结盟对他们有着特别的吸引力。重庆府责令各乡团保约“随时稽查”,若有“不法之徒以及游勇闲亡潜匿境内”,若有“烧香结会”者,要立即“赴县密禀,查拿严办”。对举报之人“从重给赏”。如果有人“敢徇情容隐”,一经查出或被告发,亦即“一并连坐”。地方官务必实力奉行,以期“除恶务尽”。

同治二年二月初五日,督办四川通省团练总局称,“匪徒聚众结盟”,是“地方之大患”。前年发生彭县之乱时,总督便“出示严禁”,但是地方文武员“奉行不力”,结果造成清军的“营弁兵勇绅粮皆相率结盟,与匪为伍”。那些营弁“以盟匪为爪牙”,兵勇“以盟为护符”,在地方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这个团练总局的命令明确提出了要严禁民间结盟,特别提到“拈香拜把”的问题,这是哥老会最突出的特征。所以命令“严密查拿结盟之犯”,责成各厅州县,查明有无绅粮“结盟”之案。总督要考核部属,如果“查拿不力”,一经发觉,定将有关人员“参示劾惩”。

同治二年绥定府知府唐守禀称,这个地区地处“边疆”,值时“事之多艰”,力求整顿“邪教惑民”,因为其“为祸最烈,为患亦最巨”。内称嘉庆年间,四川白莲教乃至其他“叛乱”“皆蔓延数省,流毒数年”,而值得警惕的是,这些结盟刚开始时,不过一乡一邑,从数十人到数百人,“烧香念经”。当时这个地区各种教门均有活动,各州县地方有传习灯花教、无为教等,但是官方重点其实还是要查禁“会匪”,特别是对那些绅粮书役人等的入会烧香要特别注意。

绥定府过去为达州直隶州,嘉庆元年“教匪滋事”,升州为府,府城在达县,下辖东乡(今宣汉)、新宁(今开江)等县,往东为夔州府,往西为渠县,往南为大竹,往北为太平(今万源),“地居四达”。在长江之北,近府城的平原土地肥沃,“水田连阡,稻谷颇饶,距府数十里外则连峰叠”。而东乡多有“未辟老林,山谷幽险”,这些地方“棚民杂处”,则“易以伏奸”,因此要仔细稽查。府至成都一千二百余里,东乡在府东北一百里,新宁(即开江)在府东南一百二十里。东乡北往罗文坝、黄杨堡,东北由回军坝、八台山、双河口、白沙,均可至太平厅。走罗纹坝,路虽崎岖,沿途尚有人烟,但是走回军坝,则“一路盘折山谷之中,经过老林数处,行人恒有戒心”。

这样特殊的地理环境,为哥老会和白莲教的生存都创造了极好的机会。在绥定知府唐守看来,同治年间哥弟会其实和白莲教也有联系,它们的成员也可能发生交叉。因此在这个阶段,应该说两者的边界并不很清楚。在档案中哥弟会经常被称为“会匪”,而白莲教就被称为“教匪”,也就是说官方对它们还是有区别的。换句话说,早期的哥老会在某些方面也有白莲教的渊源和影响。哥老会的反清传统,有可能来自白莲教和天地会两个方面。陶成章的《教会源流考》对此也有系统的讨论。

同治二年九月,川东兵备道报告抓捕了李石等人,川东兵备道还为此发布了一个韵文告示:

李石各逆就擒,川省一律肃清。各处遣散练勇,纷纷结党成群。来往踪迹无定,逢人拈香结盟。江湖帽顶名号,大爷贤侄妄称。入场抢窃食物,遇富估借钱文。民间兵燹之后,散勇又害良民。本道推原其弊,良由遣散无能。若不早为安插,聚众为患匪轻。谕尔各场市镇,齐团盘查奸民。凡属庵观旅店,不准容留练丁。一遇游勇入境,立时拿获送城。问明籍贯来历,并究实在姓名。派差解回原籍,取保管束安生。不准出境滋事,以免啸聚山林。谕尔散勇人等,速回原籍谋生。倘仍结交游荡,定被团众生擒。重则严刑处治,轻亦递解回程。本道安民起见,切勿视为具文。晓谕军民团众,速宜遵照奉行。

