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火爆,却不赚钱
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超过1733万千瓦/3580万千瓦时,其中1-6月新投运的整体规模约863万千瓦/1772万千瓦时(8.63GW/17.72GWh),相当于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半年实现装机规模翻番,新型储能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市场在爆发,但很多储能项目盈利水平其实不高,收益难以覆盖投资成本。虽然有些地方拉大了电价峰谷差,鼓励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但如果没有政府补贴,也是不赚钱的。
新华财经曾在宁夏调研,以中核汇能宁夏公司同心泉眼储能电站为例,该电站自2022年12月并网运行以来,主要的收益来源是参与电网调峰的充电放电获得,每月除去各项成本摊销,实际收益只有100多万元。但该储能电站投资成本是4.2亿元。
按照这个收益率,这个储能电站要30多年才可收回成本,但储能设备能否运行这么久呢?
有人会说,除了电网调峰的充电放电收益,还可以通过容量共享租赁来获得一定收益。但其实容量租赁市场并不活跃,据了解,该电站目前只有一家租赁客户,仅出租了10%的容量。发电企业租赁意愿并不强烈,询价的多,实际租赁的少。
从理论上看,储能项目还可通过电力现货交易来套利,或者通过容量电价来获取一些收益。
但其实容量电价只在几个省份可实现,很多地方没有这方面补贴,不是储能赚钱的常态。
02 中国的储能产能,是整个世界
行业回顾:从量来看,全球储能装机高增,中美欧为主要市场。2023年全球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为289.2GW,同比+21.9%;其中新型储能装机占比持续提升,2023年累计装机规模达91.3GW、同比+99.8%,装机占比达31.6%,同比+12.3%。机构GGII的数据显示,由于行业扩产积极,当前国内储能电池产能已超200GWh,整体产能利用率从2022年的87%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不足50%,其中户储电池产能利用率连3成都不到。
从利来看,产业链承压明显,头部企业强者恒强。上游原料价格跳水+前期产能集中投放,产业链承压明显,储能系统报价几近成本线,2024年3月国内2小时储能系统最低报价已下探至0.6元/Wh;集成端降本诉求下各细分环节竞争情况分化,电芯、PCS环节头部企业强者恒强。几个月前,媒体还在报道说,储能系统报价跌入1元/Wh时代,余间缭绕,又有储能供应商提出,“储能锂电池市场正式进入0.5元/Wh时代。”
近日,储能电池厂商楚能新能源董事长代德明在一次公开会议上宣布,到今年底280Ah储能锂电池将以不超过0.5元/Wh的价格(不含税)销售,且该价格不受上游碳酸锂价格波动的影响。
市场规模扩大,原材料碳酸锂价格的回落,各地能源配储政策加大补贴,企业降本增效和技术创新,这些因素促进整个储能价格下跌,这本来是好事,有利于整个新能源系统成本下降。
但在整个储能行业商业模式还没完全确立,很多已建储能电站还很难盈利的当下,如此大规模和快速价格下降,显然不利于整体行业的技术创新和长远发展。一些业界人士听到储能价格如此大规模下降,很多人感受到的不是兴奋,而是有一种悲凉。
储能行业,价格只是一个指标,更讲究的是综合性能,包括安全质量、产品的效率性能、循环寿命、转换效率和后期的维护运营、使用寿命等,归根到底,开发和建设储能,是一个长期买卖,要考虑十几二十年的使用寿命,要从全生命周期来考虑度电成本(LCOE)和未来的盈利能力。
03 特斯拉的启示,什么才是储能的EMS
特斯拉将AI技术布局进入到能源产品上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和电池货币化买卖,实现能源产品的创新和技术壁垒。先进的应用程序给予客户个性化的服务和实时监督管理能源的权利。
特斯拉已经形成了能源软件生态系统支持,通过Autobidder、Opticaster和Microgrid Controller等软件平台,构建了一个强大的能源管理生态系统。这些软件能够实时优化能源的使用和调度,提高能源效率,降低成本,并参与电网服务,从而为运营商创造更多的收入机会。并将其与电力电子、能源管理和自动化系统集成,以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这种集成不仅提高了储能系统的性能,还增强了其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适应性和可靠性。
04 储能的未来在于资产整合,多元价值
储能的未来,是与新型电力系统融合在一起的,要在源网荷储等各种场景下使用,要在发电侧、电网测和需求侧发挥作用,需要把这些资产整合起来考虑。
它的价值也是多元的,有能量价值、容量价值、调节价值,甚至还有绿色价值。
储能价格战,影响的不只是制造成本,也会对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低廉的价格不是储能的未来,只有让整个度电成本降低,让储能更安全,更智慧,更灵活,更兼容,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才是储能的未来。
关于储能,有一个“遥远”的利好。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0令宣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下称《基本规则》)已经于4月18日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相比2005年的原文件,最显著的变化是电力市场交易类型中新增了“容量交易”。《基本规则》的第十三条是这样描述:“容量交易的标的是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由发电机组、储能等提供的能够可靠支撑最大负荷的出力能力。根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逐步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探索通过容量补偿、容量市场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合理投资,保障电力系统长期容量充裕。”
对于储能来说,这来远远不够!
(部分参考:知乎,KPSSE,中国工程院能源专业知识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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