这个告示所透露的信息就是,现在各地散布的被遣散的练勇,纷纷结党成群,他们来无踪,去无影,到处“拈香结盟”;“江湖”“帽顶”是他们的名号,“大爷”“贤侄”也是他们经常的称呼。他们结盟的行为,以及这些名号和称呼,都是哥老会组织中常见的。他们还时常闯入乡场抢窃,逼迫富人给钱;兵灾之后,总有散兵游勇戕害良民。因此各场市镇的民团要盘查所谓的“奸民”,特别是庙宇、旅店等地方要密切注意,不准容留散兵游勇,可见清政府对兵丁还是很小心的。一旦发现,要立时拿获送城。要弄清楚籍贯来历,真实姓名,然后解回原籍,取保管束,以免滋事,“啸聚山林”。所谓“啸聚山林”就是结成团伙,与官方对抗,犹如梁山水浒弟兄一样,是官府最为警觉的。

也是在同治二年,正在署理重庆府事务的潼川府知府上了一个禀札,概括了那些年川东的社会状态,以及所谓“会匪”的发展趋势。相比太平天国运动中东南沿海的动荡,川省相对平静,但是也无法避免地卷入了一系列军事行动,包括川省“楚军会剿”、绵州剿灭蓝大顺起义、镇压石达开等。但在军务平息、“遣散义勇”之后,在穷乡僻壤之地和人烟辐辏之区,都有帮会活动,“或三五人一行,或八九人一行,或数十人一行”。有安分的,有滋事的,其外观也各有特点,“其行李则短刀烟袋,其衣履则草帽绒鞋”。这些人“来来往往,气息相通;弟弟兄兄,银钱相顾;逢人结交,随地止宿”。所经过州县,如果官员不知道其行踪,则“逍遥乡场”,或者“抢掠食物”,或者向富户“估借盘缠”,百姓“无人敢问”。

这些人让地方生活在不安之中,每次“大难之后”,则“防贼又防勇”。所谓“勇”,就是流窜的兵丁乡勇,而且“贼”和“勇”是经常模糊难辨的,“贼灭而勇不安”,也可能“勇仍为贼”。为什么会“游勇遍地”呢?这位官员分析道,一是由于各州县“只知散乡勇,未能设法安插”。就是说战后乡勇不再需要,陆续被解散,但是他们的生计没有得到解决,或者没有对他们进行“严为管束”。在川省,有各种帮会,如“江湖会”,即“弟兄会”,其中有“帽壳”“盟证”之分,还有“大爷”“贤侄”之称。这十多年来,这些人散布到各处,“或往两湖,或游三江,吃勇投效”,在复杂的经历中,“各得异功”。他们在外面混不下去的时候,“逃散归家,坐地称雄”。

在太平天国起事之后,四川各州县都在“招勇御贼”,但是“安分守业”之人,并不想加入乡勇。而那些“江湖弟兄之辈”,因为得知如果“奋勇有军功”,可以“招为管带”;如果“有胆气者”,则可能“派为百长”。所谓“江湖弟兄之辈”,就是哥老会弟兄了。至于地方官称这些团勇改变了地方上一大批人的生活方式,从务实到好逸恶劳,投机取巧,导致地方风俗的败坏,也可能是官府的偏见或者攻击,不可全信。按照这个文献的说法,那些“作奸行窃”“革差无赖(即因为违规被撤职的人)”“赌博浪荡”“游手好闲”各色人等,都“招聚而为乡勇”,结果却造成了没有预见到的问题,即“贼未来则持强扰害,贼既来则闻风奔逃”。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能为地方安全起积极作用,没有外患的时候,他们甚至扰乱地方;当所谓“贼”来的时候,他们却逃跑了。

地方官也是迫不得已,使用他们只是为了一时需要,也知其究竟“不能御贼”,不过“借以充数”。而这些人反而“以吃勇为生涯”,就是说以参与练勇作为生计,“一经裁撤”,便成为无业游民。在各州县撤勇之时,为地方暂安之计,给他们补了口食,给了盘费,“求其散去”。但是各州县只知遣散乡勇,却未能设法“安插”,造成许多弊端。细查各场、山寨招集团勇之原因,是因为“贼氛肆扰”,上面命令要“办团勇”。在认真办理的地方,是“按户抽丁”,众多的人丁,便成为团勇,即所谓“集丁为团”。当没有战事时,大家“各安其业”,有事则“一调即至”。就这样,可以“聚则为团勇,散仍为良民”。上面所述不过是练勇实施的理想结果。然而,事实上各州县往往有“奸诈取巧之团首”,平时并“不认真办团”,有事则“雇人防堵”,一旦听说官方将调团勇,便“始招团勇”,其实则“招集本地土人,不过虚应故事”,如土工、木工、金工、石工,以及“肩挑背负之徒、卖炭贩盐之类”,皆招为团勇。“每日散钱百文,无贼则饱食烟赌,闻惊则执旗虚张,并不劳肌苦骨,一味游手偷安”。这些人觉得靠“吃勇最便”,就是说把加入团勇作为生计,“既不出力,又能得钱”,此后再也不需要做“肩挑背负”之事,因为“嫌其苦”。对那些工匠的活,也变为“懒于用力”,把“吃勇为恒业,舍此即不屑他图”。

按照这篇禀札的说法,太多的人无所事事,造成各州县油盐柴米的“物价日增”,因为“贩运无人也”;由于工匠人少,结果各州县“金木土石,工价日昂”。由此“大有害于人心风俗者也”。在地方平定以后,这些人“不肯各安旧业”,仍就“游手好闲”。他们身披团勇的号服,“吸烟带刀,往来得意”,而其父兄却“不知管束”,其乡邻“莫敢盘诘”。这些人都是“老于江湖惯作游勇者”。为了解决各乡场山寨“只图散团勇”,但是“不知管束”的弊病,必须通饬各州县,派团设卡,认真查拿。凡是游勇入境,各场各镇立即盘查,并“拿获送官”。审讯弄清籍贯来历,派团护送出境,派差送回原籍,递解交地方官,责成本团绅首,饬令该父兄亲属,“取保归家,严加管束,并令各安旧业,不准出境”。如果他们有了安身之所,便没有了“哨聚之事”,这样可以“防患于未萌也”。

上引材料透露了若干值得注意的信息:首先,“弟兄会”就是后来的哥老会;其次,团伙有两种,一是“帽壳”,一是“盟证”,后者便是结盟;其三,内部有等级,有“大爷”,有“贤侄”等;其四,这些人是流动的,“往两湖(湖南、湖北)”“游三江(江苏、安徽、江西)”,就是他们游荡生活的真实写照;其五,他们经常进入到练勇之中,即所谓的“吃勇”,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其六,他们有在社会上生存的特殊技能,所以说他们“各得异功”。这些乡勇以及那些裁撤的湘军兵弁,便成为哥老会的一个重要来源。
四、捉拿“结盟匪犯”

同治五年,巴县(今重庆)遵照上峰命令发布告示,并用木板张贴结实,“悬挂四城通衢大道,以及乡场市镇,俾得触目警心,咸知法守,并着约保将示早悬晚收,以期经久,勿使风雨飘零”。还要将张贴处所上报,以利查考。告示中写道,尽管四川“民情朴直,较胜东南各省”,但也不乏“游手之刁悍者”,必须严禁“烧香结盟”“啯匪扰害”“服制相杀”“讼棍教唆”等项,并且分别列出相关刑罚,从杖刑、流放充军、绞、斩监候、立决以至凌迟处死等等。我们可以看到,官方文书将啯噜与烧香结盟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造成后来历史学者多认为哥老会是啯噜演化而来的,但这其实缺乏依据。这里需要简单提一下的是,一些啯噜子同时也加入哥老会组织,可能是造成官方把两者并列的原因之一。

告示颁发了“禁烧香结盟”的具体惩罚措施,凡“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为首者绞监候,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凡异姓人,但有歃血订盟,焚香结拜弟兄者,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绞监候,为从减一等”。在禁“烧香结盟”一项之后,就是“禁啯匪扰害”。也就说明在官方的概念中,“烧香结盟”的“会匪”和啯噜还是两种不同的组织。根据条例,“凡凶恶棍徒屡次滋事行凶,无故扰害良民者”,发配边地四千里充军;对于那些首领,即“帽顶、大五、小五等名号”,则可以处“死罪”,或者是“军流徒罪”,而且罪加一等治罪;那些在乡野拦路抢劫者,哪怕是一人或者二三人,不分首从,皆发配到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地方充军;若团伙数至十人以上,无论伤人与否,“为首拟斩立决,为从拟绞监候”。这个文献还特别提到,过去川省“向有帽顶、刀客等匪,近来各处固甲认真,此风稍戢”。按照这种说法,似乎不是啯噜都去做哥老了,而是由于各地的严控,缩小了他们的活动空间。

同治六年十二月,巴县收到按察使司的札文,鉴于四川“五方杂处,素多无业之民,生性游手好闲,呼朋引类,聚众结盟”,他们“或带刀游荡,横行里市之间”,或“扰害恃众行凶,甚至抢劫奸淫,无恶不作,为害闾阎”,加之现在又是严冬,容易发生事端,要求地方严加查拿,差遣“兵役督率团练严密巡查,认真缉捕,遇有抢窃、诈搕及一切不法匪徒,悉数捕拿,务获尽法惩办,并严拿庇纵之书差,容留之窝户,一并立置重典,惩一儆百”。还要求地方政府将严拿帽顶的告示,“于城乡市镇张贴晓谕,与众知悉,并饬将贴过处所具报查考”。据称共贴出告示750张。

同治六年,陕甘总督左宗棠上了一个奏折请求严办“会匪”:鉴于“近年哥老会匪结盟聚党”,波及“官军驻扎处所”,竟有军营武职人员“公然入会”,而且“约党烧香”,所以“会匪潜滋暗长”。根据左宗棠奏折中的例子:马幅喜绰号营蝇子,本来是“川省会匪”,与其副将杨明贵、千总唐思幅等,“做会结盟,从与众多”。可见有的哥老会成员在清军中居很高的位置。他们被拿获后,入会勇丁十余人“一并正法”。由此进行了严行查禁,“嗣后军营武职人员如有入会为匪,及所犯情按照军令应予斩决者,无论所保官阶大小”,均按律处理,而且还要追究“各营统领,查讯严办”。上谕要求“各路统兵大臣及地方督抚大吏,务当随时查察,以杜乱萌”,如果有地方大员“姑息养奸,酿成巨患,定惟该统兵大臣督抚等是问”。左宗棠这里所描绘的哥老会,与我们已经看到的从同治元年就十分活跃的那些“烧香”“结盟”的团伙,几乎没有什么不同。

同治八年四月,巴县接到命令,要求缉拿两名在逃的“哥老会”之“勇丁”,“饬拿到营”,“以除首恶”。根据一名统领在同年二月二十四日的禀报,哥老会勇丁招供出了在逃要犯李意福是哥老会的“红旗老五,四川重庆府城内人”,去年十二月在逃;翟兴顺是哥老会的“老八,四川重庆府巴县白汝团人”,正月二十四日在逃。巴县当局随即派出捕役,命令“即在县属境内,严密查拿李意福等务获”。这个信息满足了哥老会(袍哥)从大爷到十爷的那种称呼,这里的红旗老五和老八,都是袍哥的等级称谓,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哥老会的内部组织形态已经形成。

这个时期虽然啯噜的说法在官方档案中不常见了,但是到同治八年十月,川督吴棠还发札称川省“匪徒”在场市上“横行抢劫”,表示要严惩,“轻则分别发遣斩绞,重则分别斩决枭示”。这里所说的“匪徒”,就是指“啯噜”。根据札文,川省“啯匪有犯轮奸”之案,按照《强盗律》,“不分首从,皆斩”;“因奸而杀死人命者,无论成奸与否,俱照强盗杀人例斩决枭示”。若州县等对啯噜的事情“讳匿不报”“昏庸无识”,绝不能姑息。必须“严拿川匪啯匪,悉数务获”,分别惩办。

同治九年闰十月二十六日,吴棠发密札称“四川境内会匪首领,四处皆有,实为地方大害”,若不严拿惩办,怎么能警示那些顽劣之徒,安定良善之心?指出现在是隆冬时节,“尤其适宜绥靖闾里”,就是要使乡里安宁,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分别知会府衙和营部共同拿办,而且要“按名严拿”,以便惩办。如果有人在各属场、市、乡、集滋事,也可一起查拿追究。还要根据各属办理的情况予以奖惩,如果踏实认真做事,各方合作,尽力拿获各犯,一定给与褒奖;如果不遵指令,放纵奸人,将被严惩。在这里,吴棠也只提到“会匪”,并没有把啯噜与哥老会纠缠在一起。

又据同治九年十一月巴县知县的报告,官府差专人稽查,还在各处贴出告示,谕知城乡团约,不得借此“妄拿无辜”,亦不得“阳奉阴违”。对于那些包庇、容忍、隐瞒等人,一经发现,便要“从严惩究,决不宽贷”,公布要捉拿的“会匪”名单共36人。特别有趣的是他们的姓名和后面的备注,透露出了解这个团伙的许多有用信息。从姓名便可以看出许多名目:有的是根据生理缺陷或特征,如陈瞎子、陆斜眼、万斜眼、高跛子、熊疤子、王公麻子、雷长发等;有的是根据其在团伙中或者江湖间的地位,如杨火大爷、严二大爷、徐穆公、高二大爷、潘公大爷、唐老么大爷、廖山王、谭管事、陈六帽顶、杨四帽顶等;有的是根据其职业,甚至显然就是一家店铺的名字,如具合店、干鱼、天福店、田秤砣、傅停食货等;还有的干脆就是历史或者传说中的人物,如陈活周仓等;或者可能是其江湖名声,如王大杀刀;等等。而这些姓名后面的备注中,透露出的信息就更丰富了。首先,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地区,其中14人来自崇宁县,然后9人是灌县,以及郫县、成都、彭县、新繁等,几乎都集中在成都平原;其次,有的成员显然就是衙役,如其中二人都是“崇宁县二班二头”,一人是“崇宁县二班差”;其三,其中被官方定性为“会匪”者有5人,“帽顶”者13人(其中有二人干脆就被称为“陈六帽顶”“杨四帽顶”);其四,显示了他们的活动,包括“招传要票”“到处烧会”“招住会匪”“常偷牛”“常领人抢人”“常抢人分赃”等等。

同治九年,四川各地为了执行总督吴棠捉拿惩办“四川境内会匪首领”的指令,各厅、州、县会同行动。如巴县各下属及营防、哨所,兵役亲赴各乡场缉拿。如果遇到结党成群,要防止“会匪”逃窜,可与接壤之官府商定共同缉拿,使“会匪”无处落脚。巴县知县发布韵文告示:“督宪飞札严谕,查拿哥弟帽顶。渝城酒饭烟馆,不准窝留在境。拿获会匪痞徒,就地正法示儆。团甲如能获送,立将赏银给领。”在这个告示中,“哥弟”和“帽顶”并称,或许透露了它们的相似性,甚至就是互相交叉的,也说明了在官方看来,它们可能就是同一个东西。其实,“哥弟”应指组织,而“帽顶”应指职位,也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老冒”。

同治年间,哥老会也经常在川楚交界的边缘地带活动。同治九年湖北巡抚上奏称:宣恩县“会匪聚众滋事”,经地方文武“督率兵团剿捕,立时扑灭,擒首要各犯解那(拿),就地惩办”。据称宣恩县“地处山僻,接壤川湘”,有“哥弟会匪首”杨竹客,又名杨玉春,四川彭水县人,潜入宣恩境内,“煽惑愚民”,“纠集匪党,讹索富户钱米”,也就是说以富人作为攻击的目标。经过“访闻”,发现“匪首”杨竹客“与匪党羽祭旗起事”,在板栗园地方,“沿途烧抢”,甚至“攻扑县城”。该县知县拨兵并“密约各乡团练绅首”“驰往剿办”。但是“匪徒”“倚山抗拒”,被团丁“格杀多名”,抓获了“伪忠义王”杨竹客、“伪二王”夏菖彦、“伪左相”郎先详、“伪右相”杨先春、“匪伙”郎受禄等二十二人。这里的“祭旗起事”,显示他们已经有了正式的仪式,而且所谓的“起事”,显然不是简单的盗匪那种抢劫活动,而是带有起义、反叛等对抗国家的行为。
五、“号片”和“烧会”

早期哥老会最突出的活动形式,就是利用“号片”进行联络,而以“烧会”作为成立组织的形式。所谓“号片”,就是一种特殊印制的允许其成员扩大组织的凭证。档案中经常提到被抓捕的某人身上搜出若干张“号片”,有的大头目甚至有几十张乃至上百张,凡是他经手招来的成员,将会成为他的属下。这种“号片”有固定的印制形式,其中姓名是空白的,在进入组织的时候,将姓名填进去,表示已经被组织认可。“号片”中还标有该人在组织内的等级。关于什么是“烧会”,档案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根据字面意义来讲,就是在成立组织的时候,或者在结盟的时候,烧香入会。

同治九年十一月,重庆府知府称在重庆、夔州、绥定、忠州所属州县,“并无哥弟会匪”,但是在酉阳州拿获“匪徒”张德溁(原文“德”“得”两字混用,此取前者),并探知彭水、黔江两县,“均有匪踪”。官方称“烧香结会”之风“尤盛于川东”,而哥老会的势力扩张,的确是从川东逐渐向川西发展的。重庆府正堂报告酉阳抓获“外来会匪”张德溁,指控他在该场“邀人入会”,搜出还没有填名字的“号片”14张。据张的招供,他平素“在外游荡”。同治九年九月间,他来到川楚交界的后溪,认识了涪州人魏占魁,魏宣称他到处“约烧会”,已邀约有数百人。魏要张和他一起干,张应允后,魏当即取“号片”一张,填了张姓名,“排行第五”。还另外给了他“无名号片”20张,要他发展更多的人,根据名字填写“号片”。然后他们一同到贵州思南府属小井场“聚集起事”。张将“号片”藏在身上,与魏占魁分别寻人入会。但是张称他因为在途中行走慌忙,遗失了一些“号片”,仅存14张。十月初七日,他到达火石垭,被巡役王太盘获。他交代并不知道魏占魁现在何处。后来魏占魁亦被拿获。同一份文件还称,湖南湘潭、攸县境内亦有“会匪滋扰”,他们以两县交界的凤凰山作为巢穴,九月甚至将湘潭县朱亭县丞衙门烧毁。这种把官方作为攻击目标的行为,是在“啯匪”的档案中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会匪”还抢劫典铺居民数十户,“沿河一带以及各乡受害之家亦属不少”。还有湖北逃荒的难民数千人,“伙同另股会匪,在醴陵之绿口司滋扰,焚掠市镇”。

根据上述报告,在灾荒的时节,“逃荒难民”也会趁机作乱,所谓“会匪”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所以各地官府,应该“周密筹防,保固边围”。各民团轮流在要道巡查“滇黔散勇土匪”,谨防“入境骚扰”。另外,有高茂林、高岐山等“统党”二百余人,各持刀矛,“扛抬枪炮”,占领了温泉寺,当晚“治酒三十席烧会”。民团至交界处“查探虚实”,见势凶人众,不敢与较量。温泉寺地处峡谷,给“匪党”提供了非常好的藏匿和发展的条件。

在整个同治年间,四川哥老会迅速扩张,在社会中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也引起了清政府的恐慌。尽管官府对这个组织进行了严厉缉查与镇压,但并未能对其产生有效的遏制作用。
六、结论

根据本文所引文献,判断哥老会在道光时期已经形成,似乎没有太大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救世针砭》《救世新编》《辟邪纪实》这些文献出现的道咸时期,与郭永泰“发现”《海底》的时间点非常接近。它们是否存在逻辑联系,目前并没有直接的资料去证明。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郭永泰宣称1848年发现《海底》之后,哥老会的势力得到了全面的发展。我更倾向于郭永泰的故事是编造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其他资料可以证明其真实性。但是在这个历史讲述中,哥老会将自己的历史与郑成功连在一起,对其组织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到同治年间,哥老会的发展才出现了一个大转折。私家记录和官方档案,都指向了哥老会组织从19世纪20—30年代开始出现,并与现行政权发生对抗。其成员经常与地方边缘人群,包括白莲教、啯噜以及落草为寇的土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现出乾隆朝以后社会矛盾不断加剧的统治危机。

文献中关于哥老会“结拜”“结盟”的记载始见于道光初年,但是咸同之后这类活动明显增多。在清政府档案中,他们被称为“会匪”,结拜和结盟是最常见的形式。同治年间档案关于“会匪”的记录,清晰地呈现了川省哥弟会到哥老会的逐步演变。应引起注意的是,文中所引的私家记录,皆是当时和哥老会有接触的人所留下来的,却都没有提到这个组织与啯噜有任何直接的联系,而目前被学者广泛引用的哥老会来自啯噜的那些只言片语,几乎都来自清政府官员,而且都没有具体细节,包括本文所引刘蓉的说法。综合其他资料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哥老会与天地会、洪门、三合会等的传承关系;而啯噜除了在结盟行为或者“冒顶”这样的称呼上与哥老会的早期形态有类似之处外,在组织结构上几乎没有相通的地方。而结盟和首领称为“冒顶”,其实是当时边缘人群组织的共同特点。

此外,啯噜进行盗窃,哥老会也有盗窃行为,但那同样是社会边缘人群所赖以为生的普遍行为方式,更不要说哥老会相当多的成员来自于裁撤的湘军。那些失去生计的人卷入到抢劫行商的非法活动中,是一点都不奇怪的事情。哥老会这个组织与啯噜那种突聚突散的性质相比,要稳定得多。前者形成完备的八级组织结构,“三把半香”这样清晰的道德信仰,内部严密的歃血为盟仪式,以及“三刀六眼”之类惩罚措施,等等。哥老会成熟的组织形态,还表现在开山立堂的仪式和层级关系上,这是啯噜这种土匪集团所明显缺乏的。这一整套内部仪式和等级关系,是这个组织稳定的基石。

对于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关于哥老会早期历史的资料,还应该注意的是,它们多由那些仇视哥老会的人——无论是地方精英还是官员——记录下来,因此难免带有偏见。在他们笔下,哥老会是作为社会治理中的消极因素来描述的。因此资料所展示出来的哥老会就是一个犯罪集团,需要严厉镇压。在地方社会中,参加哥老会也因此成为一项罪名,如果受到结盟的指控,那将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灾难。对于这些资料,应该放到当时的语境中,去进行具体的分析。

最后,在这些资料中我们看不到“反清复明”口号的提出,而那些提到与郑成功和天地会关系的材料,更多是出现在辛亥革命及之后的文献中。对此,我的推测是:由于清政府的严厉镇压,这个组织不能大张旗鼓地提出反清复明口号,而更多的是把这样的政治目的掩盖了起来。一到辛亥革命爆发,他们立即将其宗旨表露无遗,积极参加到革命党所领导的武装起义中。辛亥革命之后,由于清王朝的覆灭,他们不需要再躲躲藏藏,而在各种文献中亮出了自己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诉求。当然,人们可能怀疑,在辛亥革命之前,哥老会是否有明确的政治意识形态?对此,我有专文讨论哥老会历史重构中的“革命叙事”问题,这里就不赘述了。

欢迎订阅《清史研究》杂志

微信公众号

清史研究杂志
《清史研究》杂志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所主办。此号是本刊唯一官方公众号,主要用于发布本刊最新目录、摘要及各期精彩论文等信息。欢迎广大读者订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